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进一步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推进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建设节约型机关,中央相继出台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条例》对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做出了全面、系统的规定,是一部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基本法”。它坚持从实际出发和统筹规划,紧扣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公款浪费中的热点焦点问题,对经费管理、公务接待等方面均制定了有效措施。它逐项列举禁止性事项,减少了制度执行的自由裁量空间,并对督促检查、责任追究予以强化,切实增强了制度的刚性和约束力。《规定》以公务接待厉行节约为主线,紧紧抓住创新管理和深化改革这两个“治本”之策,进行全方位、立体式突破,力求根治公务接待顽疾。它坚持源头管控、双向约束,用管住“吃”、管好“住”、管控“行”、管制“游”“四大抓手”构筑起《规定》的基本框架。通过“减量、限支、问责、改革”“四大手段”,坚决遏制“舌尖上的浪费”。
《条例》和《规定》的出台,表明我国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长鸣警钟已经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如何使相关规定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应从以下三方面着手:
一、克服几种错误认识,在思想上务必重视
(一)克服“一阵风”思想。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不少规定,的确在执行中打了折扣,甚至“一阵风”,制度制定多执行少、制定严执行松,导致许多党员干部“神经松懈”,紧张不起来。我们要看到,从“八项规定”开始,中央的做法相当明快,从政治局开始带头,一步到位,令行禁止,这是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一以贯之的思路和作风。《条例》颁布以后,各项配套的细化、实化的制度相继出台,这是中央狠抓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态度和决心,也是中央为全面深化改革,标本兼治的具体行动,必定会一抓到底。
(二)克服“麻痹大意”思想。从《条例》到《规定》,无论是在对象上还是在工作行为上都考虑得十分严谨,毫无“空子”可钻,稍有不慎就会在工作中触及“高压线”,我们务必学深学透,严谨从事,避免因小失大。《规定》虽然只有26条,但11项“禁止”事项和27项“不得”要求细而严, 没有任何回旋商量的余地,是任何党员干部均不能触碰的“高压线”。既对接待者做了明确要求,也对被接待者做了严格规定;既对常规工作进行了规范,也对我们日常工作中“打擦边球”的行为进行了纠正。
(三)克服“不作为、乱作为”思想。《条例》和《规定》出台以后,一方面一些领导干部开始出现“消极”、“不作为”倾向,认为既然这样严格要求,干脆就少接待甚至不接待。这种消极的思想和态度是非常错误的,正常的公务接待是公务活动必不可少的环节和内容,中央出台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是禁止,而是规范,《规定》第三条明确规定“国内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因此,正常的公务接待活动不仅仍然要做,而且还要按照中央要求做得更规范,更有利于促进工作。另一方面,一些领导干部又出现了乱作为倾向,采用“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策略,规避风险。如采用增加桌椅、摊低面积方式规避办公面积;采用另行落户、临时借用方式规避公车配备;采用借助评比、节后补发方式发放补贴;采用名为培训、实为旅游规避公款出游;采用私人会所、变换发票规避公款吃喝等。表面上看是规避了风险,其实《条例》和《规定》早已堵塞了这些漏洞,加之中央还在不断出台更细的一些规定来防止“乱作为”。如中央纪委、中央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近日发出《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严肃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的通知》等。
二、规范公务接待行为,在行动上务必落实
(一)严格细化《规定》要求。国内公务接待是一项严肃的公务活动,不再是各单位的一项简单的后勤保障工作,有严格的规矩和纪律要求,因此要尽快明确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及其工作职责,做到工作有机构、落实有人员,要对接待活动中的联、收、迎、接、食、宿、陪、送等关键环节提出明确要求,包括严格控制接待范围,简化接待礼仪,合理安排房型,从严安排接待用餐标准和陪餐人数,要具体到事、具体到人,用数字和标准,细化、量化公务接待工作,制定具有较强指导性、针对性和操作性的实施办法。
(二)科学规范公务接待。根据《规定》精神,不断完善公务接待工作制度,科学制定接待工作流程,创造务实节俭的工作环境,健全公开民主、高效透明的工作机制。各单位在公务接待活动开展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安排工作,在细节问题上把好关。首先,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的数量。凡因工作需要进行公务接待的,须事先按规定进行申请,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能不安排的尽量不安排、能合并的坚决合并,切实压减不必要的公务接待活动。务必做到令行禁止,工作调研时,严格按照中央规定确定调研点和调研内容,不新增陪同人员,不赠送各类纪念品或土特产。上下级之间,单位部门之间相互联系协调工作,不安排就餐,不允许以各种名义互相宴请。其次,强化预算和报销管理。奢华接待的深层次根源在于,目前很多公务接待费尚混在日常公务开支的预算中,很难掌握具体金额,而且现行的财政预算制度存在不透明、执行弹性空间大等缺陷。要按规定将公务接待费用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单独列示,总额控制,不能在非税收入中坐支接待费用,避免多头来源和支出规模失控。不能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不能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不能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接待费用和借公务接待名义列支其他支出。因此必须制定符合我区实际经济状况的接待标准,通过审批、公示等程序,把接待费用关进制度的笼子。
三、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在保障上务必从严
(一)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充分发挥各种监督力量,整合监督资源,创新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确保全区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规定。尤其是要加大内部自我监督工作,从源头上防止违反《规定》的行为发生。
(二)拓宽群众举报路径。监管人数和被监管人数的巨大差异,使得上级的监管很难做到面面俱到,对此,要发挥群众的监管力量和热情,形成一个全民监管的统一战线,为正党风政风贡献一份力量。在群众监督方面,各级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媒体监督,特别是网络监督的力量,避免给工作带来被动。
(三)突出审计监督重点。目前,省、市纪委、财政、审计等部门正在组织专业人员对各地贯彻落实《条例》和《规定》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审计,这种方式将成为一项常态化监督方式。我们在对公务接待管理进行检查审计时,从细节入手,把握“六个重点”:一是审查公务接待预算管理,是否纳入预算、单独管理;二是审查接待费报销凭证是否包括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接待清单内容是否完整;三是审查接待住宿是否严格执行差旅、会议行管规定;四是审查是否存在转移、隐匿、转嫁接待费问题;五是审查是否以招商引资为名扩大接待范围、增加接待项目;六是审查是否以各种名义新建、改建、扩建内部接待场所,并超标准装修、配备家具和电器。
(四)强化责任追究机制。问责是破解公务接待管理难题的关键一环,没有问责,再好的制度和标准也难奏效。如果不在领导问责上下真功夫,没有形成全区严管高压态势,而只顾着出台措施,口号喊得再响、再好,到头来只会是“看上去很美”,终究难免陷入一纸空文的尴尬境地。
制度的生命在于认真执行,全区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带头贯彻落实《条例》和《规定》,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创新思路,强化制度建设,进一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坚决纠正不正之风,不断提高行政服务效能,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为推动大安追赶跨越奋力崛起提供强力支撑。
(作者为中共大安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