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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访问题及处理对策
发布时间:2014-09-23 09:57:42       作者:王文成       来源:区委群工局

一、基本情况

2014年开年以来,全区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及相关的信访案件迅速增加,平均每月都在5件以上。2013年全区仅有18件,20141-6月在这短短的4个月就已经有28件之多,是去年总数的1.56倍。以新店镇王**为代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越来越重视,涉及乡镇由去年的新店、新民、团结、大山铺、何市五个乡镇扩大到了今年的和平、凤凰、三多寨、永嘉、牛佛等10个乡镇,占全区乡镇的83.4%,目前只有回龙和庙坝两个镇暂时还没有反映出此类信访问题。

反映的问题集中在:一是生产组把不该收的土地收了。:何市镇高庙村3组张**反映其户口一直在高庙村3组,非婚生子,一直在浙江、广东等地打工,承包地一直是父亲耕种,生产组于2006年将其承包地收回。和平乡永田村13组王**反映本人原为和平乡永乐村3组村民,婚嫁至大山铺镇恐龙村3组后将户口迁至该组,现大山铺镇恐龙村3组未分配承包地给其本人,和平乡永乐村3组就将其承包地收回,造成信访人失去承包地,无生活来源,要求政府公正处理。二是不该划分承包地的划分了。如何市镇黄桷1组董**反映其买了城市社保,户籍外迁后,将其承包地收了,而其他买了社保的,但户口未迁出的就没有收土地,收回去的土地划分给结婚进来的或出生的小孩。她家20024份地,此后,她家儿子结婚生子,进了2份,现生产队要收2份等问题。三是强行收取外嫁而未迁户籍的人员的土地,不把该类人员纳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参与分配。如何市镇蔡家村1组郑**反映:其属本组土生土长的组员,2010年与贡井区建设镇邹**结婚,户口未迁出,有承包地、父母有宅基地。2008年何市镇双挂钩项目征收土地补偿生产组,生产组两次分配土地补偿费都将其排除在外等问题。以上只是到区信访局走访的部分代表反映的问题,实际在乡镇、村组反映的情况更多。

此类问题涉及面广,涉及人数多,直接涉及的是个人利益问题,因此,有相当一部分来访者有不达目的不罢休的口气,如果处理不好,不但会影响到我区开展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工作,严重时会影响到我区的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出现信访骤增的原因分析

2012年以前此类问题反映较少, 2013年开始增加,2014年出现剧增,分析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改革征地制度,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加快完善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着力在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推进一体化,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等”,还提出今后农村土地要进入流通领域,可能实现农村土地进行抵押贷款等,群众对中央的精神了解得越来越多,促使群众对土地越来越重视。

2.涉及的农业项目逐年增多,土地流转步伐加快,承包地的收益逐年增加。如果一个主要劳动力在家种承包地不是很划算,肯定不如打工的收益,但是,如果搞土地流转转包给他人,收入就可观了,目前有的土地流转金甚至高达2000多元/亩,也就是说,只要有一亩承包地转包给他人,一年就可以坐收2000多元,如果转包不出去也无多大的损失,实在不行还可以种果树等征地补偿也划算,因此,群众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思想意识逐步增强。

3.我区城市化进程加快,征地拆迁逐年增加,按照现行政策,对土地上的构筑物、附着物的补偿也在逐年提高,种果树等待补偿收益效果也明显。

4.我区在外务工人员较多,异地交流多,对党中央、上级相关部门的政策、法律法规有了进一步的了解,群众维权意识也进一步增强。

5.当前我区新店乡率先进行土地确权试点工作,这项工作将逐步在全市展开,这也是信访增多的原因之一。

三、存在的问题

1.有的乡镇、村组干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理解不深刻,有的村组甚至有少数的乡镇干部也以大多数同意为由,只是认为组的问题是三分之二以上的组员同意了的就可以干,根本没有考虑是否合法的问题。

2.有少数村组干部我行我素,还按老办法来处理集体经济组织出现的问题,村的意见不听,乡镇的意见不理,还有老子天下第一的想法,因此,在组里就是他说了算。

3.有的村干部、乡镇干部对组里的一些违法行为听之任之,存在怕麻烦、少找事干、不出问题就不过问的现象,因此造成在土地承包上的违法行为越来越多。

4.土地流转不规范,手续不完备,没有严格按照《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自贡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实施办法(实行)》等文件精神办理,造成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过程中群众不满意,甚至上访的事件发生。

四、处理对策

针对以上情况,为了更好地处理该类问题,2013年区农牧林业局与区委群工局一起专门举办了一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的培训,从现在看来收效甚微,为了最大限度减少该类信访,下一步更好的处理该类纠纷,促进大安的和谐发展,应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 进一步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学习,组织专门的培训班进行集中培训,培训对象可以直接培训到组长一级。

2.要加强乡镇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村民委员会对组的领导作用,对组的土地承包、集体经济组织的分配等重大问题要加强监管,对方案进行审查,违法的坚决要反对并予以纠正,不能听之任之,放任自流,等问题出现了再去化解就很困难了。

3.对已经出现的问题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慎重处理,充分把握既不影响面上的问题,也能够把冒出来的事情处理好,以免造成严重后果。

4.由区分管领导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研究对策,商量出切实可行的化解类似问题的方案,为下一步土地确权在全区铺开打下基础。

 

(作者:区委群工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