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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群”入手  以“防”为主
在补齐基层社会治理短板上求实效
——大安区探索创新构建共享共治三级微信平台建设做法
发布时间:2019-02-11 15:21:11       作者:唐小华 李勇 陈婉莉       来源:区委政法委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新时代的群众工作是“群”的工作,是网上网下统筹联动的工作,大安区委政法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践行区委“三看三干”工作法,着力探索新时代“枫桥经验”大安实践,着力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有效整合基层力量,补齐基层社会治理短板,利用新媒体新技术构建共享共治“幸福大安”三级微信平台,努力实现“群在哪里,群众工作就在哪里”。通过近一年的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满意度逐步提升,一定程度上取得了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预期效果。

一、坚持目标导向,强化三项措施率先建立

一是强化部署推动。区委高度重视三级微信平台建设,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作出部署,区委书记、区长专题听取工作汇报,做出明确要求。区委成立了以政法委书记为组长的三级微信平台建设领导小组,多次召开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分管领导的会议,进行反复论证,形成了《关于建立“幸福大安”三级微信平台的实施方案》及配套制度办法,在全区推开建设2+1+N三级微信平台。

二是强化试点牵动。《方案》下发前,在全区人口最多、矛盾问题相对较多的远郊乡镇进行试点,在镇级建立“幸福大安”共联群,在28个村分别建立“大安人家”群,每户1-2名“明白人”入群。期间群成员入群积极,大家动动手指把急需解决咨询的现实问题在群中“议一议”,把家乡变化、民生事务在群中“晒一晒”,村民不管是在家务农还是在外务工就能了解家乡的各类事项。“@日行千里”告诉我们:“这种方式就是好,能让我们在外务工的都能了解家乡的变化、村上的动态,还能得到各方面的咨询”。该镇自试点以来矛盾纠纷同比下降20%以上,受到群众点赞。

三是强化督导驱动。在试点成功基础上,召开动员会并在16个乡镇街道120个村社区全面铺开。由各乡镇街道、区级相关部门和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亲自挂帅督促建“群”,亲自协调解决推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区委政法委明确专人潜伏入群,适时关注民情民意,动态监督工作开展,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并纳入各单位的综治工作年度考核的内容,对工作成效突出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开展不力、推动迟缓的,依照《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规定》等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

二、突出常态长效,做实三级平台务实推进

第一,突出三级微信平台规范化建设。一是由政法委牵头,组建1个“幸福大安”区级共联群和1个区级专业群。专业群以公检法司及职能部门为主,由律师(法律工作者)、医师、建筑师、造价师、会计师、政策咨询专家、业务骨干等力量组成。共联群除专业群成员外,还包括乡镇街道部门的领导班子成员、第一书记。二是由乡镇街道牵头,各组建1个“幸福大安”共联群。以党政班子领导、中层干部、各派驻乡镇街道机构负责人、派出所、社事中心、法律顾问及各村社区书记(主任)、第一书记、辖区学校、卫生院负责人等为主,区级共联群成员包片入群,动态掌握工作开展情况。三是由村社区牵头,组建N个“大安人家”村社区群。以村社区“三委”干部、第一书记、居村民小组长、楼栋长、法律顾问、物管、业委会、网格员、片区民警、志愿者、辖区内企事业负责人、各住户“明白人”等为主。乡镇街道共联群联系村社人员包片入群,适时动态收集,线上线下沟通、协调,传递正能量。

第二,突出运转机制凸显服务功能。一是明确功能定位。主要是为居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治宣传、法律援助引导、矛盾纠纷调处、村社事务公开等“微”普法服务;倾听群众意见,了解群众需求,及时解答群众提出的各类问题;实时发布部门业务、工作图片,以及群众生产生活服务通知,以方便群众等。采取线上收集、汇总、上报、研究,线下沟通、协调、反馈、推送、化解的模式,努力构建基层共享共治三级微信平台。二是明确各级包片群管员职责。广泛收集人民群众忧心、烦心、闹心的社会治安问题源头信息,及时给予收集上报;对不涉及国家机密并带共性的问题,由群管员在“线上”反馈、推送。三是明确线上线下同步责任。各职能部门、各专家专业骨干根据推送的相关信息,在“线上”从法律法规(专业术语)角度提出意见建议参考,“线下”法律工作者(相关人员)开展常态化“零距离、面对面、心贴心”走访沟通服务,至到群众满意为止。

