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村级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监管既是一项民生工程,也是建立健全惩防腐败体系的新举措。为了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努力形成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扎实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全镇农村改革和社会和谐的全面发展。近年来,大山铺镇党委、政府围绕“三农”问题,制定了“三资”管理制度,我们在实际工作中有一些体会。
一、基本情况
2013年底合村并组后,大山铺镇由原来的9个村137组合并为现在的6个村120个组。
村组账务按上级要求进行村财镇管、组财村管,镇代管中心配备会计一人,各村配备出纳一人,村各项费用支出均由村主任、村委书记审批,大额支出还需由村监委会审批,按季或按月交代管中心做账,按季公示。按照镇三资管理制度要求,各村资金、资产、资源管理逐步规范化,均已对村集体“三资”进行清理,已建立资产、资源台账。
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财务公开不规范。有的村虽然做到了公开,但群众非常关注的集体大型工程项目建设管理问题,公开的只是一个疙瘩数,群众不明白,或者公开的内容空泛,致使广大群众难以了解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真实情况,从而容易引发干群矛盾。
(二)民主理财机制不健全。民主理财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本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经济活动进行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过程,是保证农民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管理村内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对村干部进行民主监督的一种有效形式,是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的核心内容。全镇6个村,虽然都成立了民主理财小组,但有一部分村因税费改革以后,村级经费不足、制度不健全等原因,民主理财流于形式,资金的使用得不到有效的监控。
(三)村级集体资金管理不规范。个别村集体发包收入以及其他收入等应由村会计收取,但有的村主任越权直接收取,而后又长时间不和村会计结算,报到会计那儿的只是一些开支的票据,致使村财务处于坐收坐支、无人监督管理的状态,表面上收支平衡,实际存在隐患也违反了财务制度。
(四)实物性、资源性资产管理不规范。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壮大,农村兴修农田水利、道路、房屋等设施,村办企业等承包经营项目的增加,上述资产在发包和出租管理过程中,操作简单,仅召开“村委会”或“支委会”,个别干部擅自变更集体决定合同,有的只有口头合同,有的合同要素不全,条款不明确,留下纠纷和矛盾的隐患。
(五)家底不清,台账不全。有部分村集体资产在集体财务账上反映不全、不实,出现这种情况一是由于财务账上反映的是资产总额,资金来源较少的大多数村未按照制度建立资产台帐,财务账看不到资产的管理、使用情况。二是账务处理上不及时,不准确。有的已丢失或报废,却迟迟未做处理,有的符合固定资产却直接计入经营支出,在固定资产上不体现,造成集体资产帐实不符。
(六)不积极清收欠款,资产不能合理盘活。部分村干部新官不理旧账,不能有效盘活资金,账上的应收款项不能及时收回,尾欠的承包费也不及时核对收取。
三、关于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几点看法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是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的基础,也是推进农村基层建设,改善党群关系,发展农村经济的推进器,必须认真加以完善,逐步提高,我认为必须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要建立健全“三资”管理的领导机构,严格监督管理机制。区级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应当就农村“三资”管理工作进行全面规划和部署,区级农业部门强化监督管理,乡镇要把抓好农村“三资”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三资”管理工作纳入干部考核和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
二是加强农村集体“三资”信息管理。区级财政要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大对人员的培训,提高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水平。
三是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机制。要严格执行监管规程。认真落实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健全财务支出审批程序,加大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支出审批单”的监督检查。
四是探索盘活集体资产有效途径。积极整合集体现有“三资”,盘活现有“三资”,采取承包、出借、出租的形式积极筹措资金,认真处理遗留尾欠,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五是典型带动,以点带面。以农村财务培训为契机,组织有关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干部进行参观学习,通过现场观摩、问题解答等形式,借鉴好的经验和办法,使农村“三资”管理再上一个新的层次。
(作者:大山铺镇副镇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