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总目标的设立,是对改革开放35年的经验总结,也是对各领域改革目标的科学提炼,为我国未来全面深化改革指明了方向。其中,“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概念是我党首次提出,也是三中全会的一大亮点。体现了党的政治智慧和勇气,体现了我党执政理念的与时俱进和全面深化改革的基本要求。
一、国家治理现代化体现出我党执政理念的与时俱进
改革开放后,我国的社会管理经历了一个从传统社会管理到现代社会治理的演变过程。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就提出政府部门要强化社会管理职能,不能继续从前计划体制下那样大包大揽的管理模式;2002年,党的十六大确定政府的职能是“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2004年中央正式提出社会管理格局是“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这里已经突出了社会管理主体的多样化,体现了社会治理的思想;十八大提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制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体现了社会管理不仅仅是行政性的管理,还要以法治作为基础保障,即“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在这里“社会治理”的概念已经呼之欲出。随着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定位,也就鲜明地提出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理念。这一过程和概念的深化体现了生产力对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对上层建筑的必然要求,反映出党执政理念的与时俱进和执政能力的不断提高。
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只有一字之差却有重要区别。一是主体不同。管理的主体只是政府,而治理的主体还包括社会组织乃至个人,这一变化意味着,政府不再只是治理的主体,而且也是被治理的对象;社会不再只是被治理的对象,也是治理的主体。二是权源不同。政府的管理权来自于权力机关的授权,这里人民授权毕竟是间接的,而“国家治理现代化”中相当一部分权力已由人民直接行使,这便是自治、共治。三是运作不同。管理的运作模式一般是单向的、强制的、刚性的,管理行为的合法性常受质疑,有效性也难保证;而治理的运作模式是复合的、合作的、包容的,治理行为的合理性受到更多重视,有效性大大增加。“政府治理现代化”意味着我们不仅要向市场放权,也要向社会放权;不仅要解放生产力,还要解放社会活力。从统治、管理到治理,是一场国家、社会、公民从对立、对抗到交互联动再到合作共赢善治的革命。从“管理”到“治理”的跨越,说明我国将在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方面,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方面,采取具有革命性的变革,把中国带入全面深化改革的新阶段。
二、国家治理现代化指明了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标取向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制度和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习总书记在三中全会上指出:“全面深化改革,关键是要进一步形成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进一步增强经济社会发展活力,进一步提高政府效率和效能,进一步实现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这“六个进一步”的要求,正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指向和价值所在。因此,“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也被看做是继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四个现代化”之后的“第五个现代化”。
国家治理体系是在党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安排,也就是一整套紧密相联、相互协调的国家制度。最基本的要求是处理好政府、市场、社会的关系。特别要在以下三个不同的治理体系中分别发挥好市场,法律和社会组织的重要作用:一是在经济治理体系中,按照政府调控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路径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发挥市场在配置经济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二是在政治治理体系中,按照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路径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发挥法治在配置政治资源中的重要作用;三是在社会治理体系中,按照党和政府领导、培育、规范社会组织,由社会组织配置社会资源的路径深化社会体制改革,发挥社会组织在配置社会资源中的积极作用。国家治理能力则是运用国家制度管理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能力,包括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个方面。也就是是要把国家治理体系的体制和机制转化为一种能力,发挥其功能和作用,提高公共治理能力。以前讲社会管理着重强调维护社会稳定,而现在讲社会治理则要增强社会发展活力,真正体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的成果由人民共享”的要求。所以,通过全面深化改革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其最终目的必须是也只能是有利于激发社会活力,有利于扩大人民民主,有利于实现社会正义,有利于增进人民福祉。
