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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三清两建一公开,着力提升群众满意度
——永嘉乡瓦高村“三清两建一公开”试点实践探索
发布时间:2018-08-02 11:57:18       作者:陈永刚       来源:永嘉乡

背景:2018413日,区委书记张昭国率队深入永嘉乡瓦高村调研时指出,深入开展“三清两建一公开”(清理资产、资金、资源,建立台账、公司〈规范管理制度〉,唱票公开)工作是推动乡村振兴发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升群众满意度的重要举措,从解决群众急需急盼的问题入手,盘活农村闲置资本,激发乡村振兴发展的内生动力,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幸福感。进一步摸清三资“家底”,建立台账规范管理,合理利用资产、资源,抓实工作过程、结果的全面公开。张书记要求,要以“三看三干”精神为指引,结合乡村振兴发展战略,打开思路,大胆实践,具体施策;要认真提炼总结试点工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成熟经验,在全区范围广泛实践。

瓦高村是地处大安区东面远郊的省级贫困村,幅员面积3.6平方公里,耕地面积3238.77亩,辖10个村民小组911户、3154人,建档立卡贫困户89280人。

近年来,瓦高村紧紧围绕解决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发展等问题,创新新村建设和产业发展同步共建的“产村相融”发展模式,突出建基地、创品牌、搞加工,推进肉鸡、核桃两大主导产业发展,形成了“一核一园四基地”的产村相融发展格局,即围绕党群服务中心周边集教育文化、医疗卫生、休闲购物于一体的新村核心区、千亩核桃产业园、一体化肉鸡养殖基地、中药材丹参种植基地、健康水产基地及高粱种植基地。将全村所有贫困户和53%的非贫困户聚集到产业链条上,有效激活农村土地、劳动力资源,实现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

2017年,全村集体经济收入6万元,提供务工岗位50个、务工收入8.4万元,贫困户获得分红收入17.5万元,人均增收300元,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100元,比2014年增长1.1倍。自2018416日开始启动该项工作以来,目前清理出全村共有资金17.51万元;经营性资产640.2万元;资源性资产集体土地53.6亩,可以说,正在形成共赢、多赢的局面,为推进“三清两建一公开”试点工作作出了很好的回答。

一、加强领导、积极宣传、落实改革试点责任

作为试点基本无经验可借鉴,通过广泛宣传使全村群众了解产权制度改革的目的、意义和相关政策,并讨论制定了实施方案。进一步统一全体村民思想认识,提高了村民参与积极性。

一是组建机构、加强领导。成立以乡党委书记为组长的“三清两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人员责任,划分工作任务。抽调乡、村、组干部16名组建专项工作队伍。此外,乡财政预先安排自有资金2万元,作为专项工作经费。

二是加强宣传、全面动员。通过下田间、到地头、进农户,QQ、微信群、宣传标语、公开信,院坝会、公示栏等形式,使宣传发动知晓率高达99.02%。瓦高村共有农户911户,其中在家参会的399户占43.82%,通过电话、短信、微信、QQ等方式通知的503户占55.2%,但还是有9户未取得联系。

二、开门清理,全民参与,压实推进清产核资

乡、村抽调精干人员,积极参加市、区培训,增强做好业务技能培训。针对瓦高村的实际,工作组和村民代表分成水利设施组、公路测算组、土地房产组、资金登记组4个专项小组,逐户走访,分类进行,逐组清查登记,做到“应登尽登”“开门清理”。

一是摸清家底、建立台账。瓦高村先行突破,并制订了“三资”清理规则:资金就是村集体账面上入账和未入账的金额,以及应收未收的收入;资产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两类,前者有厂房、山坪塘、水库、养殖大棚等投资使用或出租,以及未出租的归集体所有的设施设备,后者涉及各种园室包括保管室、卫生室、村办公室、党群服务中心等;资源主要是集体留地和四荒地等,另一块需要厘清的是苏泊尔小学的公共建设用地。共计清理出养殖大棚10条、石庙子水库1座、山坪塘28口、石河堰6座,渠道4.985公里,提灌站3座,公路15.02公里,蓄水池54口、村办公室875平米,糖房752平米、集体土地53.6亩以及苏泊尔小学占地11亩。

