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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司法透明度  提升执法公信力
以基层检察院检务公开为视角的思考
发布时间:2015-05-04 11:40:25       作者:王东       来源:区检察院

深入推进检务公开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突破口,也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要求,对增强司法透明度,提升执法公信力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作为一名基层检察院干警,对基层检察院检务公开进行了一些思考。

一、检务公开的实践

大安区检察院检务公开自2014年正式启动以来,通过开通门户网站、检务大厅、微博、微信等,全面推行检务公开。检务公开试行一年来,取得了一定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提升了社会群众对检察机关的知晓度,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检务公开效能的发挥。

1.检务公开的内容。检察机关各部门的职能职责、检察文件、检察信息动态、受理案件流程、办案期限、案件办理节点、检察机关查处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安排及重大部署、终结性法律文书、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队伍建设、检察文化建设情况以及预防职务犯罪等内容。

2.检务公开的方式。改版门户网站,利用网络平台及时向公众公开有关检察工作、案件及法律文书等,让当事人及社会公众充分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开通微博、微信、官方QQ平台和手机短信,对外发布检察要闻、动态信息以及公众观注的热点工作等。利用电子显示屏及时公开案件办理节点、传唤、批捕情况等。与移动公司合作建立手机报,定期或不定期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群众发送检察职能职责和工作动态等。积极开展好检察开放日、庭审观摩等活动,扩大检务公开范围。依托乡镇检察室、控申接待室等加强对检察工作的宣传。不断拓展媒体平台,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对重点检察工作进行公开。继续办好《大检文苑》《检察信息》《检察调研》等刊物,大力宣传检察工作,介绍检察职能职责。开展送法“五进”活动,印发检务公开联系卡和案件监督卡,将院网址、微博、微信、官方QQ和职能职责等内容印在联系卡上,方便群众登陆查阅。

3.机制建设情况。成立了检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检务公开的组织领导。办公室、案件管理办公室、人民监督员办公室是本院检务公开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统筹安排和指导本院各项检务公开工作。责任明确,办公室负责本院门户网站日常的更新工作,维护好官方微博、微信、QQ、手机报、手机短信工作等,并负责微博、微信、QQ、手机报、手机短信的发布。案件管理办公室负责公开案件流程、办案部门、办案期限等程序性信息;案件的网上预约、网上查询、网上投诉,并建立信息反馈和评价制度;及时收集案件业务部门应当公开的法律文书,经审查后及时公开。人民监督员办公室负责检务公开的督导工作,制定了《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务公开制度》《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管理办法》和《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务公开对外宣传实施办法》等相关制度机制。

4.检务公开的做法。一是公开社会关注的案件。去年与区法院进行了一次涉毒案件公开庭审,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群众旁听案件审理。庭审结束后,公诉检察官从毒品犯罪的具体罪名、犯罪构成、法律后果等方面与旁听人员进行了座谈,并现场回答了旁听人员的提问。旁听人员表示,这次公开庭审据法说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当明显,通过此次旁听近距离的感受到了刑法的威严和毒品犯罪的罪恶。二是公开典型案件。向社会公布了被告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本人做生意、侄儿买车、侄女买房等需要资金为由,以伪造房屋产权证做担保、承诺支付高额利息的方式,先后向何市镇、新店镇等地的被害人吴某某、冯某某等30余人骗取钱财,共计金额430余万元,用于本人购买彩票、支付其子段某(在逃)欠下的高额赌债等的案件,让社会群众接受了教育。三是公开答复。组织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和群众代表等对王某刑事申诉案件进行了公开答复,开展说法、说理工作,达到了息诉的目的,提升了执法透明度和执法公信力,深化了检务公开,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稳定和谐。

5.检务公开的效果。检务公开试点一年多来,门户网站访问量达16780余人次,利用门户网站公布检察信息150余条,案件信息100余条,其中批捕环节公布信息50条,诉讼环节公布信息40余条,终结性法律文书公布100余份;利用微博、微信和官方QQ共发布有关检察工作内容120余条;开展法制宣传讲座5场次,播放职务犯罪微电影《逝去》10余场次,受教育的干部群众达2000余人;发放检务公开联系卡300余张;举行检察开放日2次;编发手机短信、手机报1000多条;案管大厅的电子显示屏公布各类案件信息300多条;印发《大检文苑》2期、《检察信息》100多期、《检察调研》20余期;在市级以上媒体发表检察宣传100多篇;在牛佛镇检察室和控申接待室张贴了检务公开宣传橱窗、栏等,提升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晓度、参与度和满意度,有效地促进了司法公正,规范了干警的执法行为和能力素质的提高。

