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12年4月16日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并于7月1日起实施。新《条例》的出台对于进一步推动各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提高公文处理工作质量和效率以及提升“三服务”水平,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办公室作为各单位核心部门之一,承担着繁重的公文处理任务,如何履行好这一职能职责,确保公文处理工作既有数量、更有质量已显得尤为重要。区委办结合实际,认真学习新《条例》中的新规范、新要求,针对当前我区在公文格式、公文流转等实际操作中出现的问题,开展了全区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培训,目的就是要进一步规范全区公文处理工作,加强区委办同各级各部门的联系,进一步提升全区办公室的工作质量和形象。
目前,我们在公文审核过程中仍然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为此,特将我区公文格式和公文流转的规范整理如下。
一、公文格式
公文格式,即公文规格样式,是指公文中各个组成部分的构成方式,它和文种是公文外在形式的两个重要方面,直接关系到公文的效用的发挥。
(一)存在问题
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公文格式不规范、标点符号用法不规范、数字用法不规范、纸张规格错误、页面参数设置错误、行间距设置错误、字体字号设置错误等。
(二)规范要求
根据新《条例》要求,结合我区实际作出如下规范:
1.纸张规格为A4(尺寸:210mm×297mm),版面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字,页码(四号半角宋体)一字线上距版心下边缘7mm,(根据文件内容可作适当调整)。
2.正文用三号仿宋体字,文中结构层次序数依次用黑体、楷体、仿宋并加粗。
3.“行距”设置为28.9磅。
4.“页面设置”中的“页边距”调整为“上:37mm,下:35mm,左:27mm,右:24mm”;“页眉”设置为15mm,“页脚”设置为29.5mm。
二、公文办理
公文办理包括收文办理、发文办理和整理归档。
(一)存在问题
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报文程序不规范、签发程序不完整、文件流转效率低、急件办理不及时、发文前校核把关力度不够、秘密件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二)规范要求
1.以区委、政府名义发文或以区委办、政府办名义发文
党群部门:
部门代拟稿(纸质、电子版)→区委办机要室(登记)→区委办文秘室→政府办机要室(区政府领导审签完毕后)→区委办机要室→区委办文秘室→区委办分管领导→区委办主任或主持工作的副主任→区委副书记→区委书记→签发→机要室登记编号→文秘室清稿、送文印室印稿并将定稿电子版通过OA平台传出,机要室将电子版下载挂党政网→文秘室通知部门领取文件,部门将底稿及正式文件9份送机要室存档→机要室将文件整理归档并分送领导。
政府部门:
部门代拟稿(纸质、电子版)→政府办机要室(政府领导审签完毕后)→区委办机要室→区委办文秘室→区委办分管领导→区委办主任或主持工作的副主任→区委副书记→区委书记→签发→机要室登记编号→文秘室清稿、送文印室印稿并将定稿电子版通过OA平台传出,机要室将电子版下载挂党政网→文秘室通知部门领取文件,部门将底稿及正式文件9份送机要室存档→机要室将文件整理归档并分送领导。
2. 以区委名义发文或以区委办名义发文
党群部门:
党群部门代拟稿(纸质、电子版)→区委办机要室(登记)→区委办文秘室→区委办分管领导→区委办主任或主持工作的副主任→区委副书记→区委书记→签发→机要室登记编号→文秘室清稿、送文印室印稿并将定稿电子版通过OA平台传出,机要室将电子版下载挂党政网→文秘室通知部门领取文件,部门将底稿及正式文件9份送机要室存档→机要室将文件整理归档并分送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