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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矫正”双轨赋能
大安区司法局打造社区矫正“大安样本”
发布时间:2025/8/8 10:27:03       作者:黄鲲 冯艳 袁博宇       来源:区司法局

大安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黄鲲

大安区司法局党组成员、政工科科长 冯艳

大安区司法局办公室工作人员 袁博宇

 

大安区司法局以信息化建设为突破口,以社区矫正中心提档升级为载体,全力推进智慧矫正中心建设,以“智慧+矫正”为抓手,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构建平安大安、法治大安提供安全保障。

一、建设背景

在宽严相济刑事制度背景下,更多轻微违法犯罪人员回归社会教育改造,这一趋势导致社区矫正对象数量持续增多,随之而来的社区矫正执法力量不足、矫正执法规范程度不高等问题愈发突出。2023年底,全区矫正对象在册人数227人,较2018年增加79人,增长35%,人数呈指数式增长。全区矫正执法人员与社区矫正对象占比为1:11,比《四川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规定低10%,加之社区矫正手段科技化程度低,使得社区矫正监管执法效率偏低、规范程度不高、效果欠佳,甚至出现矫正对象不假外出等现象。

为提高社区矫正科技水平,加强智能监管能力,根据全国智慧司法的要求,大安区司法局自2023年起,按照“标准统一、数字赋能、平台一体、科学监管”的建设思路,通过改造硬件、提升软件、局所联动、激活功能,成功建成了数据一体化、监管智能化、指挥可视化、协同高效化“四位一体”智慧矫正中心。该中心有效克服了传统监管弱势,实现了“向科技要警力”,使社区矫正对象“盯得牢、管得住、不出事”,自建成以来,脱漏管人数为零。

二、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聚焦“三个强化”,夯实建设基础。大安区司法局高度重视智慧矫正中心建设工作,科学统筹谋划,精心组织实施,有序推进各项建设。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全面锚准智慧矫正中心建设目标,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立足司法行政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合理谋划智慧矫正工作远近规划。组建了智慧矫正建设领导小组以及工作专班,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办公室、社矫局、基层股负责人为成员,明确专门人员、制定实施方案、分解责任任务、有力推动各项创建任务落地完成。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制定智慧矫正中心建设任务清单和设备设施采购清单,明确责任分工及完成时限。建立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坚持每月一调度,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及时了解工作推进情况、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形成了全局各股室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同时,将建设任务纳入社矫局、司法所年度目标考核,实行跟踪督责、定期通报。三是强化规划指导。局主要领导带队赴成都市青白江区社区矫正中心学习先进经验做法;派专人参加省厅智慧矫正中心创建专题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建设能力;邀请智慧矫正专业公司和省司法厅智慧矫正工作技术人员到现场查看问题、勘测论证,提供建设思路,指导设计方案。多次组织工作人员对智慧矫正所需的设施设备、软件系统等进行市场调查、论证、评估,其中,到自贡科技城、贡井区司法局、沿滩区司法局调研评估8次,邀请四川迈维、四川盛诺易拓、自贡海康威视等9家公司专业人员现场论证指导8次、电话指导20余次。

(二)狠抓“三大保障”,确保建设质效。突出队伍、场地、经费等方面长效保障机制构建,助推高标准高质效推进智慧矫正中心建设。一是狠抓执法队伍保障。建成一局四中队社区矫正“三专”(专职、专业、专责)队伍。将15个司法所划分为四个片区,分别成立龙井、大山铺、何市、牛佛四个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充分整合矫正工作执法力量。吸纳镇村干部、社区矫正对象家属等560名,组建社区矫正志愿队伍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实现了矫正队伍专职化和矫正帮扶社会化。定期组织开展社区矫正业务培训和指导,提升社区矫正队伍业务能力。二是狠抓建设阵地保障。按照建设“三区十八室”的要求,落实建筑面积1000㎡,科学设置综合管理区、监督管理区和教育帮扶区,其中,单独设置档案资料室、报到登记室、宣告室、心理辅导室、宣泄室、图书阅览室等功能室,做到建设标准统一规范、功能布局合理科学。同步投入20余万元提升相关基层司法所矫正场地、矫正水平,先后有4个司法所获省市级“枫桥司法所”、2个司法所获市级“十佳司法所”。三是狠抓专项经费保障。积极加大对上争取力度,超前谋划,加强沟通汇报,先后向市局专题汇报9次,“大安智慧矫正”中心建设被纳入全省建设支持计划,同步努力争取区委、区政府关心支持,累计争取到资金80万元,确保了智慧矫正中心顺利建设。

