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农村食品市场日益繁荣活跃起来,各种农村食杂店、小超市、小集贸市场、小加工作坊犹如一夜春风来,促进了农村的经济繁荣。在极大方便广大农民群众饮食需求的同时,一些不容忽视的食品安全隐患也充分暴露出来,严重威胁着农民的身体和生命安全,成为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关注的焦点,强化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已成为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刻不容缓任务。
一、农村食品市场现状
当前,农村食品市场现状仍然存在“三多三少”现象。
“三多”:一是“三无”食品多。在农村,商店及小卖部是农民主要生活用品的来源地,这些占据农村食品流通环节主流的小卖部虽然经营地点不同,但其所售的商品都大同小异。他们的进货渠道基本是相同的,大都选择一些价格便宜而且送货上门的食品,而其中有很多食品是那些在城市中失去市场的劣质、将要过期“三无”食品,尤其是针对儿童消费群体的桔子水、饼干、方便面、棒冰等许多小食品随处可见。这些食品有的加入色素、防腐剂和甜味剂等添加剂,做工简单,卫生指标严重超标,极大地危害农民的身心健康。二是卫生环境不合格的食品企业多。在农村,农民食品安全意识普遍较差,农村食品企业业主管理意识不强,缺乏必要的卫生改造资金,在经济效益不景气的前提下,农村食品企业往往只注重经济效益,不愿投入资金改造食品企业环境,造成农村食品企业卫生环境较差,尤其是小型食品生产加工厂,小食杂店和小餐馆卫生环境令人担忧,这些食品企业由于规模小,市场占有率低,有的食品企业属季节性开工开业企业,小食品生产企业生产厂房和居住区不分;食杂店商品、食品混放与生活用品存放不分,小餐饮企业无消毒灭菌设备,居住区与消费区不分,餐饮区和灶房不分;极易使生产、经营和消费的食品产生二次污染,造成新的污染源。三是食品安全知识匮乏的农民多。在农村,由于受传统的自给自足生产生活方式影响,除一些必须的生活用品外,农民关注食品安全的并不多,部分农民不了解食品安全知识。农村人买食品往往只看重价格,忽略质量,更很少有人考虑食品安全等因素,对买到的食品一般很少有人注意食品的商标、厂名、厂址,甚至生产日期等内容,部分农民抱有“不干不净吃了没病”的心理,即使吃出了问题也很少有人通过法律渠道进行维权,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假劣食品在农村的泛滥。
“三少”:一是食品经营户有合法的证照的少。在实际工作中,对农村的食品经营参与者检查发现有合法证照的比较少。我们随机对农村餐饮经营户从业人员进行健康证抽查,发现农村一些餐饮经营户从业人员根本拿不出健康证。尤其是直接接触食品的从业人员健康证也很少,一旦这些人患有传染病,就餐的农民将成为直接的受害者。制约健康证办理和发放的主要因素是:农村尤其偏远山区交通不便,给农民到卫生防疫部门体检造成不便,加之农村的经济状况不好,农民获得健康证检查又需一定费用,农民不愿意办证,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的办理。二是职能监管部门监管人手少。虽然新成立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乡镇也设立了监管派出机构,但是现在的人员编制远远不能够满足农村食品监管的要求,存在着人员少,设备简陋的问题,有些监管单位连基本的交通工具都没有,监管的效率就可想而知,出去监管时一天都走不了一两个乡镇,使农村食品市场的监督检查次数远远少于城市的监管次数。三是农村食品安全知识宣传的少。农民的食品安全意识有待于提高,农村是最大的食品市场,农民是弱势群体,农村一旦出现了食品安全事故,后果将十分严重。虽然各职能部门结合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在农村进行了阶段性的宣传,但总体看,农村食品安全宣传工作的力度较小、覆盖面不足,还未形成良好的食品安全宣传氛围。
二、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
“民以食为天”,目前我国的国情是农民占多数,农村仍是最大的食品市场,保证农民饮食安全对促进“三农”问题的解决和实现农村的全面奔小康有着重要而现实的意义,是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打通“最后一公里”的直接体现,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我们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形成长效监管体系。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决定》的要求,各级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负总则。这就要求在现行的监管体制下,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应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为指导,在纵向上应建立市、县、乡、村层级领导的工作体系,保证食品安全监管整合畅通。在横上向应建立以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为平台的各职能部门工作体系,在动态上应建立行业组织、协会、农村食品安全监督员,信息员为补充的监督体系,最大化地利用和整合各方资源,形成纵向齐动、横向联动、动态互动的监管网络,有利于增强监管效能,保证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到位。
