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部署要求,区委把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作为治本之策、关键之举,坚持高点站位,夯实基层基础,强化政治引领,提升治理能力,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了坚强组织保障。
一、坚持高点站位,健全扫黑除恶的责任体系
一是高位谋划推动。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从严管党治党、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的重要抓手,建立工作领导小组,研制《关于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实施方案》,召开工作部署推进会3次,区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5次,向区委书记专题汇报4次。二是部门聚力联动。建立党员和村组干部涉嫌违法违纪信息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移交问题信息163人次。健全扫黑除恶联席会议制度,会同纪检监察机关、公检法司、民政、信访等部门每两周沟通情况、交办线索、研究对策,及时研究解决问题38个。三是逐级压实责任。由区委组织部长对16个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9个派出所所长全覆盖开展谈心谈话2次,签订区乡村三级目标责任书。建立工作周报制度,开展乡镇街道、区级部门全覆盖巡回督查2次,对存在线索移交不及时、问题干部组织处理不及时的相关单位及责任人进行了通报和处理。
二、夯实基层基础,建强扫黑除恶的战斗堡垒
一是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全覆盖开展乡村班子运行调研和党支部“全面体检”,坚持提级抓整顿,由区委书记挂帅,县级领导包村蹲点,组成6个工作专班和2个工作组,制定“一支一策”方案,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17个,整改问题23个,完成率为100%。二是开展村社区换届工作“回头看”。坚决防范遏制黑恶势力渗透基层政权,建立月联席会议制度,对720名村社区干部进行集中联合审查和随机抽查复核,调整撤换、停职歇职处理村社区干部26人,其中调整党组织书记6名。组织召开案发地专题民主生活会,及时严肃处理经查实的涉黑涉恶村组干部和党员,对受到刑事处分的一律清除出村组干部队伍,对村社区支部书记政治素质差、领导能力弱、不讲正气的,坚决调整撤换。三是着力建强带头人队伍。举办村社区书记培训班,进一步提升能力素质。创新选派10名“退二线”干部到村任职,夯实基层力量。“三百工程”扣手“待岗培训”,遴选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培养对象120名,动态储备后备力量265人,推荐40人到村社区顶岗锻炼,25人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重点工作中存在推进不力、失职失守缺够不上问责和党纪政纪处理的11种待岗培训情形的机关干部、村社区干部纳入“待岗培训”范围。
三、强化政治引领,凝聚扫黑除恶的党群力量
一是充分发挥党员表率作用。把坚决抵制黑恶势力和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党员积分管理和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内容,引导党员旗帜鲜明地抵制涉黑涉恶、“黄赌毒”等不法行为。开展三级干部大走访活动,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9880个,绘制完成“民情地图”17幅。二是紧紧依靠和发动群众。建立“幸福大安”三级微信平台340个,设立举报箱150个,发放公开信42万张、海报3万余份、挂历2万份,基层党组织广泛组织引导群众参与,鼓励群众踊跃举报、提供线索,形成齐抓共管的浓厚氛围。三是关心帮助重点群体。各级党组织注重关注外来务工人员、无业人员、失学辍学青少年等重点群体,加强思想引导,在就业、就学、务工等方面提供帮助和服务3300余人次,防止他们被黑恶势力教唆、利用。对“两牢”释放人员加强联系走访,组织党员开展结对帮扶,引导他们回到家庭、回归正业、回报社会。
四、提升治理能力,筑牢扫黑除恶的源头防线
一是健全治理体系。健全以村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的“一核多元”治理模式,全面推行“五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抓实岗位承诺、坐班值班、全程代办服务等制度,健全“三社联动、三事分流、三治融合”工作机制,动员群众和社会力量,筑牢扫黑除恶的第一道防线。整治农民工欠薪、“一卡通”、乡村赌博等乱象49个,及时解决征地拆迁发现问题,挽回国家和群众损失65万余元。二是规范村级事务运行。修订出台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1+5”配套制度,进一步严格集体“三资”、村社财务、村级工程项目管理,规范村(居)、组务公开。推行“三清两建一公开”工作法,开展组级事务“唱票公开”1017次,促进村组事务阳光运行,不给黑恶势力操纵或介入基层事务留下任何空间。三是培育文明乡风。发挥基层党组织在乡风文明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制定完善村规民约,引导群众破陈规陋习、树新风正气。去年以来,利用乡镇文化站所、农民夜校、法治夜校等平台,广泛组织开展积极健康、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470余场次,大力丰富精神文化生活,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作者: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