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0年12月28日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现在我们的使命就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要求举全党全社会之力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结合自己对“三农”工作相关知识的学习和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就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在基层落地落实,谈几点自己的理解和思考,总体来讲就是要遵循三个方面的规律。
一、遵循产业发展的规律,农业的兴旺要靠工业的强大
谈到乡村振兴,农业是一个绕不开的话题,没有农业的兴旺发展,没有农业的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必然没有着力点。而发展农业,并不能就农业谈农业。众所周知,农业是一个投入周期长、收益低的行业,种植业尤其如此。无论是国外还是国内,以及在我们身边,单纯发展农业基本是亏损,极少有能够赚钱形成正循环的项目。
在这种情况下,农业如何才能发展起来?我们的地理条件决定了我们不能像一些天然条件好的国家那样通过大规模经营、大机械作业来降低成本。那么,我认为就只剩两条路可走,一条路是政府给予高额的补贴。这也是世界上众多农业强国的做法。例如日本为农业提供了大量补贴,形形色色的补贴高达470多种,日本农业被称为“被宠坏了的农业”;美国的农业补贴力度则使得农民40%的收入来自补贴;欧盟数据与美国相当。市场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全球市场互联互通,价格就是指挥棒,我们如果不给予足够的补贴,那我们的产品在市场上就没有竞争力——例如大豆,我们的生产成本超过2元,如果不给予补贴,成本居高不下,从事农业生产的主体就赚不到钱,进而土地就不会有人种。当然,我们也有对耕地保护、农机购买、种植养殖保险方面的补贴,但补贴的力度对于调动从事农业主体的积极性还不够强。另一条路是走特色经营的道路,例如城市近郊的体验农业,特色种植、养殖等。
如果走补贴之路,我们如何才能提高补贴额度,钱从哪里来?如果走特色经营这路,市场需求如何激发?这就回到了前述观点——要靠工业的强大。从美国、日韩以及欧洲发达国家的农业发展历程来看,都是工业化带动城镇化,继而实现农业的现代化这样一个“串联式”的发展过程。这揭示出的一个规律是,工业才是纳税大户,工业的强大才能带来财富的汇聚,工业得到良好发展之后,国家才有积累对农业进行支持,人民才有购买力来为自己的特色化需求买单。但我们国家有自己的特殊国情,我们要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要把“失去的二百年”找回来。但即便如此,在发展过程中也需要有侧重点,不能一股脑地冲进农业,一心盯着农业,而是要在工业发展上更加用力,以工业的高质量发展来带动农业及服务业的高质量发展,最终通过以工促农、以工补农、以城带乡和多予少取的方式推动农业产业发展壮大。
二、遵循历史发展的规律,乡村的出路要靠科学的定位
先列两组数据,第一组: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全国居住在乡村的人口有8亿,占总人口的63.91%;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我国有6.7亿人居住在乡村,占比50.32%;2020年第七次人口普查,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5.0亿,占36.11%。第二组:2021年四川省通过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全省乡镇从4610个减为3101个,减幅达32.7%,建制村从45447个减为27018个,减少40.6%。从两组数据我们可以总结出农村人口的变化和乡村的演变规律,我们有理由相信,在未来较长时期内,农村人口将继续减少,农村人口的减少必然导致村庄的继续撤并或是消亡。
面对这种趋势,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过程中,我们一定要实事求是,从客观实际出发,能发展的村庄要发展,能维持现状的就维持现状,对于正在萎缩的村庄,要保障基本的功能。总之,乡村振兴应该是一个整体概念,不是平均主义,不是要让每一个村庄复兴,更不是要让每一个现有的村庄永远保留。习近平总书记就曾指出“乡村建设要遵循城乡发展建设规律,做到先规划后建设。现在,农村人口向城镇集中是大趋势,村庄格局会继续演变分化。有的村庄会聚集更多的人口和产业,有的会逐步同城镇融合,有的会逐渐衰落”。因此,我们应该对所有的村庄进行一个摸排调查——目前已有针对中心镇、中心村的相关调查和规划,根据现有的资源和禀赋对村庄分类规划、分类施策、分类建设。
