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纳税服务是世界各国现代税收征管发展的新战略和大趋势,在我国也已成为税收征管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各级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服务的意识日益增强,也在纳税服务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世界水平来说,我国仍处于较低水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优化纳税服务,对于转变观念,提高征管质量,构建和谐征纳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一、优化纳税服务的重要性
(一)优化纳税服务是税收本质属性的具体体现,也是税务机关的职责所在。税收是国家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其公共权利,按法律标准和程序,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强制、无偿的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方式。根据“社会契约论”,国家起源于人们所缔结的契约,税收则来源于人们向国家让渡的部分财产权利,使国家具备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因此,国家征税,应是以人民先同意纳税并进行授权为前提的,纳税后,国家就应当提供“公共服务”。
(二)优化纳税服务是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税务部门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一要牢固树立税收经济观,强征管、优服务,充分发挥税收的经济职能;二要始终不渝的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社会主义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三要加强税务文化建设,对外加强税收宣传,普及税法知识,对内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党风廉政建设,构建和谐征纳的良性局面。
(三)优化纳税服务是构建现代税收征管格局的客观需要。税收征管是为实现税收职能、发挥税收作用的基础工作,纳税服务则是税收政策宣传、信息渠道畅通、税收服务等在征管各环节的具体运用。纳税服务不仅是优化税收环境的重要举措,也是打造高素质队伍的基础和获得全社会广泛支持的有效手段,为税收征管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加快现代税收征管格局的构建。
二、现行纳税服务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一)纳税服务观念的转变不够。长期以来,受经济体制和传统观念的影响,税务机关权力意识较强,税收征、纳双方的权利、义务地位不平等,纳税服务工作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服务局限在规范用语、建设办税服务场所等较表面的层次上。
(二)纳税服务的体系不健全。首先是法律体系不完备,新《征管法》对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和提供纳税服务的规定不够明确和完整,而《纳税人权益义务公告》的法律效力仅限于国务院公告。其次是岗责体系不健全,纳税服务机构还处于刚成立阶段,职责不够明确,与其他部门存在交叉与重叠范围。再次,纳税服务缺乏制度化,部分服务与管理脱节 ,职能分散。
(三)纳税服务的水平还较低。一是全国缺乏统一、规范的纳税服务形式,纳税人在不同部门、不同地区享受到的服务形式千差万别。二是提供的服务缺乏个性,缺乏特色,不能满足不同对象的不同需求,服务的成本较高而效果不够。三是服务主要通过培训、讲座、咨询等传统手段进行,手段相对滞后,纳税服务的科技化、信息化水平有待提高。
三、优化纳税服务的建议
(一)转变纳税服务的理念。搞好纳税服务工作的核心就是转变观念,税务机关要淡化权力意识,进一步处理好管理与服务的关系,为国家提供专业的税收管理,为公民提供高效的税务服务。一是从监督管理向服务管理转变。改变以往对纳税人注重防范、检查、惩罚的观念,以服务促进管理,在管理中加强服务,使管理执法与纳税服务互相融合、互相促进,共同提高。二是由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淡化权利意识,充分认识到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的义务,始终把尊重纳税人、理解纳税人、服务纳税人贯穿在税收征管的整个过程中,税务机关要主动、积极、及时的为纳税人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三是由注重形式向统筹兼顾转变。税务机关要从单纯追求纳税服务形式的认识误区中走出来,不能简单的注重宣传上的服务,而应通过各环节持久、务实的工作,形成纳税服务的长效机制。
(二)建立健全纳税服务体系。税务机关要建立一套从可行性分析、决策、实施到评价、信息反馈、监督、考核考评和责任追究的纳税服务机制,推动纳税服务工作持续、长效发展。一是要健全服务机构,界定服务责任,落实责任到部门,同时,明确服务工作岗位的职责,落实责任到人头。二是完善服务公开,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坚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凡涉及纳税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和事项都应当公开。三是完善考核考评机制,围绕优化纳税服务的指标和防范,量化对服务管理的考核,建立科学、规范、公平和可操作性强的监督、评价机制,从评价、投诉、受理、调查、检查、处理等环节加以规范。四是加强纳税服务监督,确保工作落实,每年对纳税服务工作进行一次明察暗访或问卷调查,检查工作执行落实情况,集中收集纳税人的意见与建议。
(三)提高纳税服务水平。服务的质量最终都会具体体现在所提供的服务手段、形式、内容上。一是完善纳税服务平台,实现纳税手段的多元化。充分运用电子、网络等现代化手段加强税收日常征管,如推行网上申报、远程认证、网上抄报税、税库银、完善税务网站、公开纳税服务信箱、创建纳税人QQ群等,为纳税人提供一系列方便、快捷的服务。二是探索个性化服务,创新纳税服务形式。针对不同纳税人的特点和需求,主动提供有突出有重点的个性化服务,如我局实行的“零打扰式服务”、“解困式服务”、办税绿色通道、送政策上门等,及时解决纳税人的合理要求,提高纳税服务针对性的效率。三是不断拓宽纳税服务的内涵和外延,提供公平公正的执法服务、不折不扣的政策服务、积极主动的宣传服务、便捷高效的信息服务,尊重和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利,建立和完善纳税人权益保护沟通制度,充分利用各种渠道收集纳税人意见和建议,建立健全对纳税人意见和投诉的快速处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