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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调查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7-11-07 11:21:07       作者:王元仲       来源:区人大  点击次数:1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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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中央从依法治国的高度十分重视解决执行难问题。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把“切实解决执行难”列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省委《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省的决定》《四川省依法治省刚要》明确指出,要加快建立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威慑和惩戒法规制度,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向全国人民作出了“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庄严承诺。

为深入了解我区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情况,最近,区人大法制委主要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走访当事人、查阅档案资料等形式,对我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

一、 基本情况

2016年,全区共受理执行案件1493件,结案1427件,执结率95.6%,执行标的到位率52.8%,到位标的1.42亿元,其中,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534件,终本结案534件,结案率100%;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959件,结案893件,结案率93.1%2017年上半年,共受理执行案件776件,结案530件,结案率68.3%,执行标的到位率为43.5%,到位标的2.22亿元。

二、主要工作

(一)全力化解执行难题,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区人民法院将化解“执行难”作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突破口,以钉钉子精神抓落实,采取切实可行的举措,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一把尺子量到底,做到“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确保“基本解决执行难”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1.强力惩戒失信被执行人。针对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和逃避执行的当事人,灵活、大胆运用执行威慑机制,加大对规避执行行为的惩治力度。通过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举措,保持对“老赖”的高压态势,做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从20161月至20176月,共将500余名失信被执行人纳入“黑名单”,致使103名被执行人向金融机构贷款融资受到限制、7家企业年审受到限制、37名被执行人购买航空、高铁票等受到限制。同时,为惩治抗拒执行违法行为,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共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17人次,依法判处了全市首例拒不执行生效判决案,对规避执行等行为形成了强大的威慑力。

2.积极开展各类专项行动。以决战决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抱定再苦再累也要啃下“骨头案”的坚定决心,按照上级法院的统一安排部署,打好“司法大拜年”“夏日雷霆”等每一场攻坚战,因成绩突出,被省高院评为“专项执行活动先进集体”。突出执行工作的强制性,“以司法之剑,护民生福祉”,在事关改革发展大局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项目建设中,坚决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通过集中行动的方式,依法成功搬迁大安街马草山居委会、大山铺镇江姐村等多处房屋。积极开展被执行人为特殊主体的专项行动,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成功调解办结新店镇政府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凤凰乡凤凰村人格权纠纷、区农牧林业局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多起案件。开展“夏日雷霆”集中行动,采用强制措施结案29件,涉及金额46万余元,拘传15人、罚款1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7人,在拘传、纳入“黑名单”等惩戒措施的震慑下,5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义务。

3.加大执行宣传工作力度。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建立“333工作法”,将区委中心工作、司法责任制改革与破解“执行难”相结合,通过开展“巡回审判+法律七进”“法治夜校”“农民夜校”等活动,为攻克执行难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同时,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在乡镇(街道)、主要交通要道粘贴宣传标语、发布信息专刊及微信、微博网络宣传等形式,“线上线下全覆盖”,进一步扩大法治宣传覆盖面。拍摄全市首部执行类法治公益广告——《躲不了的债务·输不起的诚信》,并荣获自贡市法治文化优秀作品奖,执行宣传工作被省高院评为全省二等奖。

(二)创新执行工作机制,提高执行工作实效

区人民法院坚持把提高执行质量和效率作为执行工作的着力点,不断探求执行工作的新思路、新措施、新方法,努力提升执行效率和群众满意度,利剑直指“打通实现公平正义最后一公里”。

1.加强案件管理。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制定完善《审判流程管理规定》《对外委托司法鉴定、审计、评估、拍卖、变卖操作实施细则》《办理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实施细则》等多项制度,建立执行案件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提高审判管理信息系统和全国法院执行案件管理系统的运用度,加强执行案件的流程监控;督促执行干警加强财产查询、评估拍卖、执行期限、卷宗归档的效率意识和质量意识,强化案件收、执、结的节点调控,努力追求高效结案,严格控制延长审限,力求所有案件在审限内高效、快速办结。

2.开启“互联网+执行”新模式。开通“总对总”“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平台,实现对被执行人银行存款全国范围的自动查询、网络冻结。在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下,与市房屋交易登记中心系统进行对接,在全省率先实现对被执行人房产信息的远程查询、查封及解封等网络查控功能。截止20176月,共查询金融、房产、车辆等各类信息3557件次,查询到房产579余处,存款780万余元,车辆455余辆,网络查控率实现100%,成功查找并执结自贡首起支付宝账户扣划案。建成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成交数量位列全市第一,成交拍品最高溢价率达353.33%,成功解决暗箱操作、低价贱卖等拍卖乱象。建立信息公开共享平台,将案件信息全部、实时录入“案件信息流程管理系统”,案件入网率达100%,确保执行过程“看得见、听得到、查得着”。

3.建立联动机制。在区委政法委的领导、协调下,建立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将全区各相关单位及乡镇、街道全部纳入成员单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工作情况。与区公安分局联合签署《关于公安机关依法协助执行的若干意见》,与公安、检察、司法等机关建立打击“拒执”犯罪“统一战线”,在查人找物、联合惩戒等方面形成强大合力,构建起“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参与”的执行“一张网”、协作“一盘棋”工作大格局。

(三)加强执行队伍建设,提高执行工作能力

区人民法院在司法责任制改革的进程中,积极探索人员分类管理,在报经区委同意后,对内设机构进行了整合,实现了裁决权与实施权的分离,并将政治思想好、业务素质高的干警充实到执行一线,多措并举,切实强化执行队伍建设。

