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区妇联主席 刘冬梅
大安区妇联副主席 邓 洁
一、编制背景
“两纲”是指妇女发展纲要和儿童发展纲要。大安区委区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妇女儿童事业和妇女儿童发展,自上世纪90年代开始,先后编制颁布和实施了三个周期“两纲”,为优化妇女儿童发展环境、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提供了重要保障。
2012年,区政府颁布了《大安区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大安区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十年来,区委区政府将妇女儿童发展纳入了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不断完善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规政策体系,强化政府管理妇女儿童事务责任,完善多部门协作机制,加大经费投入和资源配置力度,加强社会宣传动员,确定的主要目标已基本实现,妇女儿童事业取得显著成绩。但也要清醒看到,受社会经济、文化等因素影响,我区妇女儿童发展及权利保护仍然面临着诸多问题与挑战。
(一)编制新“两纲”,是全面开启大安区妇女儿童事业新征程的客观需要。着力在“两个一百年”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科学谋划妇女儿童未来发展蓝图,确保我区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
(二)编制新“两纲”,是加快推动我区妇女儿童事业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具体举措。着力找准大安妇女儿童事业在新发展格局中的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以人民为中心,增强妇女儿童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编制新“两纲”,是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优先发展成势见效的有力支撑。着力把握我区妇女儿童事业全面发展的机遇,在新的起点上推动妇女儿童事业科学、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二、新“两纲”(代拟稿)编制过程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新“两纲”编制工作。彭长林书记、邹勇副书记以及徐昇副区长均对编制新“两纲”作了批示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明确具体举措,加强与基础相关文件的衔接,切实抓好落实。为有效落实新“两纲”编制工作,徐昇副区长也对新“两纲”编制工作提出要求,要求尽快完成程序送审。在区政府妇儿工委的领导下,统筹推进新“两纲”编制工作。成立以副区长为组长、各成员单位委员为成员的新“两纲”编制领导小组。
(二)开展成立新“两纲”编制起草专家(顾问)指导组工作。成立新“两纲”编制起草组,负责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新“两纲”编制起草相关工作,及时研究解决起草工作中的问题,确保起草工作有序推进,按期完成。同时,对各成员单位职责进行了进一步明确,确定了各成员单位负责新“两纲”编制工作的联系工作人员,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三)开展前期分领域研究。上轮“两纲”终期评估会上,分领域开展了新“两纲”编制研究讨论,共43个区妇儿工委成员单位,分“健康、决策和管理、环境领域”“教育、经济领域”“福利与社会保障、法律、妇儿工委工作机制及作用领域”三个领域召开座谈会议,将征求到的建议意见上报区妇儿工委办并得到了区妇儿工委的采纳。
(四)编制新“两纲”文本。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对标对表《四川妇女发展纲要》《四川儿童发展纲要》《自贡市妇女发展纲要》《自贡市儿童发展纲要》,参照大安区“十四五”规划和大安区“十四五”部门各专项规划,细化落实谋划我区妇女儿童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
(五)强化衔接协调对接。一方面,主动向区政府妇儿工委办汇报,在新“两纲”涉及的15个领域的发展方向、目标指标、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风险防控等方面与大安“两纲”充分衔接。另一方面,全面落实大安区第十二次党代会报告,对接《大安区“十四五”规划纲要》和《大安区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参考《大安区“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送审稿)》《大安区“十四五”人才发展规划(送审稿)》《大安区“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送审稿)》等我区专项规划,做好新“两纲”编制同市新“两纲”和大安区妇女儿童工作实际有效衔接。
(六)强化编制的合法性和规范性。9月1日—9月15日期间,区妇儿工委办分别对接区委政法委、区委政研室、区检察院、区发改委、区司法局等部门相关负责人,主要就编制过程中的合法性程序、文稿准备及审核、专家论证、社会风险评估等工作程序进行对接沟通,确保新“两纲”的编制科学性、合法性。
(七)广泛征求意见。目前已开展了新“两纲”(初稿)的征求意见,汇总43个成员单位意见,收到2条建议,均被采纳。
(八)下一步编制工作打算。会后将汇总各参会领导和部门的建议意见,开展社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形成上区政府常务会议正式材料、配合区政府正式印发新“两纲”等工作。
三、新“两纲”(送审稿)特点与基本内容
(一)特点
新“两纲”在总结和继承前三个周期“两纲”制定实施的经验基础上,根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区妇女儿童发展面临的新机遇、新挑战和新情况新问题,提出了新的发展目标和策略措施。新“两纲”延续了原“两纲”的基本框架体例,妇女发展纲要增加了“妇女与家庭建设”领域,儿童发展纲要增加了“儿童与安全”“儿童与家庭”领域。
1.彰显时代性。新“两纲”立足新发展阶段,坚持把大安妇女儿童的发展放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两个大局”中去思考,放在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历史使命中去谋划,切实找准历史方位和战略定位。