三、国家治理现代化要求不断创新社会治理的方式方法
中国历代都讲治理,并积累了大量国家治理的智慧和经验。现在,治理概念已被赋予了“多元主体管理”即:民主式、参与式、互动式管理的内涵。内容决定形式,新的含义自然要求不同以往的方式和方法。
治理的方式应该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德治。治理的制高点是伦理塑造,治理工作直接作用于人的行为,但行为是思想影响的,所以,引导思想观念、构建先进文化、塑造社会伦理,是更为根本的治理战略。从这个意义上讲,大力倡导以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仅是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更是治理的制高点。二是法治。法治是治理的基本方式。把社会矛盾预防化解纳入法治轨道,是实现社会安定有序、和谐活力的长效机制。各级领导和公职人员须牢固确立宪法至上、法律权威的意识,不断提高依法找法、用法靠法的能力,切实把发展这个第一要务、稳定这个第一责任和依法办事这个第一要求有机统一起来,绝不能因“维稳”而突破法律的底线,绝不能因害怕上访而迁就个人的非法要求,绝不能因个别正义而牺牲规则之治的普遍正义。三是共治。当前主要应主要通过发挥各级各类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协同作用,使之能更好地行使对某些群体和某些领域的服务功能,使之能更好地规范组织内成员的各类行为;使之能更好地通过与政府交流和协商来维护其成员权益;尤其是更好地监督政府,监督官员,督促官员和政府公平的制定政策,更好地履行政府的职能,达到共治。
治理的具体方法各地已有如下探索:一是变整治为疏导,变刚性为柔性,注意发挥社会自治规则作用,采用非对抗性方法,达到多赢的效果;二是变命令为协商,变指挥为指导,采用契约化方法,风险共担,利益均沾;三是变监管为服务,变强制为利导,提供服务或社会福利方法,激励大家参与共治;四是变官办为民营,变垄断为竞争,采用市场竞争方法,把行政关系变成市场关系,提高企业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五是变实体为程序,变“人控”为“机控”,采用程序化和科技型方法拓宽治理边界、提高治理效率、增强治理精度,排除权力、人情、金钱等因素导致的“走后门”现象。
四、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就是要通过改革革除不好传统的负面影响。各级党政组织、各级党政干部和各类公职人员处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环节,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要顺应市场决定性作用的定位,解放思想,冲破藩篱。首先,党政干部要带头摈弃传统的吏治旧习,树立起现代的共治理念,只有清除头脑中的“官本位”意识,“政治精英”意识,才能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和平等意识;只有真正放下“官架子”,而不是凌驾于群众之上,才能谦虚谨慎,与人民群众协商办事,也才能迈开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坚实步伐。其次,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就像推进任何改革一样,面临利益调整不会一帆风顺,“改革由问题倒逼而产生,又在不断解决问题中得以深化”。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第一举措就是取消不恰当的行政审批,还权于民,还权于市场,还权于社会,这就要求各级党政干部必须“冲破思想观念的障碍、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二要正确处理好国家权力与各类治理主体的关系。科学的宏观调控,有效的政府治理,是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势的内在要求。中央在阐述社会管理体制时始终强调政府“负责”而不是“主导”,说明政府在社会治理体系中既不是主导地位也不是补缺的地位,习总书记在三中全会上指出:“政府的职责和作用主要是保持宏观经济稳定,加强和优化公共服务,保障公平竞争,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推动可持续发展,促进共同富裕,弥补市场失灵。”因此,研究和处理好政府在社会治理中的功能和责任是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首要任务。三要探索完善治理环节,不断提高治理能力。政府要积极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社会组织自身也要提高水平、严格自律,提高治理能力,接受政府和个人的监督。其实“合作治理”也不是新东西,上世纪八十年代就开始实行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但在实践中,合作治理存在着协调性、匹配性以及运作成本等问题,不同的合作治理事项,会有不同的主体牵头,情况千差万别。政府牵头的治理事项社会组织如何配合,社会组织牵头的治理事项政府如何配合,都是需要深入探讨的。
总之,“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与“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总目标一脉相承,它伴随着“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定位而产生,又将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过程中推进,当务之急是认真学习领会。
(作者为原大安区人大常委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