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找村干部办理房产证,送上一包烟,吃一顿饭,感谢他们‘跑了路’‘费了心’很正常。现在办事听到最多的是没关系,这是我们的工作,你拿一支烟,他们都不敢要了。”何市镇贫困户罗绍荣说道。这是大安区开展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来发生的变化。
2018年,大安区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和市委部署要求,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强化监察调查处置。紧紧围绕涉黑涉恶、精准扶贫、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全区各级纪检监察干部主动深入田间地头、农户家中、项目工地,多渠道认真进行排查,发现问题线索,突出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虚报冒领、优亲厚友、截留私分等微腐败问题,以零容忍态度反腐惩恶,大安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2018年1至10月,区纪委监委共受理信访举报件126件次,处置问题线索271件,谈话函询230件次,立案80件,通报曝光典型案件4批21起43人,累计给予党(政)处分44人(含党政双重处分1人)、组织处理1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38人,警告23人、严重警告10人、留党察看1人、开除党籍4人。给予政务(事业)处分7人,其中:警告3人、记过1人、降级1人、撤职1人、开除1人。
2018年1至10月,全区纪检监察系统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处理 161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114人次,占比70.8%;第二种形态41人次,占比25.5%;第三种形态3人次,占比1.9%;第四种形态3人次,占比1.9%。
(作者:区纪委监委电教与信息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