第三,突出群规群约传递正能量。微信使用是不分年龄、不分场合、不分时间地点,动动手指就能完成的事项。为弘扬各级群正能量,弘扬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理念,以“防”为主,全力打通信息反馈渠道,畅通群众诉求,让“群”跑路,满足群众不管在家中还是在外地务工都能得到“微”普法服务,实现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法律咨询在“群”中。制定了《十提倡十严禁》规则,对“群”中若出现不雅照片或不良信息,群管员立即给予警告,连续三次以上即屏蔽发言,线下找当事人谈话,认识深刻后将其解除屏蔽。

三、践行法治为民,把握“三度”直面问题解决

第一,注重“广度”,打造服务“连心桥”。基层“大安人家”微信群,横向覆盖面广,群众通过平台对与其自身利益相关的急难愁苦问题,可直接寻求帮助;乡镇街道级共联群,纵向面广,群众的诉求可迅速通过此通道上传到区级平台;区及平台群,人员类别广,职能部门、法律专家、业务骨干等可根据推送的相关信息,在线上提出意见建议参考,推动工作深入开展,全力打造集“我要办理、我要咨询、我要反映”于一体的线上服务综合体,建立起“反映受理、研判处置、反馈评价”工作闭环,使群众的咨询像网购一样方便,更有效拓宽了群众举报治安问题、反映利益诉求、行使监督权利的渠道,努力使三级微信平台成为党委政府服务群众的“连心桥”。

第二,把握“尺度”,释放网络媒体“正能量”。一是注重资源整合度。明确各级主体责任,各职能部门原则上每周发布一条业务宣传、重要事项公布、行业动态发布、相关法律知识或社会治理动态信息,群管员在24小时内推送到相关群,让群员及时获得更多信息。二是注重群众需求度。小纷争、小事件、小案件处理不好,极易引发社会稳定大问题,其根本症结是部分基层群众法治意识和法治文化缺失,与群众不学法不用法有直接关联。对群众线上的言论、诉求,线下法律顾问(专业人员),找准源头的关键问题,用贴近群众、贴近基层、贴近实际,以案说法、释法明理的方式,为群众提供宣传咨询服务,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治观念。三是注重正面入口度。建立健全信息净化、信息推送、信息发布、分级筛选等机制,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积极性,潜移默化中引导群众传递身边正能量素养。

第三,讲求“温度”,画好网络空间“同心圆”。随着“自媒体”时代的普及,信息传播已由单声道向多渠道转变,双向互动模式成为新时期工作的首要选择,我们着眼提高预测预防预警各类风险能力,坚持以智能化为方向,持续强化科技支撑,向科技要警力、向科技要能力,群众通过三级微信平台发表“微”舆论、“微”诉求,实现“民间舆论场”与“官方舆论场”之间的互动、平衡,让法治宣传、服务、咨询变得更有“温度”。如网络诈骗、非法集资、校园欺凌及周边乱象、禁毒防艾、扫黑除恶、见义勇为等宣传,通过平台发布并动员参与。改变群众由以前的“被动参与”变为“主动参与”,主动占领舆论阵地,让每个群员都成为传播员、宣传员、引导员,切实解决了基层法治宣传、咨询“盲区”的问题。2018年省级《群众关注的法治热点问题信息反馈及源头服务机制》课题,通过三级微信平台组织实施取得较好效果,受到课题验收专家组好评,该课题评为优秀结项。

基层治理千头万绪、任务繁重,但普遍存在着条块分割、资源分散,基层职能不实、力量不强,“看得见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见”的矛盾。我们把三级微信平台建立作为“枫桥经验”大安探索,坚持在完善一体化运行机制上用实劲、出真招,使用统一的“空间”信息底座,推动管理、服务、资源下沉到“群”,实现线上、线下相结合,打破服务群众的时空壁垒、人才紧缺的格局,各项工作在阳光下运行,问题在基层解决,更好地服务群众,构建起党委政府主导、综治牵头、部门参与、乡镇街道组织、村组社区落实、群众参与的工作体系,最大限度地实现“小事不出家门、大事不出村门、难事不出乡门”,激发了基层社会治理内生动力,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满意度得到逐步提升。目前,全区已建设“2+1+N”三级微信平台340余个,群员近40000人,接受群员咨询2000余人次,解决群众忧心、烦心、闹心的疑难问题咨询300余件次。2018年全区信访总量同比下降15%,平安建设群众满意度测评位居全市区县第一,全省排名第22位,比2017年上升15位,为建设平安大安、法治大安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唐小华: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勇:区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陈婉莉:区综治办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