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工作与党委中心工作同频共振,与人民群众愿望同心合拍,与改革发展要求同向而行。在当下“政治新常态”、“经济新常态”等多种新常态接踵而至之时,新店镇人大主席团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切实体现新常态下人大工作的“新状态”,在“加强代表议案、意见、建议办理和推进人大代表述职评议”方面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注重人大自身建设,进一步完善基础工作
切实加强镇人大主席团成员及人大代表的思想政治、业务知识、工作作风、依法监督职能。加强政治理论学习,镇人大主席团注重抓好思想政治建设,积极组织区、镇人大代表采取以会代训、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等方式,认真学习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进一步提高代表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依法履职意识。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大力开展人大代表法律知识培训,认真学习贯彻《宪法》《组织法》《代表法》和《监督法》等法律法规,有效增强了代表驾驭工作的能力和实践创新的本领。
(二)加大代表意见建议办理落实力度
1. 加强人大代表培训力度,规范意见、建议办理流程。从抓好建议提出、督办、反馈三个环节入手,狠抓代表意见建议办理。进一步规范了代表意见建议的书写规范,并对代表意见建议的收集、提出方式进行了辅导培训,确保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且在格式与表述上规范、准确。对每次人代会期间和闭会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都进行了全程跟踪督查,努力提高建议落实率,代表所提意见全部都函复代表,为代表依法履职提供优质服务和有力保障。
2. 党委重视、政府支持,多措并举开展办理工作。一是人大、政府均高度重视并且加强领导,形成办理工作合力。近年来,新店镇人大主席团高度重视代表议案、意见、建议的办理工作,并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实施人大监督的重要内容。每年人代会之后都要及时对代表建议进行分析和研究,提出办理意见后提交政府办理。政府收到镇人大主席团转办的意见后,高度重视其办理工作,为确保办理工作质量,政府召开专门会议进行研究办理方案并明确了各政府分管领导作为办理工作责任人,同时将建议、意见实行了规口分解落实。在办理过程中,政府主要领导和相关分管领导都亲自抓部署、抓协调、抓督促,各承办部门实按照“定岗、定责、定标准”的要求,把责任落实到每个承办部门和每个工作人员。如人大代表刘信勇提出的加强“小农水”项目建设,镇政府多次与市委办、水务局、农业局等部门联系,为修建水利设施找寻项目资金。目前已修建末级渠系7.7公里,新修山坪塘60口,囤水田284口。
3. 认真督办代表建议意见、探索新店经济发展新常态。首先,强化督办工作、抓住办理工作关键。按照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在抓督促检查上下功夫。一是坚持领导亲自督办和部门分工督办相结合。每年代表议案建议交办后,都由镇人大开展经常性督查,指导办理工作,保证办理质量。二是做到了积极同代表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其想法,虚心倾听建议、意见,把与代表的联系贯穿于整个办理工作的全过程。使代表了解办理工作的情况,加强对办理工作的监督。三是为确保质量,要求对办理的每一件建议、意见认真开展回头看,积极采取措施,加强了落实事项的后续监督和承诺事项的落实工作。四是坚持抓承办大户和抓重点建议相结合。如新店镇场镇农贸市场因年久失修并且地面并未硬化,已变得破烂不堪,每逢雨天路面泥泞,群众长期盼望能进行农贸市场的改造,方便群众生活,这一提案引起了区人大代表刘勇的高度重视,积极向上级部门联系,通过多方努力争取到项目资金50万元用以改造农贸市场,该项目于2014年底开工目前已全面完成,切实解决了群众期盼,在群众中反响良好。
其次,完善办理制度,确保办理工作取得实效。代表议案建议督办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是推进办理工作取得实效的重要保障。依据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坚持做到“五个一”:一是开好一个会议,建议交办会议由镇长进行动员,把责任落实到有关部门;二是规范一套程序,在工作部署、责任落实、措施制定、检查督办、审核把关、见面回复等各个环节,确保达到“四个百分之百”,即将代表建议百分之百地分门别类交给承办单位,承办单位百分之百地将代表建议落实到责任部门,责任部门对代表建议百分之百地经过调查研究后办理,承办单位将办理结果百分之百地答复代表;三是制定一个计划,在召开代表议案建议交办会议后,及时上门到承办单位逐个了解情况,督促承办单位尽快落实人员,制定出办理计划表;四是开展一次检查,在每件代表建议办理过程中,都深入承办单位检查办理情况,督促办理进度,做到胸中有数;五是进行一次协调,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深入承办单位,协助探寻解决问题的办法和途径,共同推进办理工作落到实处。近年来,共收到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等方面的代表建议和意见31件,我镇争取实施了连片扶贫、小农水、土地整理、高标准农田、污水处理厂等项目的实施,代表们所提的建议、意见得以彻底的解决。建议、意见除5条暂无条件解决外,其余全部已解决,满意度100%。
(三)开展人大代表述职评议,推动代表工作再上新台阶
1.提高认识,做足准备,为代表向选民述职打下基础。代表向选民述职虽然是一项常规性工作,但对代表与选民双方都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在开展述职工作中重视准备工作。一是提高人大代表思想认识,通过各代表小组组织动员和相关学习,进一步明确述职的目的和意义。二是把好代表述职的程序关,切实做好述职评议前的准备和调查工作,述职评议时的会议工作以及述职评议结束后的评议整改工作。三是规范完善代表述职内容,在开展述职工作中,对代表的述职应当具备的基本内容作了明确的要求,通过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并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开展述职,使述职报告有理有据、有观点事实,全面地反映了任期内履职情况。
