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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2015年春节期间有效处置欠薪工作的再思考
发布时间:2015-05-04 12:18:21       作者:陈仁勇       来源:区人社局

2015年春节前,我局在区政府相关领导关心指导下,以“预防、服务、维权、和谐”为宗旨,提前做好工资支付应急预案,召开全区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欠薪处置协调工作会,建立联动机制,全面排查,突出重点,促进企业及时足额兑现职工工资。通过全区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共同努力,春节前兑现职工工资3000余万元,缓解了劳资纠纷压力,维护了社会稳定。

一、基本处置情况

2015年春节前夕,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欠薪投诉案件58件,涉及劳动者3360人,投诉拖欠总额4952万元。其中:建筑领域28件,涉及2259人,涉及金额4157万元,占投诉总额的83.95%;生产制造业20件,涉及452人,投诉金额386万元,占投诉总额的7.79%;其他行业10件,涉及649人,投诉金额409万元,占投诉总额的8.26%。在58件投诉案中,重大案件21件,涉及劳动者2583人,投诉拖欠工资4713万元,其中:建筑工程 14 件,占重大案件66.67 %,投诉金额 4137万元,占重大案件投诉金额的87.78%。为保证工资拖欠案件处置化解有序推进,区人社局将重大案件单独建立台账,由区政府召开专门会议,将化解处置任务分解到各乡镇及项目主管部门,每天跟踪案件处置的进展情况。

通过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春节前成功化解39件,基本化解13件,引导劳动者依法走仲裁维权5件,暂未处理1件(东大伊味轩),为3063名劳动者追讨工资3978万元。其中21件重大案件成功化解6件,基本化解13件,通过仲裁申请法院执行1件(华锋电子),暂未处理1件(东大伊味轩)。目前未化解案件均处于可控状态。

二、主要措施及成效

(一)早做安排,提前预防。针对每年春节前都是劳动者讨薪高峰期的情况,我区提前安排,通过劳动用工年检、日常监察、专项检查和建立建筑企业季度报告工资支付制度等措施将企业支付工资情况作为劳动监察工作的重点,协调、督促企业及时兑现工资,提前化解了一批不稳定的因素,减少了春节前工资拖欠案件的处置压力。2014年成功协调解决劳资纠纷案件67件,涉及劳动者1169人,追讨工资1217万元,如红光输送、红大冶金、益安机械、三多寨徐龙小区、 顺意机械、麻辣时尚火锅店、龙马食品等欠薪已妥善解决,但一些企业资金运转困难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失联,导致部分案件没有完全化解。

(二)领导重视,责任明确。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欠薪处置工作。201412月,分管副区长就主持召开全区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和欠缴社会保险费专题工作会,明确了区级相关部门、乡镇、项目主管部门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责任,确保春节前不出现因工资拖欠的稳定事件和极端事件。春节前,区政府主要领导再次召开“春节前处置企业欠薪问题工作会”,成立了大安区群体性欠薪应急处理小组,各单位落实人员,全面排查,建立台账,细化措施,全面分析,一案一策,逐个化解。区政府确定了14件职工工资拖欠案件为重点化解稳控案件,实行县级领导包案和部门及乡镇街道具体责任分工,实行滚动排查,动态报告制度。通过全区共同努力,我区春节前后未发生因欠薪引发的大的群体性和极端事件。

(三)部门配合,成效明显。我区工资拖欠处置工作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谁分管、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形成了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人社局综合牵头,其他部门齐心配合处置的工作机制,全区欠薪处置工作取得明显成效。通过努力,全区14件重大案件处置工作有序推进,完成化解9件,占64%,部分化解5件,占36%,所有案件都得到妥善处置,有的引导劳动者走依法维权道路,有的提出了工资支付进度方案办法,让职工看到了希望,也缓解了职工情绪。

