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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提升大安区基本单位名录库数据质量的思考
发布时间:2024-07-31 21:00:19       作者:陈竹       来源:区统计局

大安区统计局副局长 陈竹

 

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管理是统计工作的基石,是统计数据采集的源头,是实现行政管理现代化的重要手段,位列统计“四大工程”之首。大安区统计局经过数年的实践和大胆探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总体来看名录库建设管理工作扎实推进,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名录库数据质量明显提高。近年来,基本做到了“规上”单位和H库投资项目入统申报真实、规范,名录平台单位核实、更新维护工作系统、及时,数据审核纠错制度更加有效,为大安区委区政府宏观决策、大型普查和统计调查抽样等提供了较为可靠的依据。但据调研分析,规范化建设管理工作仍存在一定的短板,离名录工作理想目标尚有差距,还需从严落地落实工作制度、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抓牢抓实工作细节,持久开展动态化和常态化管理,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有效净化名录库单位生存和运行环境,才能从根本上切实提升全区名录库数据质量。

一、基本单位名录库现状

目前,大安区名录库法人单位主要集中分布在大山铺镇(579户,共占法人单位总数的19.3%)和凤凰街道(381户,占法人单位总数的12.7%)等地理位置较好、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

目前,全区动态库在库法产基本单位共4424户。其中,法人单位3762户,占比85%,产业活动单位662户,占比15%。法人单位按机构类型分,有企业2995户、机关事业293户、社团及其他单位474户,分别占79.6%7.8%12.6%。法人单位按国民经济行业分,一产业188户,二产业630户,三产业2177户,结构比为6.3:21:72.7,其中:2807户二三产业法人单位中,有工业法人630户,占22.4%;建筑和房地产业法人228户,占8.1%;批零和住餐业法人912户,占32.5%;其他行业法人单位合计1037户,占37%

全区现有正常报数“规上”企业调查单位(不含抽样个体)共196户。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69户,占比为35.2%;资质以上建筑企业42户、有经营活动房地产开发企业9户,建筑房地产企业占比为26%;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企业29户、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企业22户、规模以上服务企业25户,商贸和服务业企业占比为38.8%

二、名录库工作存在的问题

随着统计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对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更细、更严、更精的要求,对标分析,我区名录库工作仍存在以下问题。

(一)认识不到位,责任心不强

由于镇街名录维护人员均为兼职工作,且身兼数职,工作繁杂,对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管理重要性认识不足,站位不高,缺乏责任心,松懈怠慢,部分统计人员未能做到及时、准确核实处理日常单位信息和平台审核纠错任务;同时,部分镇街分管领导由于忙于其他事务,放松了对本地区名录库工作的关注和管理,由此影响全区名录库基础性工作和单位信息更新维护整体性、稳定性推进。

(二)部门行政资料交换不及时、不完整

区编办、民政、行政审批、税务等部门未定期、及时向名录管理办公室提供本系统的行政登记记录,从而,不能及时印证和补充完善名录库单位信息;同时,部门集中提供的单位信息资料的时间跨度较长、任务量较大,且指标信息不完整、地理位置不具体或联系方式不正确等,导致基层名录人员查找、核实单位信息相对困难,给基层核查核实工作带来较大负担,平台维护精准度不高,从而一定程度影响基本单位名录库日常维护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三)单位变动信息核实、维护延伸工作不到位

按照名录库规范化建设管理要求,对于有条件的地区,应当及时将基本单位新增、变更、注销信息的核实、更新维护业务工作延伸至村和社区,分解、细化工作任务。由于种种原因,此项延伸工作仅停留在宣传、准备阶段,无实质性进展,较大程度增大了镇街名录人员的工作量,从而出现核实工作偶有不扎实、敷衍塞责现象,名录库更新维护数据质量受到一定影响。

(四)单位自查、清查工作不扎实,质量不高

按照基本单位名录库每年开展数据质量全面集中自查、清查工作要求,部分镇街名录机构组织不力、统筹安排不合理、走马观花、工作不务实,造成名录库部分单位信息失真,影响数据质量。

(五)抽查制度落实不到位,缺乏监督机制

由于区名录机构工作力量不足,未能常态化开展对镇街名录工作的抽查,缺失监督、监管机制和有效业务指导,致使基层名录工作的开展时紧时松、时好时坏,不能做到连续性、高质量运作,影响全区名录工作的整体和有效推进。

(六)名录库平台运行不稳定,工作效率不理想

辖区内部分镇街统计内网管理不善或缺乏网络维护意识,导致名录库平台不时出现无法正常使用现象,影响名录库单位信息更新维护正常、快速处理,工作及时性和效率性大打折扣。

(七)调查单位入统申报审核通过率偏低,总量小,后劲不足

按照国家、省、市“规上”调查单位和H库投资项目入统申报确认审核提出的新规定,要求入统申报材料更及时、更丰富、更翔实、更具支撑力,确保入统单位(含投资项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我区在进行入统申报工作时,落实相关规定未做到严格性和规范性,审核把关不严,有时出现报送资料不及时、带错上报、反复推送、资料不完善等问题,导致审核通过率偏低,负面影响较大。

