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27日,全省首家新型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大安区三绿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在三多寨镇八甲村正式开业,省政府金融办主任王川红亲临开业仪式并作重要讲话。互助社于10月22日获得省金融办一号批文,成为省金融办同意设立注册的全省第一家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也是全省仅有的八个试点社之一。互助社注册资金700万元,拥有社员159户,其中种养户151户、农业产业化企业8户。三绿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是以三绿水产专业合作社为基础,由社员自愿入股组成的资金互助性组织,仅在社员间封闭运行,遵循“民办、民管、民受益、民担风险”的合作制原则。
一、运行及管理情况
(一)酝酿与诞生
1. 紧跟政策步伐。我国农村金融改革一直在寻找着适合“三农”特征的前行道路,面对农民贷款难、融资贵、资金外流严重、金融市场竞争缺失等诸多难题,中央、国务院从2004年至2014年连续颁布的11个“一号文件”,都提出要鼓励农村金融改革。特别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允许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2014年,省政府金融办、省委农工委决定在全省管理民主、运行规范、带动力强的合作社中开展农村资金互助组织的试点工作,这些政策的出台为大安区开展农村金融改革注入了一针“强心剂”。
2. 顺应现实需求。当前,随着新型农村经营主体的蓬勃发展和现代农业的持续推进,农业企业、种养殖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组织以及农民散户等都有强烈的融资需求,对金融产品的需求也更加多元化。由于农民缺少抵押物,因此贷款门槛高、成本贵,农村资金外流严重。近两年,三绿水产专业合作社在运行过程中,有闲钱的社员与急需用钱的社员已自发开展内部资金互助,解决部分社员的资金需求。可是,怎样才能用一种机制、一个平台把他们合法、紧密地结合起来,开展内部资金互助、发展专业合作社的实体经济呢?这对我区开展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提出了现实需求。
3. 稳抓申报筹建。按照省委农工委、省金融办关于开展农村资金互助合作试点的文件要求,大安区在全区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中考察筛选,根据社员的需求、专合社的产业发展、社员带动和管理人员素质情况择优确定了以三绿水产专业合作社作为发起社申报。三绿水产专业合作社159名社员自愿出资入股,筹建资金互助合作社。筹建过程中,大安区对三绿资金互助合作社筹建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了全面审查,对资金互助合作社20%以上发起人(32户)进行问卷调查,对《大安区三绿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筹建方案》反复研究,稳步稳妥推进筹建工作。11月27日,经省人民政府金融办、省委农工委批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大安区三绿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正式营业,开启了“扎根农村、服务三农”的新型农村合作金融之路。
(二)运行与监管
1. 坚持合作制,完善内控机制。试点运行期间,互助社建立了相应的内部运行管理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一是健全“三会”制度,基本形成了各负其责、相互制衡的权力结构和权利运行机制。每月公布账目,让社员享有广泛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是完善内控制度,建立了《社员股金管理制度》《贷款、担保业务管理制度》《信贷资产风险管理制度》《现金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一系列的管理法办,明确了社员代表、理事长、监事长及其他各岗位的岗位职责,初步成为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岗位约束激励机制。三是加强风险防范措施,建立了社员联保小组,分散降低贷款风险;建立了一套较完善的依托托管银行,按规定流程办理社员贷款还款直接入账管理办法;建立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2. 坚持封闭制,把握运行底线。严格把关入社条件,入社申请需经群众认同,按程序和要求吸纳社员,不片面追求发展速度和资金规模。到目前为止,互助社没有增加1户新社员,有申请并符合条件的都在准备相关资料,待试点运行结束后,报相关部门审批后办理。其次,严防互助资金外流,坚持封闭运行,服务三农。运行至今,无一笔非社员贷款,无一笔吸储存款。
3. 坚持服务“三农”,体现办社宗旨。运行半年来,互助社坚持以服务社员、助农增收和农村发展为宗旨。针对社员不同的资金要求,不同的盈利能力,合理确定贷款利率。对农户的生活贷款、临时需求贷款,利率确定在7.5‰以内,对社员的消费性贷款,固定资产建设贷款,利率控制在9‰以内,对农村专业养殖户贷款、个体经济户贷款20万以内,利率控制在12‰以内。对农业产业企业的流动资金贷款,根据风险情况和担保抵押物落实情况合理确定利率,并严格控制在规定范围内。同时,依托托管银行和现有的金融服务平台,方便、快捷地办理社员贷款业务。有效解决社员急需的资金困难,缓解专业种养殖社员季节性的资金周转问题,同时通过“软资产”抵押、联合担保、信用贷款等灵活的贷款方式,适度缓解了农业产业企业的临时资金周转困难。