二是清产核资、价值评估。按照清产核资方案,采取“公开+讨论”的办法,所有方案细则要公示,任何人都可以提意见、可以争论,实施前每户村民都要签字。鉴于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整体薄弱,主要靠重置成本(即按照实际造价)进行评估,由村委会、农业中心指导,村民代表共同估算,不聘请专业评估机构,既减少成本,也符合村情民意。清理出村集体拥有账面资金17.51万元;经营性资产640.2万元,包括10条养殖大棚、石庙子水库和28口山坪塘;非经营性资产未估价,但以台账方式登记造册;资源性资产集体土地53.6亩。

三、积极探索,盘活资本,括宽农民收入渠道

以省级财政壮大村集体经济试点专项资金100万为注册资金,成立自贡市大安区永嘉乡瓦高村拓嘉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集体经济组织成员3116人,人均占股0.032%。实现“资源变股份,农民变股民”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

一是明确主体、界定成员。本着让改革红利惠及每个村民的要求,瓦高村确立了“法定+讨论、不轻易否定”的“宽”资格原则,有法律规定的按法律办,没有规定的让村民讨论,不轻易剥夺任何一个村民的资格,尽量让村民应享尽享。最后,总体上以户籍为依据,综合考虑土地承包、居住地点及义务履行情况,以20186124:00为节点,经群众签字或者委托签字确认瓦高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3116人,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38人。节点前符合9类条件的村民获得成员资格,比如户籍和承包地在村里、外地就业的大学生,只要没吃财政饭;户籍不在本村的外嫁女,本村有承包地,但不是两头享有;户籍进城,但没有全额享受国家或单位缴纳养老保险金的;属于本集体成员的计划外生育子女等,都认定其成员资格;不符合条件的,比如已是公务员、退休后回村养老等11种情况被排除。认定成员时,引发多次争论、争吵,最后几乎一户一策,没有获得资格的也无话可说才算平静。“争论的好处,就是既得到大多数人认可,也防止多数人侵犯少数人权益”。

二是股权量化、盘活资本。股权设置是产权改革的关键一步,尤其是试点村,不仅要先行一步,还要找到可复制的办法。通过反复摸底,瓦高村提出不设集体股,一人一股、按人平均”的股权量化办法。为什么不设集体股?“三清两建一公开”工作的目的就要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才能体现让农民受益的目的,“如果设集体股,是个人持?还是村委会持?将来集体经济发展了会不会成为少数人的特权?必须彻底改革。那么没有集体股,会不会影响集体经济收入?可通过设置公积金、公益金,可以化解难题,目前按收益的20%提取。本着公平与简化,对股权管理基本实行“增人不增股,减人不减股”模式。为了确保股东权益,接下来我们还将以户为单位颁发股权证书,并开始对集体资产股份收益、退出、转让等权能进行探索。2018626日注册成立自贡市大安区永嘉乡瓦高村拓嘉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以壮大村集体经济试点专项资金100万为注册资金,按人平均,一人一股,每人占股0.032%。同时,把该项资金投资专合社,发展种养殖产业,2018年预估每股分红50元,平均每户增加近200元收入,“别看少,过去没有过,而且这才开始”。以后分红一年比一年多,不断激发乡村振兴发展的内生动力,提升群众满意度。

四、试点中遇到的问题

瓦高村在此次试点工作中,主要以“三看三干”精神为指引,打开思路,大胆实践,具体施策,扎实推进,积极承担试点工作所担负的改革探路任务,但在开展过程中遇到了很多问题和困难。

一是先行政策、法律层面支撑缺位。《土地法》第63条规定:集体土地不能出让、转让或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担保法》第37条和《物权法》第184条规定: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明确不能进行抵押担保贷款等,直接制约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的融资功能。

二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定模糊。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探索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的具体办法”。但目前相关部门还是没有出台相关如何界定的实施办法。实践上,仍处于乡村自我管理的状态,受村规民约、传统观念和历史习惯等因素影响较大,“乡土”色彩较浓。

三是“三资”价值评估体系不健全。农村资产、资源价值无法实有化,基准价格无法确定。实践中主要靠重置成本(即按照实际造价)进行评估,但真正的价值评估应当考虑市场价格而不是实际造价,考虑的是现行和未来的升值空间而不是实际成本,所看重的应该是它的效用,而不是它的实际建造成本。

四是集体资产经营管理公司还存在困难。“三清两建一公开”使得新的集体经济组织改大了、改强了,农民权利有了保障、利益得到落实。不过,新的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还面临注册难、缺人才、融资难等情况。比如按照公司法有限公司最多50个股东,但村集体动辄几百上千股东,只能采取隐形股东的做法,大部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权利难以得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这些问题显然难以解决。

 

(作者:永嘉乡党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