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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牢生态保护红线 守住环境安全底线
——自贡市大安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综述
发布时间:2024-11-05 13:04:24       作者:杨洋 周剑梅 高迪       来源:大安生态环境局

大安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 杨洋

大安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周剑梅

大安生态环境局办公室主任 高迪

 

大安区作为自贡“东大门”,生态地位特殊且重要。20219月以来,大安区委、区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统揽,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重点,扎实推进中央和省、市生态环境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全力抓好环境风险防控,把牢生态保护红线,守住环境安全底线,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环保治理体系日臻完善。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深入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坚持高位推动。成立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任指挥长的生态环保攻坚指挥部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构建“书记亲自挂帅、区长一线指挥、县级领导分管负责、环委办牵头抓总、区级部门联动合力、镇街网格化推动”的污染防治工作体系,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区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定期召开传达中央和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和政策法规,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动工作落实。截至目前,已召开区委常委会50次、区政府常务会32次、环委会9次专题研究环保工作。强化顶层设计。先后出台《大安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大安区“十四五”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大安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制定印发《大安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工作考评细则》,逐级分解目标任务,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厘清部门、镇街工作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上下联动、密切配合,形成全覆盖、无死角工作闭环。健全治理体系。合理配置财政资金投入,健全常态化、可持续、稳定的政府环境治理财政资金投入,累计投入环保财政资金约3.18亿元。全面落实资源环境税收优惠,免征减征环境保护税、资源税等735.31万元。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处罚与教育结合,查处违法案件59起、罚款371.87万元,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6起,实施不予处罚案件2起,检查重点行业企业300余家,发现并解决各类环境问题100余个。连续4年参加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执法技能和水平持续提升。

生态安全屏障更加巩固。全面开展工业、扬尘、机动车、燃煤和生活面源污染治理,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狠抓大气污染防治。查处工业、移动源、扬尘、生活面源等领域大气污染违法行为400余起,共处罚金263万元。常态化推进秸秆全域禁烧,强化禁烧联合巡查。严格落实臭氧预警响应要求,对标落实工业企业、汽修、非道路移动机械错时错峰生产。加密重点道路洒水增湿频次,持续开展行道树、护栏冲洗,加大餐饮油烟治理设施运行维护检查力度。加强建筑工地绿色施工巡查,严格执行违法行为应处尽处。截至20249月,PM2.5浓度34.3微克/立方米,PM10浓度49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率81.9%,较2023年同期分别改善7%16.7%7.1%坚持水环境系统治理。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开展釜溪河流域水质达标攻坚行动,釜溪河双河口断面水质保持为Ⅲ类,沱江干流老翁桥断面水质提升为Ⅱ类。大力推动烈士堰水库环境问题整改,全面取缔一级保护区21口水产养殖鱼塘,修建生物浮岛2000余平方米,投放花鲢、白鲢等净水鱼苗6万余尾,植绿补绿174余亩,完成自贡市第三水厂向烈士堰水库取水口封堵。完成《向东堰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及《勘界定标》编制。加快小流域综合治理进度,实施沱江大安段小流域生态修复工程、威远河小支流生态修复工程,完成14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治理任务,完善修复集中式饮用水源设置标识标牌80余块,隔离防护设施1.1万米。建设螃蟹沟污水管网约1.7公里,北环路排水防涝工程截污管网约4.5公里,治污能力持续提升。发行大安区污水处理设施及垃圾收运体系建设项目等专项债券4000万元,实施污水管网、污水处理设施、垃圾收运系统及垃圾清运工程建设。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加强土地污染防控。完成8家次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隐患排查及自行监测,完成4家次企业土壤隐患排查“回头看”工作。成功申报入中央库大安区原关闭搬迁企业地块土壤污染调查评估和大安区历史遗留污染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2个土壤污染防治项目,争取中省环保资金808.47万元,对10个污染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出动200余人次对企业危废贮存、处置开展常态巡查,对60余家企业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指导400余家企事业单位完成危险废物申报及管理计划制定。

突出问题整改有力有效。坚持将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作为一项底线性任务。压实工作责任。组建区委书记、区长牵头抓总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重点难点问题由县级分管领导包案督办、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协调联动、属地镇街推动整改,做到齐抓共管、挂图作战、倒排工期。加强督导调度。建立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定期调度机制,实行一事一议、一案一策、专档专卷,科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明确责任人、责任单位、整改时限,通过发出“红黄牌”提醒预警、警示函等形式督导通报,对于当期能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立行立改、马上行动,对于短期内无法完成整改的问题,稳扎稳打、逐步销号,确保有进度、见实效。抓好整改落实。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163个,已整改完成162个,完成率99.39%,剩余1个正按时序推进;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共54个,已整改完成51个,完成率94.44%,剩余3个正按时序推进;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32个,已整改完成31个,完成率96.88%,剩余1个正按时序推进;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41个,已整改完成28个,完成率68.29%,剩余13个正按时序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长江经济带集中排查反馈问题、第一轮省级环保督察发现问题及各轮中省督察信访问题均已全部完成整改。

绿色转型发展增添活力。推动产业绿色化和绿色产业化,加快产业结构整体绿色转型,焕发产业可持续发展活力。严格项目准入评估。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高标准严要求审核落地项目,综合分析论证环保政策、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环境容量、污染防治等各方面因素,确保招引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环保规划。加速淘汰落后产能。加强对重点行业企业的落后工艺设备排查,建立工作台账打卡推进处置,确保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已淘汰燃煤锅炉1台,落后电机22台。探索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引导企业将绿色理念融入企业生产经营中,在节能减排、清洁生产和废弃物循环利用等方面进行尝试探索,在提高产品质量、研发新产品、提高产品竞争力上下功夫,在“降低能耗”上精打细算,推动传统高耗能设备的更新迭代及改造升级。截至目前,已创建成功国家级绿色工厂1家、省级绿色工厂1家。优化交通运输体系。构建绿色智慧交通运输体系,注销不符合安全运行条件的老旧车辆160辆。建立健全智能公交运调系统,动态监测运营线路客流量变化,及时调整运营班次频次,全力保障公众绿色出行。推动“公转铁”“公转水”等多式联运,完成大山铺铁路物流园铁路专用线铺轨以及散货堆场建设,配合市上完成自贡至泸州港公路建设前期工作。

 

(责任编辑:曹小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