三、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案件所涉及的行业更加广泛。前几年工资拖欠主要集中在建筑领域和彩灯行业,今年建筑行业工资拖欠没有减少,并蔓延到商品服务业、生产制造业等各行业,用工不规范欠薪突出。主要是受近年宏观经济影响,企业大多订单不足,加上银行资金收紧,企业贷款困难,导致流动资金严重不足,企业一般先出现欠缴社会保险费,慢慢就开始拖欠工资,最终面临倒闭的困境。

(二)劳动者不理性维权。《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用人单位的用工成本越来越高,用人单位始终有不规范之处,劳动者的维权意识日益增强,有的劳动者专挑用人单位的漏洞尝到甜头。有的劳动者不理性维权,因监察、仲裁不收费,有的劳动者为了整治报复用人单位,没事就走监察、仲裁、或者诉讼程序,浪费司法资源,甚至出现烂讼,亵渎法律尊严的现象。

(三)休息休假加班费等纠纷增多。大多数用人单位都没有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标准工时制度和休息休假制度,加班未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一些用人单位实行单休制,即每周只休息一天,没有安排调休,也没有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有的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没足额发放加班费。劳动者涉及加班费争议举证难,单位故意隐瞒不提供相关证据时对劳动者维权不利,也导致纠纷不能及时的化解。

(四)建筑领域相关环节不够规范。建筑领域存在低价中标、挂靠承包、违法分包、层层转包,有意混淆工资和工程款,以讨要工资为由讨要工程款、未实行用工实名制、未缴纳工资保证和应急周转金等突出问题,欠薪事实存在但既无劳动合同,也没有工资欠条,有些没有工天记录,在计量计价和结算上纠纷较多,造成建筑行业欠薪突出。更有甚者,部分建筑项目没有开工许可,没有在建筑部门备案,也导致项目总承包单位与建筑施工单位无书面合同,建筑施工单位与劳务公司无书面合同,劳务公司与班组长协议也不具体,随意口头变更建筑图纸、方案,引发因工程款结算争议导致拖欠工人工资。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 继续跟进未结案件的处置工作

一些案件由于建筑单位与班组存在工程结算争议,只支付部分工资给工人回家过年,未能及时全额兑付。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将定期联系班组与建筑单位,及时掌握工资支付情况和职工思想动向,严格落实工资发放实名制和工资发放公示制,确保工程结算后能够及时足额兑现工人工资。

(二)进一步构建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

继续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分管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构建权责统一、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把欠薪处理责任制落实到源头,落实到每一个生产、服务型企业和建设施工项目主管部门,增强主管部门环节把关和源头监管的主动性。发挥主管部门监督施工单位建立并完善工资预警机制,发现工资拖欠隐患,提前介入,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及时做好稳定工作,把矛盾和纠纷有效地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探索用工管理工资直发模式

建筑领域工程层层分包,是导致劳动者工资反复拖欠的根本原因。层层分包导致劳动者缺乏劳动关系支撑,出现了多重支付责任主体。建筑行业要从源头上遏制工资拖欠,应杜绝层层转包、完善工程承揽合同,将工资从总承包款中分离出来,明确工资拨付进度和程序。将劳动者工资与工程材料款相分离,实行劳动者工资由总承包用人单位或专业承包用人单位直接发放办法,既确保了劳动者工资不拖欠,也有效杜绝了工程纠纷交织。

(四)继续建立专人定时联系制度

在以往建立乡镇、街道、劳动监察专人联系在建工地工资发放联系制度的基本上,加大与社保经办机构联系力度,建立专人联系生产型、服务型企业制度,定期跟踪企业生产、工资发放、社保保险缴纳情况,充分发挥社保经办机构和乡镇、街道社事中心的作用,落实专人,动态掌握企业和建筑工地的情况,建立定期上报制度,各部门密切配合,尽早了解工资和社保欠费情况,及时处置并化解矛盾。

(五)严厉打击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

加大与公安、法院、检察院衔接制度,进一步完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加大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建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移送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互相通报案件办理情况,及时了解案件信息,研究解决查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衔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监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切实发挥刑法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的有效作用。

 

(作者: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大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