(三)健全“三项机制”,激活智慧矫正。“重塑信心、回归社会”为目标,建立监督管理精细化、教育矫治便捷化、帮扶救助人性化三项机制,打造“智慧矫正+N”应用场景,把科技优势转化为工作效能。一是监督管理精细化。构建“手机定位+雪亮工程+电子腕带”精准监管新方式,形成“轨迹回放、越界预警、行动追踪”的监管网络。搭建社区矫正视频监控系统、远程会议系统、信息管理系统、定位系统、智能打卡系统等全面汇聚的应用体系,实现日常报到、请假外出登记、集中公益活动、集中学习打卡等事项便捷办理和生物特征识别核查。配齐15个司法所移动执法终端,利用矫务通、协矫通APP,推动信息录入、档案查询、警报处理、动态查看等工作“随手办理”,有效预防和减少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建成以来,全区共开展信息核查11万余人次,非本地区轨迹152人次,违反规定外出47人次,提起训诫33人次,警告处分28人次。二是教育矫治便捷化。建成“燊海舒心”心理矫正室、矫正警示基地、干警教育基地,依托“在矫通”APP、“心岸”APP、“VR体验室”等教育帮扶平台,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形式多样、便捷高效的菜单式教育和帮扶服务,实现帮教“自主化”。全面融入心理矫治模块,根据个体差异分阶段提供个性化心理测评,及时发现社区矫正对象负面、消极情绪,消除矫正过程中的重大风险隐患。建成以来,累计开展自助入矫41人次、教育学习3600余人次、心理测评64人次,联动监狱民警开展入矫警示谈话和心理辅导256人次。三是帮扶救助人性化。实施“连心帮教”工程,对社区矫正对象家庭实行“一对一”“一对多”包户帮扶,时刻保持“热线联系”,有针对性进行帮扶救助。主动对接人社、医保、企业等部门资源,分析社区矫正对象帮教需求,通过个别谈话、电话等方式向社区矫正人员传递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招聘消息等,建立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3处。积极开展技能培训、协调就业安置,提高帮扶矫治的效果,促使其更加顺利地回归社会,建成以来,开展就业帮扶指导152人次,就业推荐27人次。

二、存在的问题

(一)社区矫正队伍专业化程度有待提高。社区矫正工作对法律、心理学、教育等相关专业素养的要求较高,我局现有的21名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人员中,法律专业人员仅有11人,无心理学、教育学相关专业人员,难以满足智慧矫正工作的专业需求。

(二)少数社区矫正对象不适应“智慧矫正”。老龄社区矫正对象(70岁以上60人)对新技术、新设备的接受能力薄弱,理解和运用数字化监管手段存在困难,特别是在使用智能手机智慧矫正APP功能困难,如视频点名、自助报到、电子定位等应用操作较差,更倾向于传统的、直面的监管模式,给智慧矫正系统的全面推广带来一定阻碍。

(三)智慧矫正运行保障有待加强。基础平台的运维、信息网络的维护、智能化设备的购置使用、云服务平台的使用以及日常工作的开展都需要专项经费来保障,但我区社区矫正经费(每年人均约650元)与社区矫正经费保障相关文件规定的每人每年不低于2600元的标准相差较大,导致社区矫正运行保障不足。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加强社区矫正队伍建设。科学规划司法行政系统人员招录工作,有计划地招录一批法学、心理学、教育学、信息化专业人员,优化队伍结构。通过人才引进、购买服务等方式吸纳专业人才,提高社区矫正队伍专业素质。建立信息化培训机制,常态长效开展系统化培训,利用“司法行政大讲堂”,加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专业培训力度,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者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强化信息化运用的实务培训和检查督导,将信息化运用能力纳入年度考核中,规范信息化建设的管理渠道,让信息化切实成为助推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抓手。

(二)全面推进智慧矫正系统的应用。不断完善智慧矫正中心建设,升级硬件设施,优化软件系统,打造功能全面且操作便捷的智慧矫正平台,实现矫正工作全流程信息化管理。编写通俗易懂、图文并茂的操作手册,以明晰的语言阐释智慧矫正系统的各项功能和操作步骤,确保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正确使用智慧矫正系统应用。在社区矫正对象入矫初期,通过集中教育、个别教育等形式,讲解远程教育、“在矫通”签到、通讯报告等系统应用的使用方法,提升社区矫正对象的认知水平和配合程度,帮助其更好地回归社会。

(三)加大经费保障力度。积极争取上级资金,获取省市资金支持,加强与区财政的沟通对接,保障增加智慧矫正运行经费。注重同本地区的公益性社会组织、技能培训机构、爱心企业等开展常态化帮扶,减少费用支出,多渠道保障智慧矫正工作的经费需求,确保智慧矫正中心持续稳定高效运行。

 

(责任编辑:杨彦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