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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现状及对策
发布时间:2016/2/3 16:49:07       作者:张秀丽       来源:区农牧林业局

农村集体“三资”, 是指农村集体的资金、资产、资源。农村集体资金是指村组集体所有的货币资金,包括现金和银行存款;农村集体资产是指村组集体投资兴建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水利、交通、文化、教育等基础公益设施以及农业资产、材料物资、债权等其它资产;农村集体资源是指法律法规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林地、山岭、草地、荒地、滩涂、水面等自然资源。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稳定有序运行是发展农村经济和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重要物质基础。随着我国农村体制改革的深入,大力加强农村“三资”管理工作,对推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防止集体资产流失,提高集体经济效益,促进农村农民增产增收,实现农村集体经济管理规范化转型、跨越式发展,维护新时期农村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由于制度不完善,运作不规范、监管不到位等原因,部分乡镇村出现资金管理不当、资源处置缺失、资产管理混乱等问题。因此,有必要对当前我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和分析,并提出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对策和建议。

一、基本情况

20151月实行“1+1+5”制度以来,根据区委、区政府《大安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规范化管理暂行办法》大委办〔201451号,大安区农牧林业局高度重视,按照要求,结合我区实际,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截至2015年末,清理三资资金总额3535.37万元,资产总额6846.70 万元,资源总面积29.35万亩,其中:耕地19.95万亩,林地10万亩;集体所有建设用地19.98万亩。该项工作的推进,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三资管理”制度,对全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规范化管理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一)农村财会基础工作全面展开。一是全面推行了“双代管”制度,村账乡镇管,组账村管,乡镇成立了村级财务代管中心,村级成立了组级财务代管。全区148个村均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资金收付实行规范化管理。二是根据村级财务管理现状,统一制定财务操作流程,并按照流程运行。三是部分乡镇已购买乡财县管信息系统,建立农村财务管理信息化平台,进一步提高了财务核算质量。四是建立健全了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活动、明确财务责任。

(二)农村审计工作初见成效。一是多数乡镇配备了审计人员(兼职),负责定期对各村财务活动的审计监督。二是对各村征地补偿资金、涉农财政资金的收入和支出情况进行严格审计,确保资金落实到位。三是定期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及农村集体“三资”情况的审计工作,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利益。四是不定期对村的日常财务情况进行抽查,公布抽查结果,及时对村级财会人员进行指导并纠正错误。五是及时总结审计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汲取的教训,规范完善审计工作流程,让审计工作真正起到实效。

(三)村级财务民主监督普遍推行。一是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发挥民主理财小组作用,加强对农村集体财务监管,切实保障群众对集体财务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二是定期公开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计划,各项收入支出,各项资产资源、债权债务、收益分配情况以及一些需要专项公开的内容得到公开。三是规范村级民主评议制度,把与村级财务管理相关的人员,纳入民主评议的范围,接受党员、群众的民主评议。

(四)农村财务队伍建设基本到位。一是乡镇村配备专兼职财会人员,负责乡村级日常财务收支核算和账务交接;二是对乡镇村农村财会人员明确岗位责任。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构筑“三资管理”责任体系

根据“1+1+5”制度要求,区农牧林业局认真落实, 指导监督各乡镇建立了“三资”管理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和常设办公室、配备了工作人员、落实了专职人员。先后制定了《大安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大安区2015年度村社区干部集体经济发展工作绩效考核指导办法》《大安区农村集体土地流转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进一步规范了乡镇村财务管理程序和资产、资源登记处理程序。集中组织了专题培训会,及时传达贯彻各项政策措施,基本形成了区、乡镇、村三级齐抓共管、运行畅通的工作网络体系。

(二)突出重点,健全“三资管理”运行机制

一是重点对“三资”总体情况、“三资”规范化建设情况、“三资”档案规范情况进行逐步检查,摸清家底,保障“三资”管理有效运行;二是建立集财务管理、资产资源管理、土地承包管理为一体的电算化系统,并依托现代通讯和网络优势,逐步构建区乡镇村三级联动网络监管平台,全面提升农村“三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三是坚持民主监督与制度约束并存,全方位监督与重点监控相结合,逐步形成指导监督部门,乡镇代管中心,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群众“四位一体”的规范化监管体系。对农村集体资金运行、财务管理、资产资源配置和交易,集体收益分配等方面进行监控,并建立问责制度,实行责任追究。通过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和加大对“三资”案件的查处力度,切实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

(三)强化培训,建设“三资管理”工作队伍

学习新政策,领会新精神,学习法律法规,理论联系实际,加强对乡镇代管中心工作人员、村党支部和村委会负责人、村级报账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培训力度,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政策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群众基础好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队伍。2015年我区完成“三资”从业人员培训300人次,极大地提高了农村“三资”管理队伍业务水平。

三、主要问题

虽然我区在以落实“双代管”为重点的财务管理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在整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方面还存在着很多的不足之处,也反映出了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

