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凤凰乡现状
凤凰乡地处自贡市西北城郊结合部,属城市发展区域,现有幅员面积8.5平方公里,城镇化率72%。全乡现有3个行政村33个村民组6个社区居委会28个居民组,总人口3.2万人,其中:农业人口6480人,有耕地1900亩,人均耕地0.3亩,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467元,一、二、三产业比重为1:70:29。
二、存在的涉稳问题
凤凰乡信访维稳重大件列入市级3件,区级10件,涉及群体性占10件,个人类3件,信访件涉及征地拆迁补偿、开发建设、企业改制、民生、司法公正等领域。绝大多数信访人信“访”不信法,要求解决的利益诉求大大超出法规政策规定的标准,拒绝走司法维权之路;时间跨度大解决利益诉求适用政策不接受;另外为确保在重大时段信访人的情绪稳定,地方组织采取了一些不得已的稳控和安抚措施,滋长了信访人非访的嚣张气焰;少数信访件是由于解决不果断,久拖不决造成的。目前乡辖社会矛盾纠纷接连不断、且呈现出规模扩大、组织细化、对抗激烈、难以调处的态势。
三、涉稳问题分析
1.权力资源的开发、分配和使用不规范。一是农村基层组织权力分配使用尚未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农村党支部、村委会、股份社各自的章程、条例缺乏组织之间的平衡、协调、制约功能。彼此依章依规履行职责,难免会导致权力无序运行,政治利益上发生冲突。二是农村基层组织没有真正实行民主决策。三是民主监督不落实。未认真执行“五公开一监督”制度,村民不知内情,无计实施监督,理所当然怀疑干部侵吞集体财产,检举、投诉、上访现象较突出。
2.农村地区基层党政组织职能弱化。农村政治、经济一体的管理体制解体后,在各种社会矛盾纵横交错,社会管理任务加重的情况下,基层党政组织对农村事务的调控职能大大减弱。
3. 政府为抢抓发展作了一些不当行政行为和不及时行政行为。激发了政府与农民的利益矛盾,土地开发建设不规范,侵占农民利益,征地拆迁适用政策问题,拆迁户建房证件办理难的问题引发的群众不满。
4.传统文化与现实生活的反差,导致农民心理失衡。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在由封闭转为开放过程中,农民受到外来文化、现代文化的多重影响,城市与农村在社会和经济上的不平衡,在收入与消费上存在的巨大差距和不平等,在城市与农村生活水平反差较大,农村个人家庭差距拉大,他们的价值观、公正观、道德标准便发生倾斜,从而放松对自己行为的约束,向政府提出肆意妄为的利益诉求。
5.企业改制以后未妥善解决职工利益问题。
四、解决问题的建议
1.加强政策宣传解释工作,严格执行落实有关政策。农村是政策宣传落实比较薄弱的环节,要加强征地拆迁、劳动保障、经济合同等方面的政策法律宣传教育。本着尊重历史、结合现实的原则,按照相关政策法律,严格执行落实相关政策,妥善处理和化解一些长期久拖不决的矛盾和问题,是摆在相关职能部门面前的一项重要责任。
2.搞好农村党支部、村委会的建设,发挥基层组织在团结带领群众同非访顽固势力进行斗争中的领导作用。加强党支部的思想建设,发挥党员和农民群众在党支部和村委会建设中的监督作用,以提高党支部、村委会的建设水平。建立健全治保、民调组织,明确职责任务,保障其合法待遇,做到组织、人员、任务三落实,责、权、利三者挂钩兑现,发挥好第一道调解的作用。
3.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确保农村政治秩序的稳定。农村的社会冲突,很大一部分是由于民主机制不健全,农民进入政治过程的路径不畅通或农村基层组织权力失控所致。因此,要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大胆进行健全社会主义民主机制的探索。
4.尊重价值规律,综合运用经济手段,调整好各方面的经济利益关系。当前,农村引发社会冲突的最根本原因乃是经济利益的碰撞。村民和外来工进行非法上访活动,最终目的是为了维护自己的经济利益。其经济目的达不到,冲突就不能平息。所以,要着眼于群众的利益,采取各种措施调整好经济利益关系,使不稳定因素迅速化解。
5.要组织广大农民学习法律,用法律来衡量、约束和保护自己。抓好对落后分子的帮助教育工作,对有过激行为和不安分的人,要及时做好思想工作,防止他们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在生产发展、经济条件改善的情况下,尽量缩小农民之间的贫富差距,对一部分因无致富门路而家庭困难的人,要在物质上给予一定的帮助,尽力消除一部分人因经济收入上比他人低而带来的心理上的不平衡,避免他们因嫉妒心理作祟而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6.依法打击各类违法信访和制造社会不稳定的行为,大力做好农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一是做好民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对于民间矛盾纠纷要充分发挥基层治保、民调组织作用,早发现、早介入、早调处、早化解,使之化解在萌芽状态、初始阶段,对于一时难以调处的民间矛盾,基层组织要及时向公安、司法部门报告,防止民转刑案件发生。二是做好干群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把农村干部教育培训放到重要位置,不断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行政水平,尤其对村委会成员更要加强培训监督,防止一些动机不纯,通过不正当手段进入村委会的干部违法乱纪。对于在农村干部依法行政中无理取闹、辱骂、报复的,要视情节严重给予批评教育,依法处理,要为村干部撑腰作主,使之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
7.建立信息员制度,运用特情耳目,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建立广泛而高效的信息网络。社会不稳定事件是利益关系和观念形态的冲突,可以依据国家法律和政策,通过执法干预和行政疏导及群众自我调节等正常途径来解决。在疏导无效、信访人行为出格的情况下,采取措施予以处置。虽然采取强制处置办法,平息了事态,稳定了局势,但群众与党和政府的对立情绪仍可能会大面积、较长期的存在着,不稳定的因素可能会悄悄在滋长。因此,事件一旦平息,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同时,召开各种座谈会,理顺群众情绪,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为农村的长治久安打下稳固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