三、名录库工作纵深发展和质量提升思路

大安区名录库规范化建设管理工作还有相当的路程要走,现就向稳向好纵深推进和进一步提高数据质量提出如下思考。

(一)强学习提认识,抓源头夯基础

进一步加强对《统计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和名录库知识的学习,集中开展业务培训和点对点指导,全面提高部门和镇街对名录库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名录维护人员的业务素质,增强法制意识和责任心。同时,加强监督、管理,切实做好人员、经费、办公条件的协调、保障工作,从源头上夯实名录库建设管理工作基础。

(二)明责任显合力,确保名录库源头数据全面可靠

进一步加强名录库管理机构与区编办、民政、工商(行政审批)、税务等部门之间的密切沟通和配合,建立资源共享机制,真正扭成一股绳,形成合力。完善区级相关部门按统一表式定期、完整提供法产单位新增、变更、剔除等行政登记数据信息机制,并确保源头数据质量,确保名录库管理机构不断充实和丰富名录库平台基本单位信息资源,更加提高名录库数据信息的全面性和可靠性。

(三)尽快建立和落实名录库更新维护延伸机制

有条件的地区,特别是业务量较大的镇街,务必在较短时间内率先组织和实施名录库单位更新维护节点向社区和部分村延伸,分解、细化工作任务,并充分利用镇街联村干部、基层社区、村干部熟悉当地情况的资源优势和“网格化”模式开展名录库常态化管理工作,化解镇街核实、维护工作压力,注重延伸节点基础条件的保障和业务指导,确保名录维护工作的靠前和实效性。

(四)确保网络畅通,提高名录维护的及时性和稳定性

区、镇街名录机构务必加强与网络公司的沟通和联系,务必切实做好名录库操作系统,特别是年报期间的网络修复和完善工作,确保镇街统计内网长时间运行畅通,高效推进名录日常维护和年报审核、纠错工作,从而实现名录单位动态维护和年报信息上报工作的及时性和稳定性。

(五)严把调查单位入统申报审核关,强化“网报”单位管理

区、镇街名录机构、统计各专业和区级行业主管部门只有进一步加大“规上”企业培育库的跟踪、引导,深入挖掘、见效各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严格做好调查单位(包括H库投资项目)入统申报资料的审核,按规定规范和完善上报资料,有效提高平台入统申报审核通过率,逐步增大调查单位总量和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才能铆足后劲,增强地区间的竞争力,有效支撑全区经济总量的不断提升。同时,要进一步做好存量“网报”单位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加大基础信息审核力度,及时纠错,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六)加强名录数据审核纠错和维护痕迹管理,增强防范意识

镇街名录维护人员务必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基本单位和调查单位名录基础数据审核纠错工作,强化数据质量管控;同时,扎实做好平台数据更新维护痕迹管理的归档备案工作,充分展现单位信息核实、更新维护工作的落地性、真实性和成效性,全面增强统计防范风险意识。

(七)落地实督导机制和地区间的协调配合,解决棘手问题

名录库建设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务必落地有声,不断强化监督管理机制,在充实区级名录管理机构人员力量基础上,常态化开展抽查和零距离指导基层名录单位核查核实、更新维护工作,有针对性地及时解决基层名录维护更新中存在的问题,注重名录工作推进的整体性和有效性。同时,由于名录库数据审核部分错误涉及跨地区,需要不断加强区县间、镇街间名录工作的长期协调和积极配合,快速纠错,努力降低主观上存在的数据审核错误,有效提升名录库数据质量。

(八)加强名录库数据应用工作,充分发挥社会效益

区、镇街名录机构要全面做好为政府领导和相关部门统计调查的多维度服务工作,同时,强化社会优质服务水平,努力加大名录库维护应用力度,拓展名录信息服务空间,充分体现基本单位名录库的基础性重要地位和统计引领作用,最大限度发挥名录工作的社会效益。

总之,大安区基本单位名录库规范化建设管理要达到“单位真实、指标完整、数据准确”的理想目标,仅凭名录机构一己之力无法实现,只有充分体现政府行为,各级各部门全面提高认识,上下一心,不断加强统计、部门、镇街间的密切合作,切实压实责任,完全形成强大合力和稳定运行机制,常态化依法、依规开展工作,以问题为导向,找准突破方向和发展目标,尽快解决和克服名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才能进一步有效提升名录库数据质量。

 

(责任编辑:何芯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