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是弱势群体中的弱势,需要格外关心、格外关注。今年初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国发〔2015〕7号),必将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
一、大安区残疾人基本情况
据全国残疾人二抽数据比例测算,全区现有各类残疾人3.2万人,目前,“量服”平台入库残疾人16416人,已办理第二代残疾人证的11326人,办证残疾人中,按类别分:肢体残7182人,占63.4%;视力残1788人,占15.8%;听力残990人,占8.7%;智力残664人,占5.9%;精神残427人,占3.8%;言语残112人,占1%;多重残163人,占1.4%。按等级分,生活不能自理的一、二级重度残3493人,占30.8%;生活基本自理的三、四级残7833人,占69.2%。按年龄分,19岁及以下的490人,占4.3%;20-59岁的有5194人,占45.9%;60岁及以上的有5642人,占49.8%。
我区残疾人呈现人口基数大、分布范围广的特点。同时,因残致病、因残治穷,多数残疾人受教育低、身体受限,无法适应残酷激烈的市场竞争,80%以上的残疾人面临生活来源窄、康复条件差、就业创业难、生活质量低等现状,处于孤独无助和绝望的境地。
二、大安区残疾人工作现状
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残联的精心指导下,全区残疾人工作者按照中央、省市区委关于残疾人工作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残疾人创业就业、康复服务、扶贫帮困、宣传教育工作,做实残疾人民生实事,使残疾人生存发展状况得到较大改善。
(一)在创业就业方面。2014年先后组织了48名残疾人参加省、市、区组织的职业技术培训;投入30万元实施了残疾人居家灵活就业和创业就业直补项目,帮助2860名城乡残疾人自主创业和居家灵活就业;依法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2014年企业分散按比例安置残疾人103人,机关安置残疾人就业2名;对未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依法加强了残保金的征收,2014年征收机关和企业残保金302万元,较2013年征收额增长54%。
(二)在康复服务方面。2014年投入63.23万元为全区438名贫困残疾人配发辅助器具;对全区27名贫困脑瘫儿童进行医疗救助;帮助1名重度听力残疾儿童在华西医院接受人工耳蜗植入手术,对7名听力残疾儿童免费配发助听器;为26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了免费复明手术;为344名贫困精神病患者实施医疗救助;为30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实施了无障碍设施改造,使有适应指征的贫困残疾人的助行、助听、助明等康复需求得到真正的解决。
(三)在扶贫解困方面。2014年投入182.88万元为辖区内符合条件的2233名重度残疾人发放了每月80元、50元的护理费用补贴;帮助400名农村残疾人扶贫解困;为76名残疾人发放了365元的燃油补贴;帮助了100名特困三级精神、智力残疾人享受了“阳光家园”居家托养服务;开展了残联系统元旦和春节期间的“温暖万家行”活动,帮助了340名残疾人度过祥和、快乐的春节,推动残疾人共享改革成果,有效地改善了残疾人生活条件和发展环境。
(四)在宣传教育方面。充分报纸、网络、杂志等广泛宣传残疾人事业。2014年在《自贡日报》、《自贡晚报》、自贡网等刊登我区残疾人工作8篇次,《大安》第5期在封面专题刊发了我区脑瘫儿童救助工作,《大安》第6期专页《身残 志坚 自强》刊发了我区残疾人自立自强事迹;利用重要时间节点,积极向残疾人宣传贯彻《残疾人保障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残疾人的法律意识和自我维权能力,引导其依法有序反映问题;邀请残疾人自强模范胡林、罗红在区会务中心作事迹报告,展现了残疾人积极、拼博、向上的自强精神,引起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思考
虽然区委、区政府历来重视发展残疾人事业,但由于各种原因,当前我区残疾人工作仍然面临较多问题和困难,其中最典型、最集中、最突出的主要表现在“工作缺人手”、“服务缺阵地”、“履职缺后劲”、“维权缺合力”四个方面,这些问题决定着残疾人工作开展的成效,难以回避且又亟需解决。
(一)关于“工作缺人手”的问题。我区残联 2011年从民政局分离,核定编制3名,目前只有2名正编人员负责全区残疾人工作;乡镇街、村(社区)一级,职能虽全,机构不全,多数残联残疾人专职委员为兼职代管。目前,残联系统推进残疾人事务治理现代化,现有人手远不能适应新形势下残疾人工作的需要,只有建立一个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组织网络,才能有效地推动工作开展。