()部分地方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在贯彻落实农村财务管理制度上,部分镇、村存在“重管理、轻监督”的现象,总认为只要抓好代理记账工作,把村组的帐目管好就行了,而忽视了各项监督制度的落实。如部分村组收支预决算制度没有实行,使村级开支不能做到“量入为出、量力而行”;又如财务审批制度,限额审批制、财务公开制度落实不够。

 ()财务公开流于形式,内容单一。主要是部分村没能定期做好财务公开工作;内容不全面,只将收支余额进行公布,更有甚者对重要收支内容隐瞒不公开。同时,村级财务公开硬件设施不完善,有不少村尚未建立规范村务公开栏。

()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作用发挥不够。村级民主监督的工作机制还不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发挥民主理财、民主监督作用不够。

()农村财务管理体系较为落后。目前我区的农村财务管理体系以农村会计委托代理制为核心,乡镇建立会计代管中心接受村级报账并代理记账,保障村级财务正常运转。但由于深化力度不够,领导重视不够,会计电算化管理运用不够,“三资”监管网络系统完善不够,再加上乡镇镇代理会计不稳定等,限制了财务管理部门对农村财务的监督管理作用。

(五)合同签订不规范。土地承包合同、流转合同、出租合同等签订不规范。

四、对策建议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重要性高,加强“三资管理”对于农村的稳定和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强化村集体财务人员培训,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市区和乡镇定期安排培训,做好乡镇村级财务人员、村级“两委”负责人、民主理财小组成员三个层次中与财务相关的人员的财务培训,以提高其素质和工作能力,适应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需要。

(二)强化民主管理与监督,从严监管资金使用全过程。一是完善各类资金管理办法,从制度层面确保资金的安全。二是加强对资金监督审计,全过程监控资金使用,确保资金监管到位。三是健全村级财务公开制度,要求各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公布财务状况。四是增强群众参与民主理财和民主监督意识,充分发挥民主监督机制在农村财务管理活动中的重要作用。

(三)推行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电算化管理。通过改革会计核算手段,购置电脑设备和财务软件,变手工记账为电脑记账,各种财务公开表全部由电脑自动生成,由电脑输出打印后即可公布,格式统一,内容齐全,数据准确,避免了人工抄录所产生的各种弊端,提高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水平。使会计电算化实现规范化。

(四)抓好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目前,我区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已比较健全,但由于贯彻执行不到位,不能显现出良好的监管效果。为此,乡镇和各级部门要高度重视财务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工作,把问题处理在苗头,预防和归避犯错。特别是镇政府,肩负着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重任,更是要将贯彻落实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列为重中之重来抓,派出专门的工作队伍进村入组,帮助村级建立健全收支预决算管理、非生产性开支管理、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民主理财议事、村务财务公开等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其正常运转。同时,区乡镇主管部门也要经常深入基层开展工作指导和督查,理论联系实际,察看各项财务管理制度落实和运行情况。

(五)严格控制农村集体非生产性开支。要根据实际和镇党委政府、财政所等部门制定的新的管理制度和标准的要求,督促镇村抓紧制定切合本镇实际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村级非生产性开支监管办法,强化非生产性开支监督力度,落实非生产性开支管理责任,全面实现非生产性开支管理的合理化、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六)提高村务财务公开水平。要敦促镇村按照最新的财务公开制度,健全财务公开机制。一是完善内容,做到全面、真实。村级财务,该公开的都必须按规定公开,尤其是干部群众关心的热点、重点问题(包括工程项目建设、涉农资金等),一定要详细具体。二是规范程序,做到严格、科学。村级财务在公开前必须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报镇财政所审签。三是落实时间,做到及时、按期。要根据内容确定公开时间,该即时公开的要即时公开,该定期公开的要准时公开,并保持相应的公示天数。四是加强公开硬件设施建设,各村要设立固定的、橱窗式的村务财务公开栏,保证公开内容不被撕毁或损坏。

(七)加快建设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网络系统。要积极争取市区党委政府对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推进会计委托代理制深化改革,在我区全面实现农村财务帐目、资金“双代理”和会计电算化管理,并在此基础上,加快建设我区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网络系统。建成后,实现村级财务数据的共享、实时传递、查询与监控,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及其发包、出租的经济合同进行有效地管理和服务。

(八)继续抓好农村财务审计工作。区、乡镇要建立健全审计机制和组织,区乡各配备2-3名专职审计人员,加强审计监督和审计力度。做到常规审计和专项审计相结合,定期审计与不定期审计相结合,委托审计和法定审计相结合,加大审计监督力度。针对非生产性开支激增现象,对每年非生产性开支在全镇前三名的村要进行专项审计,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布。同时,要结合省市区新的文件精神,做好违纪违规责任追究事项,严肃查处各类违法乱纪行为,促使我区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稳步、健康、科学的发展。

 

(作者:区农牧林业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