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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履行监督责任 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
发布时间:2015-11-02 17:12:38       作者:钟淳       来源:区纪委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面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必须“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严肃查处腐败分子,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着力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氛围。”纪委作为党的专门纪律检查机关,承担着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工作中必须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通过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加强廉政警示教育,强化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建设,让党员干部习惯在监督的环境下工作、习惯在法制的轨道上用权,努力探索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一、高悬“惩腐剑”,让纪律规矩严起来,构建“不敢腐”的惩戒机制

惩治是最有效的预防,只有惩治有力,才能预防有效。要把纪律审查摆在更为突出位置,按照“对发现的问题不核查不放过、对违纪人员处理不到位不放过、对典型问题不通报曝光不放过”的“三不”原则,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惩处违规违纪行为,使党员干部“不敢腐”。

(一)创新方式,提高质效。全面从严治党,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经常组织开展“讲政治、守规矩”“学思践悟”等遏制腐败系列专题学习讨论,增强执纪人员规矩意识,严肃审查工作纪律,切实规范并严格执行党内审查审批程序,切实转变“以办大案要案论英雄”的政绩观。思想上的转变,还要配合方式方法的创新,才能发挥最大的作用。近年来,我区创新推行的纪检监察案件“主办”制、“一线督办”制、“四统一”标准化管理模式和信访下村(社区)、信访初核“提办抽调”制、“申报领办”制等都是在提升纪律审查质效上很好的探索。

(二)严厉惩处,保持高压。要让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就要坚持全覆盖、零容忍惩治腐败。要进一步完善我区责任追究体系,建立《大安区治理领导干部不担当问题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大安区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责任追究制度,并严肃执纪问责。要继续保持纪律审查的高压态势,既要对“四风”、贪污受贿、失职渎职等重点典型类案件做到查处决不手软,又要继续巩固村(社区)干部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成果,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让党员干部守法明纪,让人民群众真正满意。

(三)“三个同步”,治病救人。注重发挥纪律审查治本功效,才能真正实现“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要始终秉着“处理一个人,问责相关人,教育多数人”的原则,坚持开展纪律审查与监督问责同步,与警示教育同步,与完善制度同步。一是要坚持做好重大典型案件内部通报制度,采取廉政短信、集中教育等方式不定期通报查处的“四风”等典型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二是要坚持执行重大案件案发地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度,组织案发单位深入剖析案件原因、查找自身问题、完善措施、健全制度、堵塞漏洞,促进惩治成果向预防成果的有效转化。三是要坚持实施“一案双查”,不仅要追究违纪人员的责任,还要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查责追责的严肃性,增强各级领导落实“两个责任”的自觉性。

二、扎紧“铁笼子”,让监督制约强起来,构建“不能腐”的防范机制

扬汤止沸,不如釜底抽薪。反腐的核心就是管住权力,只有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才能逐步压缩权力寻租的空间,消除腐败的土壤。

(一)抓住关键,保证权力科学配置。坚持制度建设的与时俱进,才能实现“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做事办事、靠制度用人管人”。一是要积极探索建立科学的决策制度,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预防作用,进一步完善“五重一大”等集体决策制度。二是要坚决推行按制度管钱、按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建立健全规范的行政运行机制。要继续围绕群众最为关心的“干部人事、资金管理和公共资源交易”等核心权力,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制定严密的制度规范。要盯住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关键问题,完善制度设计,把“笼子”真正筑牢。三是要进一步完善开放的考评制度。科学的考评机制对党风政风有积极作用,对廉洁从政具有积极的导向功能,要继续抓好党风政风行风测评,村(社区)和村(社区)干部群众满意度测评及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并不断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目标绩效考核中的比重,不断强化考核的导向功能,倒逼党员干部廉洁从政。

(二)紧盯问题,监督权力正确行使。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不让制度成为“稻草人”,要强化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制度执行力,维护制度权威性。要继续整合区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监督力量,看住每一个节点,抓住每一个问题,持续用力正风肃纪。要强化对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十一项和区委区政府十二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对区委区政府系列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现场指明、反馈意见、整改督办等形式,切实执纪监督问责,杜绝不正之风的蔓延滋长,把制度的“笼子”真正看住。

(三)多措并举,确保权力阳光运行。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想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就要增强社会监督的多样性。要从规范政策、党务、政务、村(居)务“四公开”入手,满足群众知情的需要,有效落实群众知情权。要运用好“盐都问政”“行风热线”等民情平台和信访举报电话;开展好党员干部入户走访、县级领导“大接访”等活动,通过拓宽群众监督渠道,整改并落实好群众反映的问题,实现让人民监督权力。

三、筑牢“防溃堤”,让廉政警钟响起来,构建“不想腐”的自律机制

从“不敢腐”到“不想腐”,是从“被动不腐”到“主动廉洁”的过程,“主动廉洁”的根本就在于“正心”。要注重发挥教育的先导功能,加强理想信念、廉洁从政、宗旨意识教育,切实增强党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

(一)预防为先,常扯“衣袖子”。要通过责任落实到位、谈话提醒到位,筑牢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要继续巩固落实“两个责任”成果,建立健全并落实好“两个责任”清单。纪委(纪检组)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执纪监督问责职能,切实加强对落实“两个责任”的跟踪监督问效,进一步健全定责、督责、追责“三位一体”责任体系,分层分类推进“两个责任”具体化、项目化,形成责任分工、监督检查、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同时,要着眼于关心保护干部,抓好廉政谈话约谈制度的落实,对干部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提醒,早打招呼,防患未然,抓早抓小。

(二)教育为主,常念“紧箍咒”。要大力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努力营造“不想腐”的氛围。要始终坚持将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党校教育培训、“三会一课”和各单位“周五学习日”的重要内容,贯穿于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全过程。严格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和纪委书记讲廉政党课制度,对全区人才递进班学员、新发展党员、新任职干部、村(社区)干部继续开展专题廉政党课教育。要加强廉政警示教育力度,以案说纪,分层分类组织干部参观监狱和廉政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和廉政微电影、学习廉政教育读本,使党员干部思想上有震撼、心理上有危机、行为上有所止。要注重日常廉政提醒教育,充分利用手机报、廉政飞信和工作QQ群,在重点时节开展廉政提醒,督促领导干部时刻绷紧纪律和规矩这根弦。要扎实开展廉政文化“八进”活动,推进廉政文化示范点建设,开展廉政文化宣传,营造浓厚的反腐倡廉氛围。

(三)保障为要,常断“贪腐念”。要注重从工作实际出发,“开前门、堵后门”,加强保障激励机制,抑制腐败动机,遏制腐败蔓延。在加强基层干部激励保障方面,要将村(社区)管理“1+1+5”制度落到实处;在保障机关工作人员正常公务活动上,要严格执行《大安区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等系列制度,既规范管理又杜绝奢侈浪费。在充分落实保障的基础上,各监管部门和各级领导要层层把关,严格监督考核,防止村(社区)干部考核流于形式,将绩效报酬和廉洁履职奖励变成普发现金;防止各单位将《大安区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等系列制度的执行标准放宽或者变相发放补助。各层各级各单位要防止将保障机制作为“挡箭牌”,在执行中变成另一种“隐形腐败”。

“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是新一届党中央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举措,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我们只有坚持惩治和预防相结合、治标与治本同推进、自律与他律相统一,着力在保持惩治高压态势、强化权力制约监督、筑牢拒腐思想根基上下功夫,才能构建起党员领导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才能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作者: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