1.强化教育培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等学习教育活动,不遗余力加强执行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切实提升执行干警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为民意识,教育引导干警注重大局、注重稳定、注重民生、注重发展。强化执行业务培训,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坚持每周业务学习和案件讨论制度,对有关执行工作的新政策、新法条和司法解释、典型案例进行深入系统学习。

2.改进执行作风。修订和完善执行工作管理制度,全面规范执行行为,设立征求意见箱,公布投诉、建议的联系方式,畅通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意见建议和执行人员违法违纪的投诉举报渠道,确保公正廉洁执法。坚持执行工作日志和执行晨会制度,对各执行组及案件承办人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对照检查,对有消极不作为和连续多次完不成任务的执行人员进行通报、限期整改、限时督办,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3.加强物质保障。加大执行经费、装备的投入力度,全面建成执行指挥中心,远程指挥系统现已初具规模,执行警务用车、单兵系统、执法记录仪、摄像机、数码相机及警械器具等必要装备,全部配备齐全,做到办案有车辆、取证有设备、处置有警具,为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物质保障。

三、困难和问题

(一)被执行人规避执行现象较为严重。隐匿、转移或低价处分财产、公款私存、将财产登记到案外人名下、借离婚、析产将财产分给夫妻另一方或其他家庭成员等现象普遍存在,加之一些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长期下落不明,财产状况不易查明,执行难度较大,执行行为难以实施。

(二)法官人身权益保护机制不健全。部分当事人对执行工作的性质、特点和规律缺乏必要的了解和正确的认识,将自身行为的瑕疵、经济活动的风险,归责于法院执行工作,增加了执行工作和执行人员的压力。极少部分当事人不问案件具体情况如何,只要自身的利益得不到实现就采取各种不理智甚至过激的方式,对执行人员正常履职、人格声誉及人身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影响。

(三)执行宣传力度还有待加强。在执行中,协助执行人配合法院执行的积极性不高,从社会层面上分析,公民法律意识淡薄,不认为协助执行是其法定义务,“法律至上”的信仰还没在全社会形成,协助执行人搪塞甚至推脱法院的协助执行要求,表现出冷漠的态度,导致法院的执行工作很难得到社会层面的支持和配合。

四、建议

执行工作不仅是一个法律问题,还是一个社会问题。解决执行难问题,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依靠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区人民法院要继续紧扣“两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主题,一抓到底、善谋善成,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举措,认真加以解决,不断提高服务大局和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和水平,为建设开明开放幸福美丽欣欣向荣的新大安作出更大的贡献。

(一)突出执行工作的强制性,树立司法权威。依法运用强制措施,加大对拒执行为的惩治力度,坚决依法打击暴力抗拒执行、规避执行、妨碍执行等行为。综合运用被执行人财产申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限制高消费、联合信用惩戒等威慑机制,保持对规避执行行为的高压态势,促使其主动履行生效裁判。继续开展好各类专项执行行动。

(二)以执行指挥中心建设为抓手,全面提升执行工作信息化水平。进一步完善执行指挥中心功能,不断开发信息查询系统新职能,全面实现指挥中心系统自动查询、自动冻结功能;充分发挥视频指挥功能,实现统一指挥、统一调度;进一步完善处置抗拒执行、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处置指挥系统;推进与最高法院执行指挥系统的衔接,形成全国四级法院执行网络纵向互联,与中央国家机关、商业银行总行网络横向对接;通过信息化手段对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完善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数据库,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以“执行公开”平台建设为契机,加大执行信息公开力度,推进阳光执行。

(三)大力加强执行工作规范化,优化执行程序。科学配置执行权,进一步明确执行工作中的执行事项和裁判事项,继续推进分阶段执行工作模式,实行流程管理、节点控制和相互监督;严格执行流程管理和执行日志制度;建立分工明确、运转有序、互相协作的立、审、执配合机制,提高案件财产保全比例和调解案件的自动履行率,实现审判和执行部门的信息共享,形成执行合力;进一步规范评估、鉴定、拍卖工作,加大对第三方中介机构的监督,确保公开、透明;继续抓好新收案件的执结力度,积极加强调解工作,化解执行压力。

(四)完善执行联动机制,打造执行工作新格局。进一步拓宽思路,自觉把执行工作置于党委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积极争取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支持。充分发挥“智慧法院”的作用,加强与银行、房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联系沟通,明确乡镇、街道执行联络员工作职责,完善与公安、检察院等部门的联合惩戒机制,整合社会力量,真正建立起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和有关部门联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参与的新格局。

(五)加大宣传力度,优化执法环境。切实加强释法明理,进一步增强当事人的法律意识、风险意识。进一步畅通“双微”平台、新闻发布会、报刊等渠道,不断创新宣传工作方式,打造宣传亮点,让社会各界了解、理解、支持执行工作。以典型执行案件为重点,并通过协调联动单位及各类新闻媒体进行传播,采取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扩大法治宣传覆盖面。

(六)加强执行队伍建设,提升司法能力。继续抓好理想信念教育,把专题教育与廉洁司法教育、素质提升教育有机结合,培养执行法官的为民意识、务实意识、担当意识、廉洁意识;以司法改革为契机,重点推进执行法官和执行员的分类管理,明确职责分工,完善法警和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工作的制度;创新教育培训方式,更新教育培训内容,开展业务轮岗交流、法律研讨等活动,提升法官的业务素养;从干警中选拔优秀人员充实到执行队伍,按照上级法院规定的比例要求,配齐配强执行队伍。

 

(作者:区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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