二、检务公开的问题

1.认识不够深入,思想观念滞后。认为实行检务公开是上级交给的任务,没有把检务公开融入到日常工作中,检务公开的内容与具体案件结合不够紧密,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导致检务公开的效果不够理想。还有一些干警重办案任务的完成,轻检务公开,被动公开较多,主动公开少。

2.检务公开的力度不够,范围不大。基层检察机关检务公开的力度还不够,对检察职能的宣传还不到位,没有真正深入基层、深入到偏远的村庄宣传法律、宣传检察职能,也导致一些来访群众的诉求不能得到及时的解决。

3.检务公开的保障监督机制不明确。目前,检务公开工作的实行,主要是靠检察干警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而必要的组织、物质保障条件,未能及时跟上,对“检务公开”持续、有序、深入开展带来一定影响。特别是检务公开的平台建没缺少专项资金,导致检务公开滞后。同时,对检务公开如何督促、如何考核、如何规范等未作出明确的规定,对公开的方式方法缺乏准确的把握;检务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滞后,各基层院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一些检务公开的制度,但这些制度缺乏规范性,同时检务公开工作流程、方式、内容等都缺乏统一性。

三、对检务公开工作的思考

1.抓好检务公开平台建设。一是继续抓好基层检察院门户网站建设,为增强检务公开的透明度,适时对网页进行改版,科学合理设置检务公开栏目,及时更新内容,全方位多角度的向社会群众展示检察工作的情况;二是进一步强化官方微博、微信、QQ、手机报、手机短信、案件办理情况查询系统等现代化信息化平台建设,以更加便捷、新颖的方式推进检务公开;三是进一步扩大宣传媒体,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对重点检察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同时把《大检文苑》《检察信息》《检察调研》等刊物办好,强化检务公开的载体建设;四是整合案件管理大厅和控告申诉接待窗口,建设成为集公开、服务、监督、便民于一体的“一站式”服务平台;五是进一步探索新闻发言人制度、新闻通气会、领导专访、公开审查、公开答复、检务听证等检务公开新模式。

2.进一步强化检务公开的措施。一是要做到每天对受理的案件同步更新办理进度信息,最大限度地方便案件当事人、律师了解和掌握案件办理进度,也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二是要全面公开案件法律文书,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在保护当事人正当权利的前提下,将不批捕决定书和起诉书等法律文书向社会全面公开,全面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有效促进办案质量的提高。三是要完善重大案件公开措施。要积极完善重大案件信息、案件公开审查和公开听证等工作措施,制定相关操作规则和实施办法。将典型案例按照民事类、刑事类、行政诉讼类、行政执法类及反贪渎职类等进行收集整理,以图文并茂的形式通过宣传册、门户网站和微博微信等平台进行公开,使广大群众在“以案释法”教育中增强法律意识,进一步提高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

3.加强检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建设。一是要在建章立制和制度创新上下功夫,着力提高检务公开制度制定的科学化水平,力求覆盖检察工作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二是检务公开制度要有针对性。从检察工作的实际出发,从群众的需要出发,通过制度化建设来规范检务公开,增强司法透明度;三是要健全检务公开程序性制度,不仅明确规范检务公开的步骤、程序等,而且还要明确规定违反了检务公开的程序应怎样处理等,确保检务公开制度可行、管用、高效。

4.利用派驻检察室打造检务公开的新平台。要把派驻乡镇检察室作为深化检务公开的重要平台,依托派驻乡镇检察室,积极构建下沉式、延伸式服务网络,力求实现“检务公开”全域覆盖,为在第一时间、第一地点,低成本、高效率地受理维权投诉、调处矛盾纠纷提供保障。一是要积极探索与乡镇、村组建立“民生检察联系点”,聘请检察联络员,并设立检察信访信箱,定期或不定期深入乡镇、村组开展检察工作和派驻检察室的职能职责的宣传工作,同时接待群众信访,为远离邮局的群众畅通信访绿色通道;二是引入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务公开工作,开展“茶馆讲法”、发放检务联系卡和检察监督卡等方式方法全面推进检务公开;三是推行“阳光执法”服务,把应当公开的检察信息全部向社会公开,同时推出便民措施,开通职务犯罪举报、检察干警作风监督、检务公开投诉等电话和信箱;四是加强举报宣传,在派驻检察室设立举报宣传专栏,公开举报电话、网上举报等,在送法下乡村和带案下访等过程中,广泛宣传检务公开工作,使检务公开真正成为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及时雨”。

 

(作者:区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科科长、人民监督员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