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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李有芬芳,灼灼其“枫”华
——凤凰法庭用实际行动践行“枫桥经验”
发布时间:2024-12-09 20:22:31       作者:陈蔚荻       来源:区法院

大安区法院凤凰人民法庭庭长 陈蔚荻

 

又是金秋十一月,又是枫叶红时。二十年前,伴着行政区划的调整,大安区法院马吃水人民法庭应运而生,二十年过去了,已更名为凤凰人民法庭的马吃水人民法庭,名字虽然变了,但善于发动群众、紧紧依靠群众、密切联系群众的“枫桥经验”这一内在灵魂却始终没变。如何用好“枫桥经验”,解决好当下的现实问题?凤凰法庭用具体实践为“枫桥经验”写下了新时代的生动注脚。

一、党建引领,党员带头

党建引领、党员干部带头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枫桥经验”在新时代要创新发展,至关重要的一条,就是使基层党组织建设与基层治理有机衔接、良性互动,以党的建设贯穿基层治理、保障基层治理、引领基层治理。可如何衔接?又怎么互动?大安区法院在摸索中找到了方向。2022年,大安区法院主动与23个结对村社开展党建共建工作,将矛盾纠纷联调、普法宣传、志愿服务等内容列入“共建协议”,推动共建运行模式最优化,构建以党建为引领的“资源共享、问题共解”共同体。

机制已立,如何落地?将基层组织的服务管理触角延伸到社会治理的每一个末梢,靠什么?靠党员干部这个“带头人”,而刘萍就是这样一个“带头人”。作为全国模范法官,刘萍牵头成立了“刘萍法官工作室”,力促实现矛盾跨村联调,就地化解。2024年,依托“刘萍工作室”,凤凰法庭累计开展普法讲堂、“以案说法”分享会、调解培训20余场次,受众达500余人次,为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古镇文化遗址保护、旅游村庄建设等提供法律支持。同时大安区法院构建立案预警机制,对在立案、审理中发现的涉众型类案、涉敏感类纠纷进行及时甄别,第一时间向党委发送立案预警告知书,助推党委及时决策防范纠纷成讼。20241-10月,大安区法院一审民事案件收案同比下降5.16%

二、为了群众,依靠群众

什么是“枫桥经验”?每一个法院人都有自己的回答。对于大安区法院凤凰法庭的退休法官沈德辉来说,“枫桥经验”就是“退休不褪色,离岗不离心”。从事审判工作三十余年的沈德辉,曾获“全市法院调解能手”、最高人民法院“荣誉天平奖章”等荣誉,具有丰富的审判调解经验。2022年退休后,沈德辉受聘为大安区法院的人民调解员。专业的法律知识、较高的社会威望、高超的调解艺术,让其一跃成为大安区法院的一块“金字招牌”。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专业优势的同时,越来越多的专业人士也走出调解室,走入街道社区、村镇小巷,毫无保留地将自己的“调解心经”倾囊相授。“专业力量的‘传帮带’能帮助培育壮大基层法治力量,能充分激发群众的主观能动性,用自治、共治实现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大安区法院分管立案和人民法庭工作的副院长肖翔月感慨地说,“2024年以来,凤凰法庭同比收案下降17.23%,诉前化解成功率达38.41%”。

“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绝非刻意“捂盖子”,而是要引导群众主动参与、身心兼治,更多地让群众参与、监督、评判,群众才能更加理解、认同和尊重司法。

三、固本强基,防微杜渐

近两年,凤凰法庭辖区内物业纠纷案件数量逐年增长,物业纠纷化解工作压力增大。就地化解矛盾,是“枫桥经验”的看家本领,也是妥善处理涉众问题的不二法门。大安区法院联合住建局、司法局等部门出台《关于建立自贡区大安区物业纠纷预防化解“5+N”协同联动机制的意见》,构建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多元解纷—诉讼断后”的物业纠纷全生命周期治理体系。

2024年,凤凰法庭辖区内某物业公司准备起诉数百名业主,要求其支付物业服务费和违约金。凤凰法庭通过《关于建立自贡区大安区物业纠纷预防化解“5+N”协同联动机制的意见》指定的信息共享协调和风险联动预警机制获悉该情况后提前介入,多次走访小区业主和物业公司,了解到该小区业委会解散已久,物业公司未经合法程序不能动用专项维修资金,小区存在消防设备常年缺失、电梯年久失修等重大问题,法庭工作人员立即指导社区工作人员组织该小区业主按程序成立业委会,最终数百名业主和物业公司就物业费的缴纳问题达成了一致,数百件案件从“末梢治理”走向“源头治理”。

经济社会发展日新月异,人民群众的需求和期盼日益增长,而“枫桥经验”的初心始终未变,党建引领的政治优势始终未变,因时而动、与时俱进的鲜明特征始终未变。由坚持党的领导,向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升级;由群防群治,向共建共治共享升级;由单一调解,向多元化解升级;由条块分割管理,向“最多跑一次”升级;由传统手段,向数智治理升级;由注重他律,向激发自律升级!

二十载光阴荏苒,正是凤凰法庭的桃李之年,凤凰法庭的“枫桥经验”,就这样始终在实践中与时代同行,变得日益“枫”满、更具活力!

 

(责任编辑:杨彦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