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的实践证明,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村社区财务管理工作,历来是基层管理的热点和焦点之一。村社区财务管理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基层社会稳定,关系到党群、干群关系。为此,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出台了村社区财务管理办法和非生产性支出指导意见,并认真开展了加强村社区财务管理和规范非生产性开支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达到了预期效果。
一、政策措施出台的背景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群众参与村社区管理的意愿越来越强,而一直以来,我区部分村社区存在非生产性开支“过高、过多、过乱”、“红非白条”严重、账务核算混乱、财务公开不透明等诸多乱象。
一是管理认识不清楚。部分村社区干部认为财务管理是会计的工作,就是简单的报账、记账,不认真学习财务管理制度、财经纪律,工作中随性而为,有章不遵,有制不依。
二是会计核算不规范。不严格执行会计法的各项要求,以白条、收款收据、假发票等入账,不按规定科学设置会计科目,不及时进行结算,集体收入不入账,建立账外账。
三是监督责任不到位。村居务公开不及时、不真实,村居民监督委会形同虚设,对违纪违规问题不愿监督、放弃监督,少数乡镇街道对换届离任审计工作执行不严,不求有功,只求顺利进行选举。
以上种种情形损害了基层组织形象,破坏了党群干群关系,制约村社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为规范村社区财务行为,落实监督管理责任,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区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出台了《大安区村社区财务管理办法》和《大安区关于规范村社区非生产性开支的指导意见》。
二、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清账理财,夯实基础。为顺利推进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和规范非生产性开支工作,我们扎实开展工作:一是清理核算旧账。区财政局总体牵头,指导各乡镇街道组织专门力量,对村社区集体的现金、存款、债权债务等进行彻底清理核对,经审计、核对无误的,将村社区财务移交乡镇(街道)代管中心,对清理工作中发现的各种违纪违规问题,及时按规定进行了处理。二是健全组织机构。与大安联社等银行积极对接,组织各乡镇(街道)代管中心对148个行政村和42个社区统一开设资金结算账户、统一管理,注销村社区其他账户,在各村社区设立一个报账员,各乡镇街道抽调专业人员任代管中心会计,负责与报账员专项对接办理村社区财务工作。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区财政局会同区农牧林业局,组织各乡镇街道代管中心会计、村社区两委负责人、报账员等参加农村财务知识培训,重点加强对基础会计、财经纪律、法律法规的讲解,提升了基层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水平。
(二)建章立制,规范运作。为确保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和规范非生产性开支工作的有序开展,我们加强了指导和规范,具体做到了“四个坚持”:一是坚持规范票据使用。所有村社区统一使用统一印制的收款收据,从源头上加强了监管,避免了账外账和“小金库”。二是坚持联审联批。村社区报账坚持走代管会计核算标准程序,不简不漏,书记、主任和村居务监委会主任三方审批签字后,报代管中心审核报账、记账,保证资金安全,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三是坚持月清月结。要求各乡镇街道自主确定统一报账时间,明确支出发生三个月内无特殊情况,必须结算,代管中心按月结算,向报账员提供财务报表,经审核无误后公开备查。四是坚持财务公开。在各村社区均设立了财务公开栏,明确了财务公开的范围、内容、时限等要素,增强了财务透明度,保障了群众的监督权、知情权、参与权。
(三)强化监督,确保实效。我区总结以往经验教训,强化三层监督,确保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和规范非生产性开支工作取得预期效果。一是群众监督,坚持依法保障群众对村级财务的知情权、监督权和管理权,由村居务监督委员对村社区财务实施全程监督,确保财务支出的合理合法。群众若对账目有疑问,可以随时向村居务监督委员提出质疑,村居务监督委员在10日内予以答复。二是业务监督,充分落实乡镇(街道)代管中心的主体责任,经常指导督促其对村财务进行业务审核。发挥财政“大监督”作用,通过开展定期不定期的抽查和参与项目验收、专项督查等机会,及时发现和整改村级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三是审计监督,会同区审计局和各乡镇(街道)定期组织开展对村级财务进行专项审计,特别加大对换届选举离任审计力度,审计结果及时通报,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严格整改落实。
三、所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财务管理透明度明显提升。随着两个文件的出台,在前期成立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民主理财和议事制度。同时,村民对集体事务有权参与讨论和决策,民主理财小组负责村级财务的审核与监督,享有预算审查权、财务开支监督权和不合理开支否决权。实现了村组的一切经济收支和重大经济事项由民主理财小组集体讨论决定,实行全程民主监督,规范了民主管理机制。其次,在村组财务公开方面,基本做到了按时公开、按要求公开、按程序公开,公开率达100%。高质量的财务公开,发挥了群众的民主监督作用,使农村财务向更深层次迈进,保证了村级财务管理的透明度。
(二)党群干群密切度明显提升。过去有的村社区干部法律意识、经济责任意识差,违规使用、侵占集体财产的情况时有发生,群众怨声载道。现今,随着统一设置非生产性开支范围标准,落实会计核算、财务公开、票据管理等制度,在一方面保护了基层干部,另一方面也增强了群众对村社区干部的信任感,消除了群众对村社区干部的怀疑、猜忌,大大减少了因财务引发的干群冲突,党群干群关系得到有效改善,大多数基层组织和干部在群众中的威信逐步提高,基层组织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凝聚力、战斗力得到增强,基层社会更加和谐和稳定。
(三)一般性财务支出明显降低。按照两个文件的规定,我们进一步规范了村级财务管理流程,将村社区财务行为都置于乡镇(街道)代管中心的监督之下,初步做到了每笔经济事项发生从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到审核、审批、签章、报账、入账都按照规定的程序操作,避免了财务开支“一支笔”的情况。同时,在全区推行核算办法、账目设置、票据管理、报表凭证等“四统一”,明确了村社干部通讯、差旅、学习培训、加班误餐、报刊、会议、办公经费等的开支标准,杜绝了村社区干部乱支乱花现象,使村社区财务管理步入规范化轨道。
(四)村社区廉政风险明显降低。过去村社区干部因财务问题争权夺利、互相猜疑时有发生,影响了基层干部队伍的团结和稳定,随着财务管理的规范,避免了少数村社区干部暗箱操作,做“荷包帐”的情况,减少了村社区干部之间的磨擦,凝心聚力干事创业的心气更足。同时,由于之前村社区财务人员多数不清楚“借”和“贷”,记的是流水账,加之财经纪律认识模糊,造成村级财务管理的规范性较差,随着规范村级财务行为,从源头上铲除了村社区干部违法违纪现象发生的土壤,降低了村社区干部的廉政风险。
四、进一步加强村社区财务管理、建立非生产性支出标准调整机制
目前出台的两个文件是建立在当前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基础上,随着社会的发展,当前的支出标准可能会逐渐的不适应,为不影响村社区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使工作中的必须非生产性支出能够得到很好的保障,建议定期对村社干部的通讯、差旅、学习培训、加班误餐、报刊、会议、办公经费等的开支标准进行调研,建立调整机制,确保村社区财务支出的规范性。
(作者: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