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建设的飞速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交通出行需求特别是公共乘车需求急剧增长。近年来,我区突出“交通先行”战略部署,全面实施农村道路交通网络硬化、黑化建设工程,农村道路交通通行条件及客运交通网络得到了较大提升和改善,切实为人民群众交通出行提供了便利。但是,因道路交通建设标准、人民群众客运需求及交通安全意识的影响,显现出农村客运市场管理不规范、客运网络覆盖面小、群众交通出行难等突出问题。结合多年基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践和大安农村客运道路交通实际,笔者对我区客运交通安全存在的问题及瓶颈进行了调查,就如何加强客运交通安全在体制、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管等方面谈几点建议。
一、我区农村客运道路交通安全现状
(一)我区行政管辖基本情况
大安区地处自贡东北部,是自贡市的东大门,与内江市隆昌县、威远县、内江市中区、自贡富顺县、沿滩区、自流井区、高新区交界;全区人口44万人,幅员面积401平方公里,管辖凤凰乡、大山铺镇、新民镇、和平乡、团结镇、三多寨镇、牛佛镇、回龙镇、庙坝镇、何市镇、新店镇、永嘉乡12个乡镇及大安街、龙井街、凉高山街、马冲口街4条街道。
(二)我区农村客运企业基本情况
四川省汽车运输自贡集团翔龙运业有限公司大安农村客运情况:该公司共有农村客运大型客车37辆,客运线路分布在自流井行经大安县道太大路至回龙镇新房村、自流井行经大安县道太大路至回龙镇、自流井行经大安县道太大路至庙坝镇、自流井行经大安县道太大路至牛佛镇王大山村、自流井行经大安县道太大路至牛佛镇、自流井行经大安县道太大路至何市镇永和村、牛佛镇行经太大路至庙坝镇、牛佛镇至富顺县、牛佛镇至内江隆昌县,农村客运高峰期为乡镇集市赶场日赶场和散场时段;自贡公交集团公司吉兴公司大安农村客运情况:行经大安辖区农村客运大型客车共计41辆,客运线路分布在自流井至大安新民镇新胜村、自流井至大安团结镇朝天寺、自贡行经大安辖区至内江威远县华场、自流井至大安碾盘村、自流井行经大安县道太大路至牛佛、自流井行经大安县道太大路至永嘉、自流井行经大安省道206至三多寨、大安至凤凰乡永胜村共计10条线路,农村客运高峰期为6:30至9:00、16:00至18:30;另外,内江、威远及部分长途客运车辆也行经穿梭于我区部分省、县道和农村乡镇道路。
(三)我区农村客运道路基本情况
全区道路通车里程1108.76公里。其中,省道17.9 公里、县道80.82公里,乡道143公里,村道822.74公里、城市道路44.3公里。其中,省、县、乡道均为在原有路面进行升级改造建设,多数均为双向两车道路,路面较好,车流量较大,弯道较多,安全视线较差;村组道路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基本实现村组道路水泥或沥青路面全覆盖,切实提升了车辆的通行率,但因路面窄、弯道过多,大部分道路无法满足农村客运车辆通行条件,聚居农村乡镇村组的人民群众客运交通条件或方式较为落后。
二、我区客运交通安全存在的诸多困惑
(一)道路等级无法满足客运通车条件
我区道路除省县乡道路达到客运通车条件以外,多数村组道路宽度仅有3.5米,无法满足4.5米以上农村客运通行条件,人民群众外出办事、集市赶场的交通需求与客运需求供给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在狭窄村组道路上由此而滋生的面包车,二(三)轮摩托等从事非法载客经营的现象日益加剧,人民群众交通出行的生命财产受到了极大威胁,面包车、二(三)轮摩托车发生致伤、致残、致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层出不穷。据统计:2016年以来,我区共发生涉及农村面包车、二(三)轮摩托车道路交通事故500余起,死亡18人,受伤293人;共查处二(三)轮摩托、面包车等超员交通违法行为共2867起,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严峻,不容乐观。
(二)个体客运“借壳经营”现象突出
