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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的调查
发布时间:2015-07-01 16:34:52       作者:邓国平       来源:区人大

为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进一步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两法),支持政府依法行政,推动法律实施中一些重点和难点问题的解决,今年4月,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分阶段对此进行了调查。

第一阶段集中检查,深入摩尔玛特仁和店、合众堂大药房、自贡瑞德祥药业有限公司、自贡市天花井食品有限公司、世纪春天酒楼、自贡市盐味源食品有限公司、自贡34中学校食堂、何市镇卫生院、牛佛农贸市场等企业和单位进行了实地检查。第二阶段听取汇报,听取区人民政府的情况汇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农牧林业局、区卫生局依据职能汇报贯彻实施情况。区人民检察院应邀参加执法检查,并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监督活动情况作了介绍。第三阶段随机抽查,对我区部分食品药品生产企业、餐饮店、药店、小超市、学生食堂、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等进行了暗访和随机抽查。

检查组认为,我区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认识到位,态度端正,工作扎实,保证了食品药品安全的总体有序可控。《药品管理法》的贯彻实施情况总体好于《食品安全法》。但是,也应当看到,当前的食品药品安全状况不容乐观,形势还相当严峻,必须依法加大监管力度,努力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各项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的安全。

一、贯彻“两法”的主要工作及成效

检查组认为,区政府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的主要工作及成效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组织领导扎实有力。区政府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把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区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及乡镇(街道),层层签订年度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书,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和部门的年度综合考核。

(二)全程监管不断强化。建立7个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分片包干负责。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源头管理,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推进食品药品生产许可,严把许可准入关。逐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电子监管,认真排查餐饮服务业风险隐患,对餐饮单位实行网格化管理。

(三)诚信自律有所改善。不断强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推进食品药品企业(单位)诚信体系建设,建成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道2条,示范店4家;建成市级小餐饮示范街道1条,示范店10家。施行不合格食品药品退市就地销毁制度、无理由退货制度和信用等级分类监管制度。

(四)风险监测能力加强。初步建立了区乡两级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和监测预警网络,完善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发布机制,对食品药品安全的监测能力不断提升。

(五)综合治理成效明显。对问题奶粉、儿童鱼肝油、瘦肉精、地沟油、肉制品、保健食品、酒类、糕点和米面等进行了专项治理,深入开展了“春季雷霆”行动、百日安全活动,对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了打击。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原因分析

从检查的情况看,药品安全明显优于食品安全;食品安全涉及面广,难度更大。

(一)监管力量尚有不足,基层基础有待加强。截至目前,辖区共有监管对象 3033户,从业人员9339人。食品安全监管涉及多个部门,监管力量分散,监管力量不足的问题日益突出,车辆配备有限,仅有3台执法车辆,尚不能满足执法监管工作实际需求。基层监管所有7个,还没有完全覆盖到每个乡镇街道,容易造成真空地带。基层监管人员数量不足,监管队伍人员结构也不尽合理,严重缺乏食品药品安全专业人员,监管和指导容易出现不到位、监管重点不突出、处置事件不够科学等问题。监管的手段单一,设备设施落后,未实施全程电子联网监控。

(二)依法诚信意识不强,主体责任落实不够。食品产业准入门槛低,小、散、乱现象较普遍,一些小商小贩摊点无证经营,卫生条件差,食品质量得不到保障。个别药店有售假冒药情况,危害健康。一些企业经营者缺乏社会责任感,食品生产加工环境状况不达标,食品安全难以得到保障。

(三)配套体系建设滞后,法规标准有待完善。在食用农产品领域,因其主要适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衍生出从事蔬菜、水果、猪肉、水产品经营和初级农产品生产加工的监管难题。在生产加工领域,由于食品安全法相关的配套制度和国家标准体系还不够健全,一些食品企业存在无标可依的情况。在流通消费领域,对新型食品经营业态,如网络食品交易目前法律法规尚无相关的监管规定。

(四)宣传教育不够广泛,安全意识有待提高。我区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还不够广泛和深入。监管部门和执法队伍对食品药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学习不够,理解不透,新进人员比例达69%,经学习培训,素质虽然有了明显提升,但与当前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新闻媒体宣传的力度还不大,舆论监督的作用有限。部分生产企业存在安全隐患苗头,广大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方面的法律知晓率不高,食品药品安全意识有待提高。

三、对进一步落实“两法”的建议

食品药品安全是重大民生问题,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社会和谐稳定。为更好地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和《药品管理法》,确保我区食品药品安全,提高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能力和水平,提出如下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基层监管。建立健全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覆盖到每一个乡镇、每一条街道,配齐人员和设备,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的网格化管理,推进电子监控体系建设,逐步实施全程电子联网监控。

(二)进一步强化诚信自律。严格落实法律法规对食品生产经营者所规定的主体责任和义务,依法从业,诚信自律。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不诚信黑名单制度,切实治理无证经营、卫生条件差、危害食品安全的小作坊和摊贩,依法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犯罪行为。

(三)进一步完善配套体系。对法律尚无规定或尚无明确标准的,积极对上建议,修订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应的配套标准,以便进一步指导工作实践。

(四)进一步深化宣传教育。将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纳入我区普法规划。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多形式多途径地对食品药品监管人员、执法队伍以及监管对象进行培训、宣传、学习、教育,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卫生局、区农牧林业局等部门要牵好头,在广大消费者中大力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作者: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