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以来,我区围绕河畅、水清、岸绿、景美水环境目标,全面建立和着力推进河长制工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和阶段性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亟需克服。
一、阶段性成效
(一)建立健全了组织体系,守河尽责
全区10大主要河流、41座水库和4条渠道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设立了区、乡、村、组四级河(湖)长组织体系,其中区、乡级河(湖)长由区乡党政领导担任,村、组级河(湖)长由村组干部担任。
设立了区总河长办公室1个,区河长制办公室1个,落实了10个区级河长联络单位,建立了总河长办统筹安排部署,各部门联动的组织体系。
(二)研究制定了工作方案,明晰责任
《大安区2017年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大安区2018年全域水环境治理攻坚方案》和《大安区2019年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把我区入河排污口整治、水源地保护、污水处理厂建设和提标改造、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等重点水环境治理工作任务分解到了各个责任单位,明晰了职责。
(三)全面开展了水环境治理,攻坚克难
围绕改善水质这一核心,我区多措并举,全面开展水环境治理攻坚战。一是开展铁腕治污,狠抓源头治理。严格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新建截污管网,关停牛佛镇王爷庙、大阳沟等10个入河排污口,杜绝废水、污水直排污染水环境。二是开展饮用水源规范化建设,加强水源地保护。以“完善隔离设施及标识、治理生活污水、取缔网箱养鱼、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水面清漂保洁”五大专项行动为抓手,打造标准化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三是推进污水处理厂建设和提标改造,确保污水达标排放。自贡市东部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土建主体工程已完成,即将安装污水处理设备;8座乡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土建主体工程已完成,其中庙坝镇、何市镇正在安装调试污水处理设备;截止目前,我区主城区和乡镇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分别达到93%、75%以上。四是实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项目,力争年底销号。金鱼河:已完成塞纳河畔500米河道改道、清淤、暗渠封堵工程;13处生活污染源已全部接入市政截污管网;投资80余万元,在山水名苑、凤凰新城新建双壁波纹管网215.8米,将沿线散排接入市政截污管网,达到雨污分流的效果。釜溪河:新建防洪堤1.14km,综合治理河长3km;完成张家坝、鸿鹤坝截污管网建设任务;由凤凰镇政府组织实施的螃蟹沟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已进入招投标阶段;按照市上统筹实施要求,与三方社会服务公司签订了水面漂浮物打捞合同。旭水河:投资130余万元,完成平桥、凤凰坝等4个点位截污管网建设。五是开展农村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严控粪污入河。关闭禁养区41个养殖场(户),其中规模养殖场8个,在禁养区每月至少开展了1次巡查,确保养殖场(户)不新增不反弹复养;对限养区和宜养区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和利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确保粪污处理设施设备正常运转,能够消纳其产生粪污,实现粪污资源化利用。六是建立跨区域污染联防联控机制,统筹治理水环境。我区分别与威远县、隆昌市、沿滩区签订了河道治理框架协议,建立“河长制”跨区域联席会商制度,完善跨区域流域突发事件联动机制,共同应对和处置区域性水污染事件,共同维护相邻地区流域水环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一)重视程度参差不齐。乡镇与乡镇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由于认识的关系,重视程度不一。“上热下冷”、政治站位不高、敏锐性不强的问题,以及“过得去就行”的思想仍不同程度存在。
(二)履行职责差异较大。区级河长能够正常开展巡河工作,并对发现问题及时交办、督促、解决。乡级河长按要求开展巡河工作存在一定的不足,发现问题往往是向区河长办上报,而不是想办法去协调解决,村组河长履责较差,部分村组级河长巡河浮于表面,不写巡河记录,不反映问题,怕得罪人,工作不实,影响到河长制工作的深入推进。部分区级联络单位认识上存在偏差,认为河长制工作就应该是河长办的事,因此对区级河长巡河交办事项跟踪、督促问题解决不到位,导致区河长办疲于应付。
(三)联动意识不强。水环境治理往往涉及范围广、对协同合作要求较高。在推进工作中,部分牵头部门与配合部门、部门之间、乡镇之间有时存在推诿扯皮现象,联动意识不强,导致发现问题不能得到及时解决,在河道清漂保洁上表现得尤为突出,部分上游乡镇对河道漂浮物不能做到应清尽清,往往是一放了之。
(四)保障力度不够。河长制工作涉及的工作面广、工作量大、任务重,无论是清漂保洁,还是截污治理、乱象整治等都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当前,我区区乡级财政都因众多因素制约无法给予足够的财力保障,给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带来较大阻碍。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在“制度体系”上下功夫,明确工作目标责任
加大“目标、问题、任务、责任”四张清单落实力度,推动河长制工作从“有名”向“有实”转变,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倒排工期,建立台账,逐一跟踪,推进问题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我区水环境质量改善取得的成果。
(二)在“专项行动”上下功夫,精准治理“四乱”点位
开展河湖“四乱”点位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核实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河湖“四乱”点位,建立动态监管台账,按照“属地管理,行业监管”的原则,立查立改,逐一销号。
(三)在“管理范围”上下功夫,严控高污染项目准入
依法划定河道管理范围,明确地理坐标,设立界桩、标示牌,依法依规管理保护好河湖水系。加强水资源保护利用,严格控制高污染、高耗能和资源性“两高一资”行业发展和项目准入。
(四)在“治理项目”上下功夫,加快推进项目进度
完成自贡市东部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8座乡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和非城镇集中居住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任务。
(五)在“群众参与”上下功夫,变被动为主动
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主动参与到“河长制”中,把公众从旁观者变成环境污染治理的参与者和监督者。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引导群众形成健康环保的生活方式,调动群众参与治理的积极性和责任感,努力营造群众积极爱护河道水域环境,参与美好环境创建的浓厚氛围。
河长制工作是改善水环境的关键,需要各部门密切配合,同心协力,在巩固原有河道水污染防治、截污纳管的基础上,继续通过河网综合治理等措施,解决流域水环境问题,真正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新景象——共建绿色新大安。
(作者:区水务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