2.规范程序,注重实效,开展述职评议工作。按照区人大常委会的安排部署,结合新店镇实际,镇人大主席团每年开展了镇域内区人大代表及镇人大代表的述职评议工作。一是建立了述职评议考核小组和评议调查小组,并在述职评议前组织选民和代表学习了《代表法》以及相关法规,为述职评议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二是在11月由镇评议调查小组采取座谈、走访、查阅资料等多种方式把选民中对述职代表履行职责、发展经济、联系群众、为群众办好事等情况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调查。三是开展述职评议,代表对自己是否遵守宪法、法律,是否认真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是否认真履职履责以及自身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方面进行述职,选民代表做评议发言,并做民主评测。四是评议整改,在述职评议结束后三个月内述职代表对评议中提出的批评、意见、建议进行了逐一整改,评议领导小组对全程进行跟踪监督,整改落实工作已于2015年3月全面完成。
二、存在不足
一是议案或建议本身质量不高。由于代表素质参差不齐,加之有的代表平时不注重调查研究,社情民意情况了解甚少,提出的建议往往从局部的利益出发,直接要求解决钱、物或帮助解决某个局部的具体问题,缺乏全局性和可操作性,质量不高。
二是承办单位重视不够。少数单位和部门领导对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不够重视,敷衍应付,存在“三轻三重”现象,即重协商沟通而轻落实办理、重满意率而轻解决率、重短期效应而轻长期巩固。
三是督办力度不大。督办工作缺乏科学的考核机制,对办理不力的部门没有具体有效的考评手段。
四是代表与选民互动不够。代表向选民报告履职情况时,受各方面因素和条件局限,选区内全体选民不可能都同时参加,只能推选部分选民代表参加述职评议大会。
三、对进一步加强代表议案、意见、建议办理和推进人大代表述职评议的思考
(一)从人大代表着手。首先是提高代表的素质。要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讲座、经验交流等形式加强对代表的思想政治教育,使他们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提高对议案建议及其办理工作的重要性、严肃性的认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要加强对法律法规、议案和建议知识的专题培训,让代表熟悉议案建议方面的有关规定、提出的条件和要求。其次是加强代表的调研工作。代表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工作涉及经济建设和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只有深入调研,才能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一是深入调研,切实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听取不同意见,掌握详实的第一手材料;二是精心整理,对占有的材料进行去粗求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处理,从而提出案由准确、案据充分、方案可行的议案和建议。
(二)从承办单位着手。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办事部门具体抓的三级办理程序。要通过建章立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使办理工作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实行领导责任制,即实行定包案领导、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定办理要求、定办结时间的“五定”责任制,强化交办、督办、催办、审核把关和责任考核制度的执行。要加大内部的督办力度,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定期通报办理情况,做到事前有目标、事中有督促、事后有评估,使办理工作在每一个环节都得到有效的落实,提高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满意度。
(三)从督办环节着手。一是前期督办。代表议案建议交办会议之后,要对每个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方案进行督查,主要看方案是否可行,责任是否明确。人代会后,镇政府相关工作部门应立即梳理和研究议案建议内容并落实承办单位和人员。二是中期督办。镇人大与相关业务部门要加强联系沟通和协调合作,有重点地组织提出议案建议的代表深入各承办单位参加办理情况通报会,了解办理进展情况,进一步提出意见、建议,促进办理工作。实行人大常委会各分管领导领衔督办制,强化督办的力度和效果。三是后期督办。按规定办理时限,对办理结果进行抽查。对重答复轻落实的,从严要求,避免走过场;对代表不满意的,督促有关单位重新办理,直到代表满意为止。在此基础上,还要坚持抓承办“大户”、整体推进,抓重点建议、增强实效。
(四)从联系选民着手。加强人大主席团与人大代表的联系,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进一步畅通民主渠道,倾听人民呼声,反映人民意愿,接受人民监督。组织代表对建议办理对象上门督办;选择部分建议在媒体公开,推行建议办理“阳光工程”,切实提高代表建议的“办成率”。广泛宣传代表履职典型,充分发挥代表中各行各业带头人的作用,激励代表尽职尽责,不负重托。强化代表活动载体建设,开展人大代表“回选区、访选民”活动,激发镇人大代表的工作活力。
(作者:新店镇人大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