因此,建议:一是采取“配”的方式,充实区残联组织。首先是配齐、配强区残联副理事长;有条件时逐步建立健全相关职能科室,申请公益性岗位配齐业务科室工作人员。二是采取“聘”(公益性岗位)的方式,配齐各乡镇(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主要是联合人社局开发公益岗位,面向社会聘用16个乡镇街残疾人专职委员,落实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险、专项津补贴等待遇,解决乡镇街道残联有专人干事的问题。三是采取“选”的方式,选好村(社区)一级残疾人专职委员,真正解决残疾人工作能够向基层延伸的问题。
(二)关于“服务缺阵地”的问题。我区残联起步晚、起点低,仅在2010年用中央项目补助资金40万和区福利院合建区残疾人集中托养中心(建筑面积500㎡),解决了一部分残疾人集中托养的问题。除此之外,区残联只有总面积不到100㎡的5间办公用房,其他对残疾人就业服培训、康复训练、法律服务等综合服务基础设施尚处于空白点,不能满足残联开展工作和为残疾人服务的需要。
因此,建议:一是加强与区社会福利中心的协调,充分发挥原残疾人集中托养中心的作用,为区内符合条件的贫困智力、精神以及重度肢残人提供集中托养服务。二是采取联镇(街)合建方式,在条件成熟的镇(街)、村(社区)建设残疾人日间照料中心或村(社区)康复站,为残疾人就近提供康复知识宣传、功能训练、治疗、日间照料等服务。三是借2015年省委省政府民生大事“每个县建成1个残疾人服务中心”的契机,争取专项资金建设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成为为全区残疾人提供就业服务、职业培训、康复指导、文体活动、辅具供应、法律服务的综合性服务机构,搭建区残联成家立业、开展服务的高地与平台。
(三)关于“履职缺后劲”的问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四中全会提出依法治国、国发7号文件提出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这些均对基层残疾人工作者履行残联“代表、服务、管理”职能的能力素质提出新的更高要求。而我区乡镇街、村(社区)两级残疾人专职委员多数“专而不专”,身兼数职,其专业水平、法治思维、能力素养和工作作风都跟不上新形势下的新要求。
因此,建议:一是加强基层残疾人工作者的业务指导、培训,坚持每月一次的区乡残联业务知识定期学习交流,打造职业化的基层残疾人工作队伍。二是狠抓作风建设,真正做实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回头看、“慵懒散浮拖专项整治”行动、“三严三实”专项教育行动,引导基层残疾人工作者克服庸政、懒政、怠政等消极情绪,增强残疾人工作责任心和积极性。三是探索建立科学的目标管理考核机制,切实解决残联系统办事推诿、拖拉、效率不高的问题,打造一支“人道、廉洁、奉献、高效”的残疾人干部队伍。
(四)关于“维权缺合力”的问题。由于各级各部门对残疾人事业的认识、重视程度存在较大差距,其按照《残疾人保障法》的要求,执行残疾人医疗、教育、就业、贫困残疾人房屋拆迁的补偿和安置、贫困残疾人子女入学、残疾人生活保障等方面的政策力度也不均衡。同时,由于残疾人自身有缺陷、大部分文化水平偏低,不能较好地运用法律进行维权、受教受助、康复治疗、劳动就业和享受社会保障等,导致社会上歧视、侮辱、侵害残疾人的事件时有发生。
因此,建议:一是加大《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的宣传,呼吁全社会关心、关爱、关注残疾人,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二是积极主动加强与残工委成员单位的联系,协调促进各成员单位充分履职,切实把残疾人医疗康复救助、最低生活保障、教育救助、困难生活救助、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政府补贴,以及重度残疾人参加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医疗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负担等政策贯彻执行到位。三是与区司法部门合作,探索建立以区法律援助中心和区残联维权中心为核心、镇司法所和镇残疾人维权站为纽带、村(社区)残疾人维权岗为依托的三级维权网络,推动残疾人维权工作的广泛、深入、扎实开展,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落实。
在2014年12月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表示:中国社会事业本身属于“短板”,而残疾人是困难群体中的困难群体,是“短板”中的“短板”,“既然有短板,就要补上,而且要优先补上!”。作为一名残疾人工作者,我真心希望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关怀下,在社会各界的支持帮助下,大安残疾人工作能够有效形成有人管事、有阵地做事、有能力成事、有环境干事的良好局面,从而推动全区残疾人工作再上新台阶,打开新局面。
(作者:区残联理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