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我有幸参加了市委组织的镇域经济发展专题培训,期间聆听了多位专家教授的悉心授课,并实地参观学习了青岛市城阳区等地的小城镇建设和农业产业化建设,结合我区幸福美丽乡村建设实际,启发很大,思考良多。
一、我区幸福美丽新村建设情况
近年来,我区紧紧围绕“兴业、家富、人和、村美”的建设要求,以促农增收为核心,围绕新村建设、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全力推进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建设新村聚居点26个、新农家大院48个、小微型聚居点60个,新建农民集中居住区12个、传统村落民居保护和川南民居风貌改造3600余户。积极引导工商资本参与新农村建设,基本建成苗木、水产、蔬菜3个万亩农业产业示范园。围绕新村建设和产业发展配套路、水、土、电、气、邮等基础设施建设,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10.38万亩,新建蓄水池150口,新建垃圾库30座,公厕21座,建成“1+6”新农村综合体6个。新村居民的集中供水、供电、供气和闭路安装,新村便民路、排污管涵、垃圾处理设施等实现全覆盖。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幸福美丽新村建设规划前瞻性、全局性不够。在进行新村规划时往往更注重便于当前工作开展,未考虑新村长远发展,且新村规划与新型城镇化、产业空间布局、脱贫攻坚等其他规划的融合度不够,规划之间没有统一。
二是农业产业对新村建设的支撑后劲明显不足。由于我区农业产业总量较小,产业发展专业化、标准化、社会化、产业化、品牌化水平较低,竞争力不强,因此在提升农业综合效益、创新农业经营体系、发展特色精品现代农业方面还有很长的道路要走。
三是群众参与度不够。农民群众是幸福美丽新村建设的主体,部分农户仍然存在“等、靠、要”思想,他们在新村规划、建设、监督、管护方面的主体意识和主体作用未充分发挥,参与度显得不够。
四是幸福美丽新村建设“重建设、轻管理”问题较突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的维护管理、农民集中居住区的社区化管理等亟待加强;在重视物质建设同时,一定程度上忽略了对传统耕读文明和农村文化的传承。
三、几点思考
(一)树立镇域经济理念,新村建设规划先行。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美丽中国”建设发展战略,打造新农村建设的升级版,由此延伸为“美丽乡村”建设。因此,美丽乡村建设规划更应高起点、高标准,统筹安排区域规划布局,与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等“多规合一”,实现一个区域一本规划、一张蓝图,解决多个规划自成体系、内容冲突、缺乏衔接协调等问题。一是以原有形态为基础。新村建设不再是城市化的简单复制,“美丽乡村”规划应当合理利用当地地形,发挥地域优势,利用水体、山体等原有形态营造出能够体现乡村特色的风貌景观。保护乡村的各种生态环境,将田野小道两侧、宅院周边等不宜建设的区域作为乡村绿化美化的重点,合理规划布置休闲、文化和健身设施,创造良好的乡村公共活动空间。加大传统村落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力度,推进建庭院(微田园)、建入户路、建沼气池和改水、改厨、改厕、改圈“三建四改”工程,保持“房前屋后、瓜果梨桃、鸟语花香”的田园风光和农村风貌,使美丽乡村建设“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二是以错位建设为目标。“美丽乡村”代表了未来乡村的发展形态,是将乡村作为一个集农业生态系统、自然生态系统和经济社会系统相结合的复合生态系统来考虑,在生态文明、可持续发展理论下实现其生产、生活、生态的高度统一。因此,应根据乡村自然景观的功能性、生态适宜性、经济景观的合适性、社会景观的人文性,合理科学的规划和设计乡村的各种自然体系和行为体系,因地制宜制定差异化、多元化发展模式,合理定位功能分区,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居则居,做到“一村一规划、一家一美景”,达到移步换景、看景辨村的效果。
(二)强化农业产业支撑,夯实新村建设基础。产业是美丽乡村建设和镇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我区应坚持把特色产业培育发展摆在美丽乡村建设和镇域经济发展的首要位置,按照“产村相融、成片推进”思路全面实施产业提升行动,突出“一乡一主题、一村一特色”,练好内功,增强内生动力。一是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和区域布局,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引导农民采用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一控两减三利用”生产方式。做大特色产业规模和总量,推进农业产业链和价值链建设,开发农业多种功能,提高农业综合效益。二是加快产业化建设进程。以产业基地建设为平台,以现代园区建设为突破,着力培育现代畜牧、珍稀树木、健康水产、绿色果蔬、乡村休闲观光等优势产业,发展“智慧乡村”、“互联网+农业”。
(三)引导农民集中居住,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农村居民的分散居住方式制约了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的转变,不利于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改善。因此,在美丽乡村的建设进程中,引导农民集中居住是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的必然选择。一是统筹推进新居建设与旧房改造。对有条件、农民有意愿集中居住的区域,引导农民建设美观、实用、功能齐备的集中居住区,并把道路、污水处理、文体等基础设施纳入集中居住区建设,确保集中居住区建设与基础设施配套服务设施同步建设。对不具备集中居住条件的散居院落,引导农户进行旧村庄改造提升和传统村落民居保护,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危破房改造,注重功能提升完善。二是推进农村公共服务均衡化发展。按照“山水田林路、医教文体广”全覆盖的要求,强化服务理念,完善农村公共服务,建设文体广场、农村书屋、便民超市、邮政快递、金融代办、卫生计生、文化体育、综治维稳等服务设施,推进农村公共服务规范化供给,确保农村医疗、教育、社保、文化、通讯等基本公共服务项目与城镇“种类无差异,质量相一致”,农村社会助学、法律援助、慈善资助、民事调解和民情反映机制更加健全。健全“村规民约”等社会规范,推行农家院落“院长制”,全面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水平。
(四)倡导以人为本,建立新集体合作意识。美丽乡村建设应突出以人为本,突出群众自主。用社会生活共同体的理念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倡导共同的价值理念、归属感和认同感,强调村民之间的精神文化纽带。通过建立共建共享的共同治理来提升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和公共管理水平,形成新的公共集体意识。一是大力发展积极向上的农村文化。挖掘当地传统文化,发扬光大团结友爱、互帮互助、尊老爱幼等中华传统美德,倡导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推动农村书屋、农民书架、文化院坝等文体设施建设工作,大力普及科学技术,破除封建迷信,引导广大农民养成爱科学、学技术的良好习惯。二是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大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力度,开展素质提升工程,培养现代农业、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实用人才队伍。实施“人才寻亲”、“人才回引”工程,鼓励外出务工农民工返乡创业。引导农民群众不等不靠,激发内生动力,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实现“物的新农村”和“人的新农村”建设和谐并进。
(作者:区委农工委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