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是新时代经济发展的首要资源,在区域经济发展中,谁拥有了高素质的人力资源,谁充分发挥了人力资源的作用,谁就能把握经济发展的主动权,从而在竞争中占据优势。我区的人才资源无论是从数量和质量上,还是从结构和配置上,都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不相适应,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从人才数量来看。我区党政综合人才共计4169人,仅占全区总人口0.91%。而此项数据,高新区为0.80%,沿滩区为1.01%,贡井区为1.24%,自流井区为0.92%,富顺县为1.19%,荣县为1.33%。我区仅比高新区略高,人才数量总体偏少。
二是从人才结构来看。我区专业技术高级职称共293人,其中,45岁以下21人,仅占7.16%;35岁以下1人,仅占0.34%,而处于较高年龄段临近退休的居多。年龄结构不佳,老龄化严重。
三是人才配置危机。我区高素质专业人才行业分布不合理,中、高级职称人才相对集中在教育、卫生系统,而农业人才占有率低,工业和建筑业人才占有率更低。全区建筑行业,工程师中级职称仅2名,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暂无。人才使用率和效益低,多数单位招聘的年轻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校毕业生充当“救火队员”的角色,从事与所学专业不相关的岗位,不利于人才的发展。
为了解除我区人才资源危机,从长远出发,必须加强人才资源的培养与开发,但人才培养的长周期决定了远水难解近渴,着眼于当前,合理的人才流动是人才资源进行有效配置和利用的一条捷径。同时,人才的成长之路不可或缺的要经历“引进→培育→成长→成熟(或发展)”的过程,当用人单位或人才一方的标准与另一方发生较大差异时,人才的合理流动就成为一种必然,否则,就会造成人力资源的不足或浪费。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对人才的争夺也日益呈现白热化趋势,这就决定人才流动不仅不可避免,而且还要在更大的范围内展开。另外,人才流动也是事物发展自然法则决定的。“流水不腐,户枢不蠹”,这是人才流动折射出的哲理。从医学角度来说,“生命在于运动”,动则“通”,动则“灵”,动则“健”,动则“美”。同样,人才通过流动,可以收到强心健脑、激励斗志、焕发青春的目的;人才只有流动起来,才能充分调动其内在潜能,做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
一、转变观念,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思想
充分认识做好人才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坚持“海纳百川”和“刚柔并济”的人才方针,进一步打开“城门”,降低“门槛”,简化手续,放开放活,促进人才工作真正从被动走向主动,从封闭走向开放,从指标控制走向素质控制。
人才使用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优惠政策,千方百计选聘人才,尽可能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使人才“引得进,留得住,能创业”。对人才来说,要有施展才干的舞台,要有驰骋千里的赛场,使真正的人才会干事、能干事、愿干事。进一步改革创新传统的收入分配体系,对一流人才一流贡献给予一流待遇,对特殊人才特殊贡献给予特殊待遇,让优秀人才经济上有实惠、社会上有地位、政治上有荣誉,使人才充分享有实现价值的自豪感、贡献社会的成就感、群众尊重的荣誉感。
二、要破除“能进不能出”的旧观念,树立“流失的人才也是财富”的新观念
人事相宜是用人的最高准则。人才之所以要流动是因为人事不相宜。人事不相宜,原因可能有千种万种,但肯定是人做着自己不喜欢的工作或不胜任的工作,做事的效果当然好不了,最后结局是要么耽误事要么耽误人,要么是既误事又误人。而这个时候,有的单位不放档案,有的单位扣押毕业证,尽一切“努力”留住这个人才,其实这于单位、于个人都不利。
“留下的是战友,出去的是朋友。”开放的人才制度,让人有一种自由感,促使人全身心地投入于自己所钟爱的事业,更易于激发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另一方面,在个人要求流动人数较多的单位,领导也应认真思考一下,“为什么很多人要求流动?”从而找出症结,改进工作,努力创造拴心留人的环境。这样的人才制度也能让领导者时时意识到,没有好的用人机制,人才就会留不住。这种现象频繁发生可以促使领导者不断优化人力资源,改进各项制度和管理方式,从而促进单位的良性发展。
三、不断完善人才流动管理机制,形成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新局面
(一)加强有序流动。人才的有序流动,是实现人才科学组合的重要前提。科学组合是奇妙的粘合剂,它能变人才的单一力量为整体优势,变人才的随机搭配为合理构成,变人才的闲置浪费为充分发挥作用。实现人才的有机结合,应有意识地把人才流动作为一种组织行为,作为职能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组织人社部门应增强人才流动意识,把加强人才流动作为提高干部整体素质的重要手段。为此,我区率先制定并实施高端人才派驻、使用、联系制度,做到“动中有规”,统筹规划,合理安排,使人才流动在有序中进行,人才效益在有序流动中产生。
(二)控制随意流动。从本意上来讲,人才流动旨在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弥补部分单位人才数量或质量上的不足,给予人才充分施展才能、发挥作用的机会和条件,但不能让某些“只要组织照顾,不要组织纪律”,“只讲个人索取,不讲为国奉献”的人,以人才流动为“跳板”,为满足私欲在用人导向上以“我”为中心,“唯亲近者是用”、“唯家族成员是用”,致使单位内近亲繁殖,真才却遭到排挤。
(三)支持合理流动。应该看到,一些个人提出流动的要求,有的可能具有一定的合理性,组织应实事求是,不能一概说“不”,在具体处理上,应有不同的规定和办法。就人才使用而言,单位不可一味地贪多、求大。实际上,人才“扎堆”,无所事事,不利于调动人才的积极性,反而导致智力资源的极大浪费。如何判定一些人提出流动要求是否具有合理性,主要甄别是否有利于改善单位的人才队伍结构,是否有利于调动人才的积极性,是否有利于在更大范围内产生人才效益。
(四)保证重点流动。确定流动的重点目标,这是人才流动的基本原则。在具体策划和组织工作中,保证重点专业、重点方向的人才流动。在整体性人才资源开发的基础上,做好重点方向的人才的需求预测和人才流动的组织实施工作。从人的普遍心理特点和物质利益原则出发,对于特殊人才的重点流动,再辅之相对应的优惠政策和待遇。“输出”人才和“引进”人才的单位,应树立全局意识,舍得牺牲本单位的局部利益,而为全区取得最佳的人才效益。
(作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军转办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