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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外柔情真父母
——记自贡市“2015年度法治人物”区人民法院刑庭庭长伍丽梅
发布时间:2015-12-01 13:04:57       作者:黄明鑫       来源:编辑部

伍丽梅,女,苗族,45岁,大安区人民法院刑庭庭长。多次荣获两级法院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她重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理工作,担任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判长,与在社区、学校、工青妇等群众工作部门的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通过对未成年被告人犯罪原因进行分析和学习生活环境进行社会调查,有针对性地开展案件审理工作和对判决后的教育感化工作,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避免其再次走上犯罪道路,把矫正“问题学生”与培养优秀人才结合起来。今年,在全市“寻找身边法治人物”活动中,她被评为自贡市“2015年度法治人物”。

 

 

已有24年司法经历的伍丽梅,先后担任过法警队队长、执行局副局长、法庭庭长,现任大安区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庭长,一级法官。自走上审判工作岗位以来,她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公正司法”镌刻在心中,凭着对法官职业的忠诚热爱,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忠实履行法律赋予的庄严使命,固守着那份对公正的执着,用扎实的法律功底、精湛的审判艺术解决了一桩桩棘手的纠纷;用真诚的耐心化解了一个又一个缠访当事人心中的坚冰;用神圣而威严的法律利剑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近年来,她先后被评为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标兵”、自贡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个人、四川省政法系统“先进个人”、大安区“十佳优秀政法干警”、大安区“十佳人民满意政法干警”等殊荣。

 

不以习惯性思维、习惯性动作、习惯性模式严谨细致办好刑事案件,始终战斗在审判一线

 

伍丽梅深知,自己手中的审判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有坚持严格依法办案,才能不辜负党和人民的厚望。她严格依法审理,严把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关,不断提高刑事案件审判质量,力求每件案件都能经受历史的检验,把每件案件都办成铁案。

庭审前,她认真阅读案卷,制定周密细致的庭审提纲,为开庭审查做好充分准备。庭审后,认真组织合议庭成员进行评议,反复推敲案情,工作时间不够,就利用周末和晚上的时间阅卷和撰写法律文书,“白+黑”、“五+二”是她常用的工作模式。她还创新“审判进高墙”的工作方法,到监狱开庭,提高刑审工作质量和效率。

把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伍丽梅带领团队依法从重从快惩处了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犯罪。近年来,她依法审理了数十件严重刑事犯罪和影响较大的团伙犯罪案件,有效地遏制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使基层群众能够安居乐业,促进了社会平安稳定。

同时,她还积极发挥调解功能,将和谐理念充分贯彻到审判实践中,先后成功调解40余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为受害人减少60余万元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受到了上级机关和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冷竣的理性审视,热切的人性救赎,切实保障未成年人权益,当之无愧的“法官妈妈”

 

伍丽梅不仅严格执法,办案严谨,而且深怀社会责任感,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从“亲切细致、与人为善、公平正义、充满爱心”的视角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以母亲般的情怀关注未成年人的成长。

20143月的一天,被告人张某某驾车撞伤邹某,欲趁机溜走时,被曾某阻止。被告张某某便拳脚相加,将曾某打成轻伤。当案情移送法院后,被害人曾某便向法院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而张某某一到法院不仅气焰嚣张,还态度恶劣,丝毫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面对这样的情况,伍丽梅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经过长时间地耐心细致工作,终于让张某某幡然悔悟,不仅诚恳地向被害人曾某道歉,还获得谅解。法院依法宣告被告人缓刑,实行社区矫正,可以继续上学。今年9月,张某某又顺利地考上了大学。

对未成年被告人坚持惩罚为辅,对具有法定从轻或减轻情节的未成年被告人,一般适用减轻处罚,由此给主观恶性不深的未成年人被告人提供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工作中,伍丽梅不仅这样坚守,还坚持庭审前、庭审中和庭审后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法制教育、思想教育,并常年开展结案后对未成年被告人的回访工作,帮助他们昂扬起人生的风帆。

“如果不是伍阿姨把我从罪恶中拯救出来,我不敢想像自己现在会是什么样子。”这是一名被伍丽梅挽救过来的未成年抢劫犯荣某的内心感激。

为做好未成年人的普法工作,她收集整理了大量的生动案例,光剪贴本就有厚厚的几大本,并结合自己20余年的经验,精心准备,组织法官从法庭走近课堂、走近社区,深入浅出地对未成年人进行潜移默化的法治教育,累计讲课60余次、2万余人次,发放法律宣传资料3000余份、接听法律咨询电话1000余人次。

初中女生陈某,其父母感情不好,常为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吵架,而父一吵架就酗酒,将一腔怨气泼向孩子,从而导致父女的感情紧张,使陈某的身心受到了极大的伤害,性格郁闷,学业成绩下降。伍丽梅了解到情况后,亲自来到陈某的家里向其父母做法律宣传,并将一本《未成年人保护法》交到了她父母的手中,并与家长深入沟通。其父颇受触动,认识到自己打骂孩子也是一种违法行为,终于改变了对女儿的态度,父女关系融洽了,陈某也活泼开朗了,成绩也上去了。

“我愿做护法使者,让法治在每一个未成年人中生根发芽、枝繁叶茂、开花结果。”伍丽梅不仅常说,而且身体力行,以生动的司法实践精心呵护着国家和民族的“未来”!

 

(作者:《大安》执行副主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