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离退休人员的数量急剧增加,养老金的社会化发放,管理难度的增大,冒领养老金的现象时有发生,如何做好防范工作,确保养老保险基金不流失,已经成了养老保险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因此,面对新形势下的社会化管理工作,我们在强化工作机制,防范冒领养老金方面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和尝试,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一、加大宣传,形成良好舆论氛围
近年来,我区先后采取召开院坝会、座谈会、张贴公告、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狠抓政策的宣传教育,通过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全面营造讲诚信、守公德的良好社会氛围,使广大离退休人员和家属充分认识到冒领养老金是可耻行为,是违法行为。
二、规范管理,堵住骗取养老金的暗流
一是建立联审机制,严把参保待遇审核关。对超龄、征地农民新参保以及正常退休待遇的办理我局实行多岗位、多部门联合审核,稽核事中介入的办法,尽量杜绝骗保现象的发生。
二是核定原始数据,追回多领金额。对于已享受待遇人员,由于其个人信息(出生年月、参工时间、视同缴费月数等)有误的,通过审核原始档案并经人社部门确认后方可更改,对多领取的养老金予以追回。
三、狠抓认证,健全退休人员基本信息
一是狠抓资格认证。集中开展了每年一度的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去年共认证46799人,认证率达到99.97%。
二是进一步完善企业离退休人员信息资料。为已认证人员分别建立了纸质和电子文档的个人基本信息台帐、以便准确掌握相关信息。
三是实行动态管理。对高龄、病重、孤寡等重点对象开展定期进村入户个别慰问,把慰问活动与宣传活动和生存状况调查结合起来,以化解离退休人员产生抵触情绪,同时要求社区每季度报送离退休人员增减情况。
四是修正退休人员错误信息。建立信息有误台帐,去年全区为489名企业退休人员建立个人重要权益记录有误情况台账,并按规定作了修正,确保信息数据的准确性。
四、严格程序,实施未认证人员暂停发放养老金
为有效推进认证工作,从去年5月份起我局对2012年未参加认证的1036名退休人员全部实施了暂停发放养老金,每月发放之前将认证数据和停发数据进行对比,及时将已前来认证的停发人员养老金恢复并补发,目前仅有12人尚未恢复发放。通过去年全面暂停发放2012年未认证人员养老金的工作,对退休人员的震动较大,提高了退休人员参加认证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因此2013年未认证的人员只有158人,仅占我区管理的离退休人员总数的0.73%。
五、加强联系,随时掌握离退休人员的生存状况
一是加强与退休人员安置所在地的乡镇、社区联系。全面开展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及时掌握退休人员死亡名单,督促其家属及时办理申报手续。对于未认证的企业退休人员,我局定期将名单提供给劳保所、社区进行张贴公示,分别由社区联系其家属前来认证,在我局追回养老金工作中,社区主动的配合,如牛佛镇王爷庙社区主动告知我局其掌握的死亡未上报人员信息,并通知死者家属配合我局补办丧抚手续,追回养老金71382.9元。
二是注重与退休人员原单位联系。对于没有社区归属的企业退休人员,我局联系其原工作单位,如单位已不存在的联系其原单位领导或经办人,请他们通知本人前来认证(家属前来办理丧抚手续)。
三是建立异地协查制度。对于异地(定)居住的离退休人员,请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协助调查,帮助认证,对冒领养老金行为实行全方位联防。
四是主动与当地公安派出所的联系。对于社保信息系统中没有社区归属没有联系方式的未认证人员,我局通过公安系统查询,确认其联系方式和住址,由所属社区上门通知其前来认证。对于确认死亡的人员,我局找到其亲属,向其宣传社保政策,要求家属理解并承诺退还多领取养老金。对于家庭困难无法一次性退还多领取金额的,我局与其签订还款协议,规定最迟还款期限。
目前,通过以上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我区共发现和查处了冒领、误领养老金行为15件,其中,查处13件,正在调查核实的2件,涉及金额60多万元,查处的13件涉及金额48万元,已追回41万元,剩余的部分均已签订还款计划,最迟在2014年底前收回。
我们深知“该发的一分钱不能少,不该发的一分钱不能多”在我们肩上的责任,只有牢记责任,创新和发展防范冒领养老金工作的长效机制,不断探索防范冒领养老金的方式方法和手段,才能促进社会化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健康的发展。
(作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区社会保险事业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