4. 创新激励奖惩机制,加大宣传力度。探索建立还款激励机制,为社员建立盈余公积金账户,对提前或按时还款的诚实守信社员,最高给予利息总额10%的奖励,并将下一年度贷款额度提高20%,但不超过试点注册总金额的15%。对未按期还款的社员,除定期收取滞纳金外,将下一年度的授信额度降低10%。多次发生贷款逾期的,取消贷款资格并通报信用情况。同时资金互助社积极参与社会扶贫开发,对贫困户社员的贷款利率比互助社其他社员同档次下浮20%。今年6月,资金互助社通过与区委农工委和区供销社沟通协调,邀请了全区农民合作社和部分农业企业在三绿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召开了现场会,对宣传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和下一步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优势及工作成效
(一)地缘优势突出,彰显“互助、合作、服务三农”宗旨。大安区三绿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是我区农村金融体系的组成部分,也是农村经济体系的组成部分,处于农村金融体系和农村合作经济体系的双覆盖区域,具有天然的两面属性。一方面作为合作金融主体始终坚持“姓农”,做农民自己的民办金融组织,任何时候都以服务社员、助农增收和农村发展为宗旨,在参与和其他金融机构、民间借贷组织间的竞争时,充分发挥“人熟地熟情况熟”的地缘优势,依托血缘亲缘的人际资源和发挥资金融通成本低、效率高、无障碍的特点,做好社员间的资金互助。另一方面作为农村合作经济体要支持产业发展,壮大专业合作社的实体经济,依托水产专合社的发展,增强资金互助合作社的实力。
(二)监管体系健全,实现“让社员满意、让政府放心”。农村资金互助社与过去的农村合作基金会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在组织性质上,农村基金会是官办性质的金融机构,而农村资金互助社则是以农民为主体的社区性信用合作组织。从组织经营方面看,农村合作基金会以突出政府政绩为最高目标,农村资金互助社以服务社员为宗旨。并且,在其经营管理、信贷风险、风险扩散程度与客户关系等方面也有根本性的差别。试点工作开展以来,省、市、区相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管理办法和运行细则,并明确了监管责任,建立了运行情况月报制度,对试点社运行进行实时跟踪;建立运行数据公示制度,保障信息公开透明。三绿资金互助合作社运行过程中不吸收存款,坚持从源头控制金融风险。
(三)运行成效初显,资金互助合作社与专业合作社同步发展。截止2015年7月底,资金互助合作社累计发放社员贷款41笔,金额1016万元。累计收回还贷款17笔,金额236万元。现有社员贷款24笔,金额780万元。试点运行以来,实现贷款利息收入79.45万元,账面利润49.94万元,应支付贷款社员诚信返利7.94万元,实际利润42万元。省财政补助开办费10万元,实际运行利润为32万元。期间,无一户逾期贷款,也无欠息贷款,无一笔非社员贷款,贷款社员生产经营情况基本正常。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的试点要求,基本上实现了封闭运行、服务社员、不追求利润最大化、保本微利和可持续发展目标。做到了合作理念在心中,群众利益在心中,政策底线在心中。在此带动下,自贡市大安区三绿水产专业合作社也得到快速发展,并在资金互助合作社的推动和引导下,自贡大安三绿扬弃农业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正式成立,参加的农民合作社共8户,同时,联合社在汇东设立了专业合作社特色农产品直销门市,实现了农产品从“田间”到“柜台”,从基地到市场的产销对接,确保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可追溯性,初步形成了以农户社员+基地+直销门市+资金互助社的产业发展格局。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税收问题,互助社运行处于起步阶段,运行成本高,按照不追求利润最大化、保本微利的要求运行,利润较低,各级政府尚未出台相应的资金互助合作社税收优惠政策。
(二)涉农保险制度不够健全,专业种养殖户及农业产业企业抗自然风险能力弱,对资金互助社信贷资产构成潜在的风险隐患。
(三)整个经济新常态下,经济下行压力大,给试点工作增加了难度。农业企业、农村专业养殖户融资难、门槛高的问题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资金互助社现有资金额度实属“杯水车薪”,远远不能满足社员们发展生产对资金的需求。农业产业企业更是困难重重,试点的难度将在下半年显现得更加突出。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围绕“三绿”办社初衷,开启“三个绿色”打造之路。坚持“理念绿色”,为有资金需求的社员提供无担保、无抵押的快捷贷款通道,让社员享受到“方便、快捷、有尊严”的贷款业务;并以资金互助合作社和托管银行为平台,在为社员提供贷款的同时,帮助社员理财,提高社员财产性收入,让社员真切体会到资金互助社给大家带来的好处。坚持“产业绿色”,在巩固珍稀苗木和健康水产的基础上,探索开发彩叶植物种植;积极参与扶贫开发工作,帮助符合条件的困难社员解决资金难题。坚持“食品绿色”,以资金互助合作社为纽带,设立了农民合作社特色农产品直销门市,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可追溯性。二是加强宣传报道,让更多的社员了解资金互助社,增加群众、社员基础;加强对省、市、区委农工委、金融办以及市、区相关领导的汇报。三是通过试点运行,逐步建章立制,完善内控制度,健全相关的管理措施和办法,做好人员储备工作,为今后发展做好准备。四是积极主动向托管银行汇报,在试点运行期满后,继续委托其代管资金,并商议代理社员存款相关事宜,帮助社员理财,最大限度地提高社员财产性收益。
与此同时,我们将积极争取政策、资金支持,以获得更大、更宽的发展空间,更好地为社员增收、农村发展服务。譬如,能将银行业的存款保险制度推广到资金互助合作社;人民银行的支农再贷款向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给予倾斜;托管银行的授信及资金扶持政策更优惠;省、市、区财政对资金互助社的支持更大,完善风险基金补偿制度,并明确对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税收减免政策等等。
(作者:大安区三绿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理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