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推进依法行政与社会治理的新理念新要求。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基层检察院,应如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切实找准推进依法行政与社会治理的切入点着力点。这既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也是我们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推进检察事业跨越发展的责任所在。为此,区检察院结合实情和岗位实际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实践。
一、深刻认识依法行政与社会治理的重大意义
(一)推进依法行政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我国的法律,约有80%由行政机关来实施,约20%由司法机关实施。保证法律严格实施,关键在于行政机关要依法行政。各级行政机关代表党和政府直接与人民群众打交道,能否依法行政不仅关系到公共利益、人民权益和社会秩序的维护,关系到社会公平正义的彰显,而且关系到党委和政府良好形象的树立和维护。近年来,我院辖区内曾发生的一些责任安全事故等,往往与行政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执法不严密切相关,这些问题引起了我们的高度重视和深入思考。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全会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广度和深度都进行了拓展,可以说这是检察机关发展的又一个春天。法律监督有力,依法行政才能够有保障,检察机关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将会大有可为。
(二)推进社会治理是保障国家长治久安的系统工程。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社会矛盾不断增多,特别是我市和我区经济总量不大,自身财力薄弱,收支矛盾突出,社会保障压力大,统筹发展和改善民生的任务艰巨,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到位,服务质量不够高,缺位越位的现象仍然存在等情况,决定了社会治理领域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老问题交织在一起,在这种情况下,检察机关积极参与创新社会治理,对于全面推进平安大安、平安自贡建设,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显得尤其重要。近年来,我们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增强群众安全感、幸福感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好评,提高了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
二、切实担当起检察机关必须担当的重要责任
(一)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清除法治政府建设的一大毒瘤。各类职务犯罪,是党政机关公职人员队伍中的害群之马,是依法行政的绊脚石,是建设法治政府的一大毒瘤。检察机关落实和履行查办和预防各种职务犯罪责任,必须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和“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原则,做好各项工作。一方面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对反腐败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有腐必反,有案必查;坚持文明公正规范执法;健全案件受理、分流、查办、信息反馈制度;另一方面,按照高检院部署要求,构建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下的预防职务犯罪大格局。继续开展检察工作进机关、学校、企事业、社区和乡村的“五进”活动,宣传法律知识,搞好法律咨询;完善重点单位联系制度,预防和遏制职务犯罪,以良好的检察工作成效净化行政环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二)加强对违法行政行为的法律监督,积极促进依法行政。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不仅要严肃查处和预防行政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行为,清除依法行政的畔脚石。更重要的是要促使政府行为严格走上法治化运行轨道。近年来,我院在涉农惠农、医疗卫生、食品药品安全系统和工程建设等领域开展了一系列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专项行动,并探索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平台”,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取得了一定成效。当前和今后,我院将按照四中全会的要求,继续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平台”建设,推动行政机关、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健全实名制信息快速查询协作执法机制,推动建立责任追究机制。积极探索和建立对涉及公民人生、财产权益行政强制措施的法律监督,建立完善对履行职责中发现的违法行政行为的监督纠正制度,探索建立公益诉讼制度,对行政机关不作为、乱作为,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提起公益诉讼,加强对公共利益的保护力度。
(三)把检察工作触角向基层一线延伸,大力推进社会治理。积极探索完善检察机关派驻乡镇检察室和基层工作联系点,及时发现影响社会治安的各类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定期对办案情况进行分析,对社会治安态势进行研判,形成各类专项整治信息和调研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针对执法办案中发现的社会管理漏洞,积极向有关单位和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整章建制,堵塞漏洞,强化跟踪落实,对检察建议对象进行约谈,确保相关问题得到整改。以综合治理工作的理念统领各专项整治工作,提高参与未成年人保护、扫黄打非等各类专项整治活动的成效,深入研究影响社会治安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寻找解决问题的新思路。我院乡镇检察室工作和社会治理工作多次被省市检察院肯定和推广,被中央媒体报道。
三、大力提升检察队伍职业素养和正规化专业化水平
(一)抓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检察机关在推进依法行政与社会治理过程中,培养和造就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强化检察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干警增强政治定力,坚持党的事业、人民利益、宪法法律至上。巩固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筑牢队伍理想信念和思想道德基础,创新思想政治建设方式,把思想教育与检察文化建设结合起来,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吸引力和实效性。近年来,我院提炼和确定了“明德、崇法、创新、卓越”的检察院训和“公正严明、刚毅慎行、务实求新、和谐奋进”的检察精神,提升了干警队伍的政治责任感和文化品位。
(二)大兴学习之风坚持学以致用,提升依法推进与治理能力。认真学习、深刻理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和重大任务,自觉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武装头脑。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大力弘扬执法如山的守法精神,培育维护正义的护法品格,使每个干警都从思想上认识到法律是高压线,也是安全阀,自觉崇尚法律、敬畏法律,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检察工作。近年来,我院坚持以检察文化建设为抓手,加强“书香型、学习型”检察院建设,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坚持走人才强检之路,培养知识型、智慧型、专业型检察人才,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的能力和效果逐渐显现。去年以来,先后有4个集体、26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我院还被市委确定为“学习型机关示范单位”。
(三)规范司法行为树立良好形象,切实把法律监督落实到基层。我院紧紧抓住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切实改变工作懒散、纪律涣散、办事拖沓等不良风气,促成优良司法作风的养成。突出培育“五观”,一是培育干警的法治大局观。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服从服务于法治建设的总体部署。二是培育干警的法律治理观。坚持职权法定,恪守检察权的边界。三是培育干警的人权保障观。四是培育干警的廉洁自律观。不为私心所扰、不为人情所困。五是培育干警的接受监督观。形成自觉接受监督、乐于接受监督的良好氛围。
(作者:区检察院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