(二)应建立“四个模式”,构筑农村食品安全监督网络。质量是食品的生命,要加强食品产品质量监管,在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上应形成行之有效的监管模式,保证农民饮食安全。一是应推行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综合督导考评模式。在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中,应建立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的政府督导机制,由各级政府专门机构对食品安全工作跟踪督办;建立日常工作部门交流机制,由各职能部门专项推进;建立上门服务机制,对农村食品企业所需的健康证等,可上门体检、发证,减少农民开支。建立现场推进机制,对农村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由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组织各职能部门现场指导、规范和推进。建立年终考核机制,对农村食品安全工作,应由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和各职能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达标验收。二是应推行统一规范的管理模式。在农村食品企业规范管理上,可结合农村实际,综合考虑农村生产力水平,从业人员文化知识,自身素质等因素,简化农村食品各环节各链条管理规范,突出重点规范指标,形成简洁易懂、操作性强的农村食品企业统一管理规范,便于农村食品企业实现规范管理。三是应推行电子动态监管模式。由于农村食品企业点多、面广、线长,为降低监管成本、增强行政效能,可充分利用消费者网络、卫生监督网络等资源收集农村食品市场信息,倡导各职能部门建立农村食品企业电子监管档案,整合信息资源,实现互联互通、动态监管。四是应推行培育基地和现代物流管理模式。农村食品市场混乱的重点环节是流通环节,从源头抓起,培育基地和推广现代物流管理是保证农村食品安全的重要举措,发展绿色食品,推广国家“绿标”食品企业为龙头的“公司+基地+农户”模式,培育绿色种植、养殖基地建设有利于规范源头,保证食品安全。在农村食品流通环节上,应坚持“政策引导、政府推动、部门规范、市场运作”的方针,把城市的现代物流管理方式引入农村,在乡(镇)建立连锁超市,加快农村小型标准化超市改造进程,切实规范农村食品流通秩序。
(三)应完善“三个体系”,构筑农村食品安全宣传网络。针对农民食品安全知识匮乏,农村食品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管理意识不高等问题,应重点探索农村食品安全宣传长效机制建设,营造浓厚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氛围。在构建农村食品安全宣传网络上,应因地制宜,从宣传、培训和活动三个方面协调推进。一是应完善新闻媒体宣传体系。在宣传上应建立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通过开设知识讲座,开辟食品安全专栏,专访的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知识,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二是应完善长效培训体系。在农村食品从业人员的培训上,应坚持边监管、边培训的原则,采取集中办班为主,各职能部门分散办班培训为辅,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协助培训为补充的农村食品安全培训方式,针对农村实际制订合理的培训计划,做到统一培训培训、统一师资队伍、统一培训教材、统一考试发证。同时,还应积极发挥“两员”作用,在乡(镇)党委、人大、政府、乡(镇)卫生院防疫大夫和学校教师中聘请协管员;在村委会、种植养殖户中选聘信息员,利用“两员”资源在农村开展动态宣传。三是应完善有效活动的宣传体系。在农村宣传中,应充分利用农村围墙、乡(镇)政府公示板,通过悬挂条幅,刷写标语,散发宣传单等形式宣传,并可针对农闲季节、集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聘请专业人员讲解食品安全知识,增强农民的食品安全意识。
(四)应进一步加强信用体系建设。信用是市场经济的绿色通行证,也是改善农村食品安全的治本之策。应从体制、机制和法制等方面加快建设和完善食品安全信用制度,建立起政府、行业、社会三者相结合的评价体系。重点落实好信用信息披露制度,积极推进农村食品企业信用信息库建设,建立便捷的电话、计算机查询系统。各职能部门还应在农村选择示范的食品企业,以点带面,带动和推广食品企业信用体系全面建设。同时,监管部门还应加大监管力度,建立黑名单制度,做到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真正使信用体系建设成为一种有制度保障的资源。
(作者: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