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规定,政法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从这些任务看,个人认为乡镇政法不是枯燥的法槌,更不是冰冷手铐,其重点在村居,落脚点在人民群众,是承接上情下达和下情上达的桥梁和纽带,工作方法上,应当是真情第一,说理为先,以法为绳。
情:是真情,为民众。政法工作的基本原则之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专门工作和群众路线相结合,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乡镇政法委员主要职责之一是做群众工作,要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在“真”字上下功夫。一是要真心尊重群众。尊重和平等是社会交往的根本和基础。与群众打交道,是社会交往的一种更加特殊的形式,更要从心理上尊重群众,始终要与群众作朋友,把群众当亲人,以心交心。二是要真情贴近群众。党的三大作风之一是密切联系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就要求我们要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深入群众,了解群众,作群众的知心人。三是要真意服务群众。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求我们要真真切切为民办事,在大事小情上换位思考,站在群众的角度真心实意的想问题,找办法。前阵,一个征地拆迁农民,因农转非户口迁移问题,致使其外孙不能在应当安置的房屋就近上学,到镇要求重新迁移户口,办理外孙入学问题。我们了解实情后,切实从实际出发,多方协调,及时解决了他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理:是说理,作沟通。现实工作中难免遇到一些只认个人“道理”的群众,对此,必须要依理、有礼、有节与之沟通。我到新民镇所接手的第一个信访调解案件是文家村4组全体村民联名上访,要求将位于本组的村集体所有的堰塘承包费归4组所有。理由是60年代修建堰塘时的土地是4组提供的,现在国家对土地实行粮食直补,这些土地也应当享受补助。我们通过深入走访调查,还原了事实真相,查证了堰塘权属。经分析认为可能是该堰塘前轮承包到期,会不会有人故意在此时发难。为此,我们采取避实就虚,分别沟通,向群众摆事实,讲道理,谈政策。但是同样有个别群众不理解,只认自己的“死理”。对此,我们反复、耐心、细致,平等沟通,始终保持心情平静、语气平和,不卑不亢,不急不燥,做到理由充分,情礼适当,语言适度,并动员已经认同的群众共同引导,成功调解,群众相当满意,本轮堰塘发包,风平浪静地一次性成功。
法:是依法,是准绳。“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是法制的基本要求。乡镇政法主要是群众工作,群众的要求和期盼涉及政府工作的方方面面,是全方位的,不管是矛盾纠纷调解,还是维护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等等。因此,乡镇政法委员首先要学法懂法,要切实加强对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全方位了解,虽然不能做到烂熟于心,但也需全面收集,做到工具在手。其次要查清事实,还原真相。无论是对于群众信访诉求,还是矛盾纠纷,都事出有因,要全面开展深入调查,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找出因果,查出症结。第三,要准确运用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到不偏不倚,抑扬有度。白果村一个村民小组在分配土地占用补偿费时,群众对组长的分配原则不服,出现“不要钱”的现象。对此,我们广泛走访群众,查证事实,听取群众意见;认真学习《土地承包法》、《物权法》、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认定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发现根本症结在于:村民小组对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认定不准确,经与村“两委”商议,提出合理建议,现正在实施中。
当然,基层工作面广量大,乡镇政法更是事情繁杂,要坚持服务和保障大局工作原则,正确处理好政府业务工作与政法工作的关系,准确把握角色,做到补位不缺位,到位不越位。
(作者:新民镇政法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