2.突出实践性。新“两纲”一以贯之地坚持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以来形成的认识成果、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特别是全面贯彻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和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同时结合新形势新任务提出了新思路新举措。
3.体现人民性。新“两纲”顺应全区妇女儿童对美好生活的新期盼,在共建共享中把促进妇女儿童发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深入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全面贯彻儿童优先原则。保障妇女儿童权利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更加健全,促进妇女儿童发展的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尊重和关爱妇女儿童的社会风尚普遍形成。
(二)基本内容
1.《大安妇女发展纲要》:共包括8个领域,即健康、教育、经济、决策管理、社会保障、家庭建设、环境、法律,设置了76项主要目标,提出了95项策略措施。
——妇女与健康领域:更加全面关注妇女身心健康,注重妇女的健康素养和生命质量;更加强化健全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更大程度缩小城乡、区域不同妇女群体享有基本公共卫生资源的差距。
——妇女与教育领域:围绕实现两性平等接受教育,突出男女受教育的机会平等、过程平等;明确大中小学性别平等教育全面推进,增强性别平等意识;注重大力培养女性科技人才;提高妇女受教育水平,基本消除女性青壮年文盲。
——妇女与经济领域:以保障妇女平等参与经济发展的权利和机会为主线,鼓励支持妇女为推动高质量经济发展贡献力量;提出优化妇女就业结构、增加城镇单位妇女就业比例;消除就业性别歧视,促进女大学生充分就业;缩小男女收入差距,保障农村妇女平等享有各项经济权益;支持脱贫妇女稳定增加收入,积极参与乡村振兴。
——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领域:强调加大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支持力度,提升妇女参与社会事务和民主管理的意识和能力;注重发展中国共产党女党员;加强培养选拔女干部,推动妇女积极参与企业事业单位决策管理,有序参与城乡基层社会治理。
——妇女与社会保障领域:引入了社会保障的社会性别视角,从完善女性生育、医疗、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障体系和制度出发,确保妇女待遇保障公平适度、水平稳步提高;创新性提出要提高家务劳动社会化程度,为妇女更好地平衡工作和家庭责任创造条件。
——妇女与家庭建设领域:这是妇女发展纲要的新增内容。明确提出要建立完善家庭政策体系和促进家庭发展的公共服务;更加关注婚姻家庭关系调适、婚前辅导、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化解、家务劳动分工和家务劳动社会化、社区托育养老家庭服务等。
——妇女与环境领域:重点围绕思想引领、性别平等、生态文明、应急处置、国际国内交流等优化妇女发展的社会文化环境和自然环境,进一步强调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提升全社会性别平等意识,促进妇女全面提高媒介素养和提高妇女预防和应对灾害风险的能力。
——妇女与法律领域:重点关注男女平等宪法原则和基本国策落实到法治中国、法治四川、法治自贡、法治大安建设全过程,强化司法和执法过程中的性别平等意识。通过完善促进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的法律体系,加强法规政策性别平等评估工作,加大反家庭暴力实施力度,预防和制止针对妇女的性骚扰等,为妇女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2.《大安儿童发展纲要》:共包括了7个领域,即健康、安全、教育、福利、家庭、环境、法律保护,设置了75项主要目标,提出了96项策略措施。
——儿童与健康领域:更加注重优先保障儿童健康,特别是保障新生儿安全和健康。强化儿童疾病防治、改善儿童营养状况,有效控制儿童近视、超重、肥胖、增强儿童身体素质。明确提出加强儿童心理健康服务,为儿童提供性教育和性健康服务等目标。
——儿童与安全领域:这是儿童发展纲要的新增内容。明确提出创建儿童安全环境,预防控制儿童溺水、道路交通伤害、跌倒跌落、烧烫伤、中毒等伤害,特别要预防控制针对儿童的暴力伤害、加强对学生欺凌的综合治理和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等目标。
——儿童与教育领域:紧紧围绕立德树人和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人才的根本任务,强调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面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科学素质和能力,提出推动形成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合力,保障特殊儿童群体受教育权利等目标。
——儿童与福利领域:明确提出要基本建成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体系,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和基本医疗水平。重点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儿童、流浪儿童、留守儿童提供救助、保障和关爱保护。全面提高儿童之家建设管理服务水平,加强基层儿童保护服务工作等目标。
——儿童与家庭领域:这是儿童发展纲要的新增内容。明确提出要将立德树人落实在家庭教育各方面,增强监护人的责任意识和能力,用好家风涵养熏陶儿童,培育良好亲子关系,构建完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和政策法规等目标。
——儿童与环境领域:提出要全面贯彻儿童优先原则,营造有利于儿童全面发展的友好型社会环境、自然环境、人文环境等,为促进儿童全面发展提供充分支持,保障儿童参与家庭、学校和社会事务的权利等目标。
——儿童与法律保护领域:提出要进一步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规政策,从执法、司法层面体现儿童优先原则。全面保障未成年人的民事权益,完善落实未成年人监护制度。预防、依法严惩和严厉打击性侵、家庭暴力、拐卖、引诱涉毒涉黑和网络犯罪等违法犯罪行为等目标。
最后,在新“两纲”的组织实施和监测评估部分,明确了区政府妇儿工委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纲要的实施,政府有关部门、相关机构和人民团体共同推动目标的实现。明确了监测评估的部门责任和工作要求。
(责任编辑:祁 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