具体而言,对现有条件和未来发展前景较好的村,要着重用力,加大政策、资金、项目的倾斜,将其打造为宜居宜业的中心区域;对于现有硬件条件较好,人数较多,但区位较差,未来发展潜力不大的村,要本着满足功能、节约成本的原则,保障其基本的公共服务需求;对于区位条件差,常住人口少的村组,在保障其基本生产生活条件的前提下,原则上不新上项目,不投大额资金,因为从成本角度来讲,十分不划算。当然,对于群众的需求,我们不能只算经济账,还要算政治账、民生账,但在算政治账、民生账的前提下,还是应该把经济账算得精细一点。现实中我们发现,有的地方为了三五户农户,花上百万元硬化一条组道,有的为了处理每天三四十方的污水,花一两百万元修建污水处理厂,再加上后期的费用,成本惊人。鉴于此,在乡村振兴中,如果不结合实际对村庄进行科学的定位,然后围绕目标去投入,而是盲目地贪大求全,甚至建大广场、大走廊,搞大规模的美化亮化,最后可能会造成极大的浪费,乡村却不一定能振兴起来。
三、遵循市场调节的规律,农民的富裕要靠资源的增值
在市场经济中,每一个人或组织作为市场的参与者,要想生存下去,或者说变得富裕。首先要明白自己能为市场提供什么资源进行交换,是资金、是物质、是智力的加持还是效率的提升?如果你拥有的资源变得稀缺,市场需求增强,那么价格就会攀升,你就会受益,从市场获得更高收益,反之亦然。
作为乡村振兴主要参与者,也是主要受益者,农民拥有的资源包括三类,一是自身的劳动力(包括脑力劳动),二是农村土地的承包权和使用权,三是依靠土地种养而来的农产品。而这三类资源目前在市场中的供求现状,可能与我们通常的认知和印象不一致。
一是目前农村的人不是少了,而是多了。我们常说,现在人口外流或是向城镇集中,一些村庄空心化严重,我们要引导人们返乡创业,要让农村留得下人。实际上,以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来看,我们的城镇化率为63.89%,还有数亿人居住在农村,这么大体量的人口,不可能都留在农村,也不可能都通过农村产业的发展将数亿农村居民吸附在产业链上。我们必须要依靠产业结构的升级和调整,让工业和服务业容纳更多的就业,有了就业,才会有收入。而充分的就业,优质的就业,必须依靠经济的良性发展,因势利导顺势而为。我们要做的是根据农村已有的产业萌芽,引导资本下乡,引导懂经营的人返乡留乡,培育更多的职业农民,而不是单纯地天真地让群众留在故土。人力资源作为资源的一种,它自然要找到最能实现自己价值的地方,通俗来讲,就是那些离开农村的群众,既然不愿种地,也未寻求政府的帮助,那他必然有更好的生存之道,“资源”找到了比农村更能让自己增值的地方。总之,只要能让人民生活更好,所有的人都可以居住在城市中,只要农村有产业、有产出,就不能叫做空心化,我们的目的是要农民变富裕,不是要农民留在村里变富余。
二是农村无人耕种的土地不是多了,而是少了。这种说法似乎还嫌撂荒地不多,与当前整治撂荒地的方针相左。但我想表达的意思是,目前我们农业产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遇到的一个较大阻力便是人口太多,土地权属复杂,三步一坟头,五步一电杆。工商资本下乡对土地进行整合,经营农业相关产业需要承担的成本太高。对农民而言,人均拥有的土地资源又太少,通过土地承包权而获得的收益养不活自己。试想,若我国农民也能像一些国家的农民一样,人均拥有耕地上千亩,不富都难。对国家而言,如果不通过统一的经营管理,有计划有规模地将土地利用起来,土地经营权分散在无数人手中,便无法发挥出它应有的作用。而这种情况,随着城镇化的发展,农村人口持续减少,反而会更加容易解决。这一切的发生,都要依靠市场的调节和经济的发展,不可一蹴而就。因此我们要做的,应该是顺势而为,循序渐进让更多人进城,从而提高农村人均耕地面积,再让有地的农民通过土地的权属从工商资本的经营中获得财产性收益,进一步增加收入。
三是农产品的供给不是少了,而是多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农业农村工作,说一千道一万,增加农民收入是关键”,农民实现增收的一个重要途径就是销售生产的农产品。农产品进入市场就要价格受供求影响,这是简单的经济规律,供大于求,必然价格低,价格低对消费者有利,但这种因供大于求,而非科技进步生产力提高而形成的低价是不可持续的,是会“谷贱伤农”的。以蔬菜为例,据统计,我们国家人口占全世界的19%,蔬菜产量占全球67%,供给是绝对过剩的。我们在实际生活中看到的情况同样表明农产品生产是过剩的——根据在自贡市场的调查,目前(2022年12月)莴笋1元钱一根,花菜、萝卜等0.25元一斤。生产的过剩,一方面造成蔬菜价格长期上不来,种粮和种菜农民不赚钱;另一方面,生产如此巨量的蔬菜,我们使用了大量的淡水资源,施用了大量的农药化肥,导致了生态环境问题日趋严峻。
那怎么办?实话实说,关于提升农产品竞争力,到目前为止,我还未找到有效的办法。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建议从三产融合着手,鼓励土地承包经营权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专合社等流转,同时建立完善针对各地方的特色农业保险,提高农业抗风险的能力。在经营上,要贯通产加销、融合农文旅,提高产品的品牌力和附加值。总之,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去做,以此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提高农产品的抱团竞价能力。如果继续按照小而散的传统方式经营,增收将十分困难。当然,这不是一朝一夕能做起来的,需要过硬的技术和很强的资金实力,而这又是小农经济不具备的条件。
(作者:团结镇党委委员、副镇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