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平
中纪委日前印发了《关于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意见》。为贯彻文件精神,推进大安乡村振兴,本期《大安》编辑专页,发表区纪委《用好村纪检委员,激活村级监督“探头”》一文,以飧读者。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扎实推动乡村振兴,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村组,包括大安区121个村(社区)在内的全国691510个行政村都是乡村振兴的“主战场”和“压舱石”。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我们应坚定遵循总书记的重要告诫,下大力气坚持大抓村(社区)的党建和监督。
村级监督有力量,乡村振兴有希望!
第一,要面向基层,狠抓村一级党建。党的农村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我党历来重视村一级党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大抓农村党支部、建强战斗堡垒,推进了脱贫攻坚和建成全面小康。当前“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特别需要面向基层,抓好村组一级监督。原因很简单:一是巨额的上级转移支付加上持续壮大的农村集体经济,已成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载体,不可否认也为某些基层贪腐提供了可乘之机。二是基层监督环节长期薄弱,致使个别乡村干部将集体经济视为“唐僧肉”,“贪腐手法简单,却能轻易得手”“涉案金额不大,但频次高时间长”。三是小小“蝇贪蚁腐”发生在群众身边,危害巨大。某县一个村公章由一名村干部管理,群众需要到他经营的小卖部和油坊消费后方可顺利盖章,这样的事例时有发生,群众意见很大。
第二,要精准靶向,让监督重心下沉。某县在近三年立案查处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中,发现村(社区)干部占比高达62.2%。村(社区)干部的监督存在区县级监督触不到、镇街监督顾不上、村级监督没赋权等问题。如何有效堵塞小微权力运行的漏洞,推动监督向基层延伸,是当前农村党建的重要课题。着力推动监督下沉落地,就要准确把握权力关键点、廉政风险点、管理薄弱点、问题易发点,以高质量监督推动基层治理提质增效,以高质量党建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可见,加强村级纪检监督是“打通最后一公里”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成效。
第三,要激活末梢,促村纪发挥作用。村级纪检委员身处村组,具有天然优势,能及时发现问题、反映问题,对基层监督来说是一枚重要的“探头”。近年来,大安区纪委监委为全区121个村(社区)配齐了纪检委员,并分成30个小组,每个小组负责3—5个村,每名村级纪检委员既负责本村监督工作,又参与本小组其他村的暗访监督,形成“1+N”联合监督模式。同时加强培训管理,把群众所思、所忧、所盼转化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效果清单,“贴身”监督村组干部,及时发现了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线索,有效冲破常规“同体监督”束缚,激活了监督末梢,充分发挥了村级纪监委的作用。下一步还将继续探索镇纪委对村纪检委员施行垂直管理的制度,以保证村级纪监发挥作用。
第四,要健全制度,重村级权力规范。前些年,大安区针对村务公开不及时,缺乏针对性,形式单一,敷衍了事等问题,在全省率先推动组级事务“唱票公开”,进一步加强了“微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受到省纪委高度肯定。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村级监督“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的困惑。当前,更需要围绕乡村振兴得总体部署和工作进度,调整监督重点、创新监督方式,做到政策资金项目在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特别是要紧盯村组微权力、微收支、微工程开展贴身监督,建立完善好村级权力清单,绘制小微权力运行图,以加强监督力度。从而,真正走出一条把村级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又把打开笼子的钥匙交给村民管理的监督路径。
第五,要围猎顽疾,必力戒形式主义。中纪委《意见》明确要求,“整治工作要求真务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取得扎实成效。”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是一对孪生兄弟,“上有所好,下必甚焉”,过去和现在屡见不鲜,经常改头换面死灰复燃。其实,这些脱离群众,劳命伤财,违反党风的旧毛病,村组干部心知肚明,群众也很有意见。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就要围猎这一顽疾,大力摒弃形式主义的发生,以促进乡村的高质量振兴。
实施“农业优先”发展战略,建设特色农业强区是大安区的既定发展战略,加强村级党建和监督,保证大安乡村振兴,是实现这一战略目标的必然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