我区个别客运企业表面看似属公司化经营模式,但据走访调查了解和日常监管的情况来看,多数客运个体看准客运市场,与注册客运公司私下约定,由个体自行投资购买客运车辆后登记注册到客运公司名下,通过协商达成每月上交管理费的形式进行个体经营,在争取利益最大化的驱动和定期上交客运管理费的压力下,个体经营者在客运过程中时而逃避客运公司管理,导致客车超员、超速或违反客运线路铤而走险等现象发生,从另外一个侧面,“借壳”公司为收取运营管理费和降低公司支出成本,安全管理队伍残缺不全或管理能力较差,遇超员、超速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时难以打开情面,时而放任不管,导致客运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客运企业GPS监管、路面巡查和违法作业对个体业主的处理形同虚设。
(三)客运市场运量受地域、时间的影响巨大
按农村乡镇人民群众上街集市的风俗习惯,多为“1、4、7”、“2、5、8”或“3、6、9”等隔天赶场集市,客运平峰期呈现无客源或少客源,导致运营效益极差甚至于亏本营运;反之,客运高峰期即集市赶场日,人民群众集中进行商业贸易、走亲访友等交通出行活动,交通客源极为丰富,因客运车辆受运量现状和时段分布不均的差异限制,导致无法满足人民群众集市贸易的乘车需求;再加之受经济利益驱动,集市客车超员现象屡禁不止,特别是在集市和散场高峰时段,客运车辆班次和数量无法满足,人民群众乘车需求矛盾特别突出,甚至于因高峰期运力不足客运业主抵制超员拒载行为经常被乘车群众投诉。
(四)客运成本与经济发展存在严重脱节
通过对农村客运市场调查,发改物价部门根据运输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关系、生产生活消费水平来确定农村客运车辆的收费标准,但通过客运企业核算运营成本,在不超员、不超速等合法经营的情况下,客运企业运营十分困难。为此,政府为解决客运企业生存与发展问题,也曾投入资金对客运企业进行了一些政策性补贴。但是,因受政府财力影响,政策补贴极低,无法保障合法经营,再加之发改物价部门多年以来未能及时调整乘车运营票价标准,导致客运企业高投入、低回报或难赢利现象较为普遍,从而滋生违法经营、冒险谋利的经营念头(市场调查数据:据翔龙客运公司介绍,该公司目前的票价为2007年执行标准,至今未变;政府补贴由2012年中客2万多元/年减至7000多元/年。反之,客运车辆采购原为13万元增至22万元,驾驶人工资金从2007年80元/天提升至现在的200元/天,油价从4.7元/升提高至7.21元/升,反差较为明显)。
(五)客运市场秩序管理乱象突出
近年来,受“滴滴打车”服务平台进入道路交通服务领域的影响,对传统交通客运市场造成冲击;加之农村乡镇客运需求与运量在时需、量需、路标建设不合理,严重失衡,从而给非法客运带来了市场商机,占据了客运市场的“半壁江山”;再加之交通交管部门因体制改革的影响,依法查处、打击非法营运的手段和力度相当乏力,导致合法经营被非法经营牵着“牛鼻子”走。虽然公安交警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非客运车辆超员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经常性的查处打击,但面包车、小汽车等“野租儿”、二(三)轮摩托车非法营运超员现象难以根治,甚至上述车辆以公安交警处罚代价为由变本加厉,更加猖獗,恶性循环,治标不治本,合法客运业主为此反响强烈、苦不堪言、怨声载道。
三、加强农村道路客运交通安全管理的对策
随着兴农政策、便民惠民政策不断深入推进,加强和推进农村客运交通建设管理已成为当前精准扶贫、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对交通出行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内容,已成为摆在当前党委政府、各级交通安全监管部门的重大课题。
(一)因地制宜,加大农村客运交通体制改革和建设
结合李克强总理在《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建议进一步加强农村客运交通分析调研,结合大安实际探索符合农村乡镇客运交通实情的新体制。一是破市场瓶颈,探索“标准经营+村组定制”模式。一方面,在农村客运现有的基础上,结合运力、运量、运线全力保障农村乡镇人民群众集市赶场交通出行的需求,确保符合客运车辆通行条件的道路实现标准客运线路网络全覆盖;另一方面,针对大安村组道路狭窄、不符合开通客运线路等实际情况,积极探索由客运企业为主体,并与村组居委会对接联动,建立符合本村、本组集市赶场、平峰交通出行的客运需求,选取一批驾驶技术好、经历丰富、车辆安全性能高的微型或小型载客面包车纳入客运进行规范管理和监管,彻底解决“有路不能通、有客不能载”等群众困难。二是加大“村村通”道路拓宽及安全防护工程建设。结合大安农村乡镇村组道路在硬化、黑化后路面好、弯多路窄、宽度不符合通车条件等客观情况,建议政府加大资金投入,将原有低于3.5米的村组道路进行全面拓宽,并将存在安全隐患的急弯、桥梁、临水临崖等路段加强安全防护工程建设,以保证道路的安全畅通。三是加大建成区公共交通建设。除我区7个农村乡镇道路以外,建议全面排查治理建成乡镇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会同相关部门研究我区5个建成乡镇道路开通城市公共交通的可行性,不断丰富城市公共交通路网,以满足城郊结合部人民群众进城、出城等大量交通需求。
