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检察机关的重大政治任务。大安检察院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党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区委“1246”战略举措,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抓落实、重实干、见成效,以高质量检察履职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深刻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时代意义
时代是思想之母,实践是理论之源。习近平总书记立足于总结社会发展的新高度,站位于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新视野,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深刻地指出“国际国内环境越是复杂,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任务越是繁重,越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巩固执政地位、改善执政方式、提高执政能力,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这一重要阐述深刻揭示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形成,不仅具有丰富的实践基础,也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确定的核心内容,其内涵丰富、思想深邃,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新认识、新概括,指导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新思想、新理论和行动纲领、基本遵循。
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高质量高标准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各项工作,都离不开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引。检察干警树立与时俱进的“时代观”,首先要深刻把握社会主义矛盾的变化,用新视角、新认识审视新形势,明确新要求,确定新目标。从司法工作视角看,要深入分析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在司法领域的具体表现,悉心把握人民对法治与司法方面需要的新变化、新特点,积极推动人民司法事业的高质量发展。从社会生活领域看,人民期待工作生活更安全、更健康,要求政法机关提供安全保障,公正司法定纷止争。从政治生活领域看,人民期待生活更自由、更民主、更有尊严,要求司法机关有力保障人权,要求司法更加有温度。如果我们在新发展阶段无视这一变化,思想认识上仍原地踏步,工作满足于现状,就会落后于时代发展。因此,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要以变应变,与时俱进,紧跟时代步伐,主动作为发挥检察机关在现代治理体系中不可替代的作用。特别是要不断强化法律监督,确保国家宪法、法律的有效实施和执行,为实现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安定和谐提供有力司法服务。
二、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对党领导法制建设丰富实践和宝贵经验的科学总结。习近平总书记突出强调,党的领导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习近平总书记还明确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制化,通过法制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效实施。政法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是党和人民掌握的刀把子,必须要时刻保持政治清醒和政治自觉,树立正确的政治观,最基本的要求就是坚持党的领导,这是我们开展任何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坚持党对一切工作领导是由我们党的性质决定的,是历史和人民的选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和最大的制度优势,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根本保证。
党的绝对领导是政法工作的最高原则、最大优势。检察机关是社会治理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检察机关走什么路,为谁服务的问题历来是大是大非问题。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我们都要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都必须确保检察机关绝对代表人民利益,确保党对检察机关各项工作的绝对领导。要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坚决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从政治高度认识和处理业务问题,让业务工作更深更实体现政治要求,在司法办案中落实和维护党的领导,特别是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政治、思想、组织等各环节,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检察机关贯彻到位。
三、践行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中国共产党是代表最广大人民利益的政党,人民利益是新时代党一切工作的根本落脚点和出发点。习近平总书记作为人民群众中走出来的伟大领袖,其思想的精神实质就是坚持人民立场和以人民为中心,始终同人民在一起,为人民利益而奋斗。共产党成立以来,一切都是为了人民,未来也是一切为了人民。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础,体现了为民情怀的人民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人民是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民之所欲,法之所系,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
检察工作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涉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要始终以人民呼声为第一信号,始终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切实树立坚定的人民观,把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检察工作的目标和根本任务,检察机关办理的司法案件绝大多数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常见多发案件,在办案中决不能只守住形式“不违法”底线,必须将天理、国法、人情融为一体,坚持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让司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要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畅通人民群众依法维权渠道,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关切和期待,持续抓好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以公开听证为抓手,将心比心,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让公平正义以人民群众可感、可触、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四、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量和效果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根本指南。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司法公信力。要求加强司法制约监督,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肩负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重要职责,是法律实施和法律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必须切实增强检察自觉,紧紧围绕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制改革和建设,不断完善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法律监督体系,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检察机关是在诉讼程序中履行的专门职能部门,要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司法不公等突出问题,强化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特别是要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加强民事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做到精准监督。要加强刑事立案和侦察活动监督,坚决防止以刑事案件名义插手民事纠纷、经济纠纷。持续深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行动,实现案结事了政和。
积极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持续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规范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扎实有力履行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职责,坚决维护司法队伍的纯洁性。
五、更好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牢固树立高度自觉的大局意识,自觉从大局看问题,把工作放在大局中去思考、定位、摆布,做到正确认识大局、自觉服从大局、坚决维护大局”。“大局意识”是全党必须牢固树立的意识。检察机关要开展好各项工作,首先要牢固树立大局观,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真正做到正确认识大局、自觉服从大局、坚决维护大局,促发展保稳定。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更紧密联系检察履职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为“十四五”时期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安定和谐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特别是要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建设,牢牢守住安全发展这条底线。更加有力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更实支持、平等保护各类企业经营发展,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作为地处城乡结合的基层检察院,我们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党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最高检、省市检察院的相关工作部署,紧扣市委“四个城市”建设和赋予大安的发展定位,坚持全市检察机关“一四四一”转型发展思路和目标不动摇,不断强化法律监督,主动适应构建新发展格局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奋力开创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为建设活力包容繁荣兴旺幸福宜居新大安作出检察新贡献。
(作者: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