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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 为谱写中国梦大安篇章汇集力量
发布时间:2015-11-02 17:10:18       作者:张英       来源:区委统战部

    统一战线第一部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于2015年5月18日出台,《大安》杂志专题走访了区政协副主席、统战部长张英。

 

问:出台《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有什么重大意义?

答:统一战线是中国共产党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政治优势和战略方针,是夺取革命、建设、改革事业胜利的重要法宝,是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法宝,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法宝。这次制定颁布《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战工作的重要体现,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作为中国共产党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第一部法规,明确了统一战线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布局的方向原则,全面规范了各领域各方面统战工作,是推进统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的重要标志,在党的统一战线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问:《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坚持大团结大联合主题,坚持正确处理一致性和多样性关系的方针,积极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和海内外同胞关系和谐,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形成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强大力量。

 

问:统一战线工作要坚持哪些基本原则?

答: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调动各方面党外人士的积极性,发挥他们的创造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为改革、发展、稳定服务;坚持政治引导、求同存异,实行“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加强对统一战线工作对象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自觉坚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广泛团结、凝聚力量,要正确处理和化解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稳定的社会政治环境和广泛的力量支持;坚持平等相待、民主协商,充分尊重统一战线中各党派、各团体及各方面成员,注重通过民主协商解决问题,不能干涉、包办、代替他们的内部事务;坚持照顾利益、搞好服务,按照照顾同盟者利益的要求,照顾各方面统战工作对象的政治利益和物质利益,努力帮助他们解决在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把上级精神与本地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问:《条例》对统一战线工作范围和对象进行了哪些调整?

:《条例》将统一战线工作范围和对象由原来的15个方面(包括:各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少数民族人士,宗教界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中介组织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原工商业者,起义和投诚的原国民党军政人员及眷属,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去台人员留在大陆的亲属,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等)调整为12个方面(包括:各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少数民族人士,宗教界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及其在大陆的亲属,华侨、归侨及侨眷,其他需要联系和团结的人员等),把“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中介组织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和“新媒体从业人员”等统称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就是要进一步拓宽统一战线工作领域,主动将新的社会阶层纳入工作范围,把他们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原工商业者”、“起义和投诚的原国民党军政人员及眷属”数量已很少,《条例》将其并入了“其他需要联系和团结的人员”之中。

统一战线工作对象为党外人士,重点是其中的代表人士。

 

问:大安区应如何贯彻落实好《条例》?

答:一是强化对统战工作的领导。区委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统战工作领导小组,把统战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各单位党政目标绩效综合考核内容,纳入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党建述职的重要内容,纳入各级领导干部个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区级各部门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为统一战线工作第一责任人。党组(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带头参加统一战线重要活动,带头广交深交党外朋友。

二是形成统战工作合力。认真研究新形势统战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找准统战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最佳结合点,选好平台,多出点子,不断创新工作载体,探索工作方法,促使统战成员更加主动地参与到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中来。切实加强对党政干部新时期统战理论和统战知识的教育,把统一战线理论、政策纳入党校、行政学院校教学内容,纳入区级各部门党组(党委)中心组和周五学习内容。建立区、乡(镇)、村(社区)统战工作宣传制度,加强统战宣传队伍建设,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宣传媒体,广泛宣传统一战线政策理论、工作亮点和实践成果。不断扩大统一战线的社会影响,为统一战线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是加强统战队伍建设。按照大统战工作格局,加强统战队伍建设,区级各部门、乡镇街道党(工)委要有1名班子成员分管统战工作,并配备1名专(兼)职工作人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副书记兼任村(社区)统战工作联络员。关心统战干部成长,畅通干部进出口渠道,优化统战干部队伍结构,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学识丰富、业务精通的高素质统战干部队伍,以高尚的情操、优良的作风和扎实的工作,不断赢得党外人士的尊重和认同,真正把广大党外人士团结在党的周围,为开创我区统战工作新局面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