(二)规范运行,优化农村客运经营结构
积极推行“农村客运交通公司化”经营运行模式,坚决杜绝个体客运经营者“借壳经营”等现象发生。建议农村客运企业针对目前存在个体“借壳经营”的现状,由客运企业将所有个体企业进行并购,实行公司赢亏公司承担,与个体经营者无利益冲突的营运模式,彻底杜绝公司空壳坐收管理费、公司受管理费收取而不敢管、不愿管等主体责任不落实等问题;与此同时,对客运驾驶人进行全面考核考试,加强客运驾驶人从业资质审核,严把驾驶人准入关,优化公司客运专业驾驶队伍,确保客运车辆行车绝对安全。
(三)强化保障,加大农村客运市场政策资金投入
一方面,建议发改物价部门要结合当前油价上涨、劳务工资上涨、保费、税费、维修费等费用大幅度上涨等现状,结合当前发改政策,对多年未调整客运价格导致经营亏损等问题制定出台新政策、新价格,以符合当前客运正常经营的客观需求,保障客运企业生存和发展的突出问题;另一方面,建议政府要参照公交客运出台新的政府补贴,根据政府财力和客运市场人民群众的需求,不断提高政府补贴资金,着力解决农村客运班线经营者背负沉重包袱经营,而导致的客运车辆陈旧老化、安全隐患突出、车辆停班、停开、脱班以及服务质效低下等突出问题,切实为农村乡镇人民群众解决乘车难、乘车贵等民生问题。此外,为切实解决和杜绝当前农村三轮摩托车非法载客现状,可以学习和借鉴都江堰市等地的先进做法,加大三轮车回购及解决此类生活、工作保障政策力度,加大对三轮摩托车上户、年检的限制,从治本上下功夫消化三轮摩托的市场存在。
(四)加强监管,严厉查处打击农村客运交通乱象
保障客运交通安全重在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企业主体责任”、“职能部门监管责任”三个环节。一方面,区、乡(镇)两级党委政府要强化对农村客运市场建设、客运交通保障、客运安全主导的领导责任,要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党政同责”,将客运交通安全作为民生惠民工程、精准扶贫工程,切实做到“安全政策常研究”、“安全建设严标准”、“安全责任勤督导”,从政策、体制、管理、保障等方面筑牢客运交通安全的第一道防线;另一方面,积极发挥公安交警部门、交通运管所、公安派出所、乡镇交管办、村组交通劝导员五支管理力量,整合资源,加强联动,加大对农村乡镇省县道特别是村组道路的安全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二(三)轮车、面包车等“野租儿”超员、非法营运交通违法,净化客运环境,挤压非法客运的生存空间;加大对客运车辆企业主体责任制度落实情况、GPS、行车视频抽检监管力度,加大对客运车辆超员、超速及其他危及交通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确保客运交通安全、畅通、有序。与此同时,加大农村地区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特别是不断增强“留守儿童”、“空巢老人”等特殊群体的交通安全意识,提高防范安全风险能力。
农村客运交通是一项系统工程、民生工程,关系到农村千家万户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社会治安稳定、关系到社会综合治理成效,关系到客运交通秩序管理有序健康发展,只有勇于面对客运交通安全难点和痛点,认真、及时、客观分析研判客运现状,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业主负责、行业监管”的工作机制,积极解决和应对当前客运存在的困难和瓶颈,完善系列政策、措施、保障,才能让客运交通运转更高效,管理更规范,人民群众更满意。
(作者: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大安大队大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