随着近年来我区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的加快,砂石需求量不断增加,加之大砂石开采背后的巨大利益诱惑,不仅给河道砂石管理带来了更大的困难,也给砂石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近几年,虽然我区在河道采砂管理方面采取了一些管理办法和手段,但砂石开采问题和矛盾仍然十分严重和突出,不仅造成了砂石资源的严重浪费,而且严重影响了河道行洪安全和河势和稳定。因此,强化砂石管理,规范采砂行为,加强河道资源保护,维护河道行洪安全和河势稳定,已经刻不容缓,势在必行。
一、目前我区采砂管理现状
我区沱江河道全长36.6公里,河内砂石资源丰富,为便于管理,共分成7个采砂标段。2011年,我区依法对砂石资源开采权进行了公开拍卖。同时,成立了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单位和乡镇主要领导为成员的砂石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砂石现场监管、政策宣传、社会维稳、综合执法等小组,明确了各单位和乡镇的具体职能职责,确保了砂石开采有序进行,目前,经过整治,整个砂石资源管理工作已进入规范有序的轨道。
二、目前存在的问题
一是滥采乱挖的现象时有发生。由于受利益驱动,少数采砂业主和采砂船只,不顾采砂规划规定,私自越界开采或非法开采。这不仅造成了国有资源的流失,同时也给河道行洪安全、河势稳定、生态环境造成了极大破坏。二是沿河村、组群众私自与采砂业主或采砂船只签定非法的砂石开采协议现象较为严重。这不仅使大量国有河道资源流失。同时也给河道防洪安全、岸坡的稳定带来严重隐患。三是社会问题时有涌现。由于河道采砂行为不够规范、滥采乱挖,不仅招来了 “天灾”,也带来了“人祸”。经营业主因违反规定开采,时常与当地村民发生冲突,引发民事纠纷、信访案件增加;有的当地经济组织和村民法制观念淡薄,没有认识到河道资源属于国有资源,私下进行非法买卖,严重干扰了河道主管部门依法管理砂石资源的工作。四是砂石管理力量薄弱。人员较少、执法装备较差、管理制度还不健全都是目前砂石管理急需解决的问题。同时,由于职责不明确,造成了在处理问题的过程中,推诿扯皮的现象时有发生。
三、原因分析
一是法制观念淡薄。尽管多年来,河道主管部门不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召开由河道沿岸村镇领导参加的水法规座谈会、书写标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水法》、《防洪法》和《河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但有的地方领导和村组干部错误认为,河道砂石资源属于地方集体所有,不经河道主管部门同意,仍擅自与采砂业主签定开采协议,有的还低价出卖河道资源开采权,造成违法开采、违规开采,扰乱砂石开采市场,遗留了大量后患。二是利益驱动。受利益驱动个别农村经济组织或个人占用河道滩地。 甚至视为己有,越权发包河道砂石开采权,与采砂业主签定合同,收取一定承包费,业主则逃避河道主管部门的规范管理.获取暴利。三是执法难。首先,沿河农村经济组织和个人干预河道主管部门执法;其次,河道主管部门依法安排的采砂行为有时受阻;再次,一些业主为了自己的利益无视河道管理法规,一方面欺骗政府协调免费,另一方面却偷采乱挖;最后,由于管理河道太长,造成难执法。
四、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的措施
(一)出台规范性文件
一是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应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审,作为河道砂石资源开采依据,全面制定开采河道砂石资源方案。划定开采区和禁采区,设定禁采期。河道采砂规划与方案须经有权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二是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制定严格的执法程序,对违法采砂者实行追究责任和重罚制。通过规范采砂行为,充分发挥砂石资源效益,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
(二)组建执法专业班子
规范河道沙石开采和砂石市场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作。一是应成立由水务、公安、监察、国土等组成的联合执法班子,乡镇政府、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协助执法工作,全面地整顿河道砂石开采秩序。二是严格许可审批制度,严厉打击无证开采和非法开采。三是加强执法检查,加大河道日常巡查监督和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河道采砂违法行为,确保河道采砂秩序的长治久安。
(三)加强开采过程的监管
一是加强开采过程中,对开采船只的开采范围进行监管,确保开采在规划范围内进行。二是加强河道采砂石资源费的收取,同时开采业主还必须交纳“场地平整保证金”、 “防汛安全保证金”、 “禁采保证金”等,确保依法合规开采,同时又不影响河道安全。
(四)加强宣传
广造舆论氛围,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开展《水法》、《防洪法》和《河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特别做好对领导干部、沿河村、组的宣传,提高全社会的法律 意识,营造良好的采砂秩序、依法采砂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