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是教书育人的场所,是儿童少年集中学习和生活的地方,也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健全校园安全长效工作机制,加强校园安全保卫队伍建设,提高保安人员的守护、巡逻和盘查的本领,提高保安人员处置突发事件、暴力事件的能力,提高保安人员对违法犯罪的识别以及对犯罪现场保护的技巧,增强他们为师生保驾护航的战斗力,切实预防涉校涉园重大恶性案件事故发生,是创建平安和谐校园的关键和基石。
一、基本情况
全区现有公办学校85所,其中,城市片区学校11所(高中2所,职业技术学校1所,城市小学8所),农村中学6所,农村中心学校12所,村小56所,有学生32570人;现有民办幼儿园38所,公(民)办在园幼儿10005人。
二、全区学校保安人员现状
全区各级各类学校保安现状令人堪忧,具体表现为:
(一)保安人员严重不足。全区学校共配备保安52人(专职保安35人,兼职保安17人),其中:城市片区学校保安23名(含女保安1名),农村中学保安10名,农村中心学校保安19名,乡镇56所村小只有临时护校人员或兼职门卫,没有保安。
(二)保安人员年龄老化。各学校专兼职保安的年龄总体偏大,全区52名安保人员中,50岁以下的17人,占33%;50-55岁的10人,占19%;55岁以上的25人,占48%。
(三)缺乏专业训练。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所有门卫、保安人员均没有经过保安公司专业培训。
(四)工资待遇低,人员稳定难。自贡市外国语学校保安工资是1200元/月,江姐中学是1140元/月,大安职业技术学校是800—1000元/月,凤凰学校、和平小学等乡镇中心校是800-1000元/月左右,全区所有村小的临时护校人员或兼职门卫,学校只是给予每月300元左右的补助。学校没有经济实力聘用专职保安的学校,大多是本校教师或后勤人员兼任安保人员,没有经过严格的专业培训,自身素质参差不齐,工资低,待遇低,人员流动性大,队伍极不稳定,他们在时间上和精力上无法保证,造成了学校安全工作的较大漏洞。特别是农村中小学、幼儿园由于数量较多,人员较分散,规模较小,学校办学经费更加紧张,安保经费投入更是不足,安保队伍大多是兼职,没有专职门卫,物防器材不足,大多没有安装监控,安全防范工作存在较大的隐患。
三、配备校园保安的政策依据及要求
(一)政策依据。一是根据中央综治办、教育部和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公通字〔2010〕38号)第四条及四川省综治办、省教育厅和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川公发〔2010〕133号)第五条规定,即“调整充实学校、幼儿园内部保卫力量。学校幼儿园应设置治安保卫机构,根据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专、兼职治安保卫人员,配备专职门卫,并将治安保卫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报县级公安机关备案。地方政府要落实专项经费,保障学校、幼儿园聘用保安人员。学校幼儿园要根据需要,合理确定专业保安人员数量,于2010年秋季开学前配齐到位。保安人员要按照《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规定,经岗前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学校、幼儿园要建立健全保安人员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装备器械,保障保安人员依法有效开展工作”。二是为了应对当前校园反恐防暴的严峻形势,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校园反恐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教电〔2014〕11号),省公安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川公密传〔2014〕1147号),市公安局、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加强校园反恐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自教函〔2014〕127号),要求各地各校要扎实做好校园反恐防爆工作,落实门卫保安化措施,凡是新聘保安,必须经过岗前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后方能持证上岗。
(二)学校保安配备标准。根据省综治办、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川公发〔2010〕133号)第五条,学生人数在1000人以下的学校应配备专业保安不低于2名,学生人数在1000人以上的学校,每增加500人增配专业保安不低于1名。
四、加强保安队伍建设的建议
(一)配齐校园专业保安人员。全区公办学校应配备专业保安133名(含全区法人学校77名,56所村小各配1名专业保安共计56名),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的要求,本着轻重缓急”的原则逐步配齐专业保安人员。一是分期分类配齐学校保安人员。2014年10月底以前,配齐城区11所学校和农村所有法人学校的保安人员77名。2015年3月底以前,配齐全区56所村小保安人员56名。二是明确保安人员配备的条件和方式。配备条件。按照《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和我区学校实际情况,选聘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原则上为男性公民,年龄在20周岁至59周岁之间,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且符合“4050”人员、低收入家庭成员、按城镇人口安置的被征地农民、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等条件之一的就业困难人员,经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持证上岗。配备方式。采取由区公安分局指导,指定有资质的保安公司委派,由有学校工作经历或公安、部队、保安公司服役经历的人员转岗,对现有符合年龄和身体素质条件并且经过专业培训合格的优先聘用。
(二)加大校园安保经费投入。近年来,区政府和教育、公安等部门高度重视校园安全保卫工作,不断加大投入,改善校园人防、物防、技防,采取了很多措施加强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由于安全保卫工作经费投入不足,致使学校安全工作仍然存在一定的隐患。为学校聘用保安,保证保安的工资、待遇,对保安进行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培训,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安保队伍。加大对学校安保经费的投入,下拨专项资金,加强学校安保工作,保证教育的安全发展,特别是要加大一些边远村小、农村中小学和幼儿园安保经费的投入,确保他们在人防、物防、技防等方面有所保障。
(三)加强保安人员业务培训。保安是一项服务性工作,保安人员不仅要履职尽责为学校和师生的安全提供服务,还在实际的保安服务工作中面临许多突发事件,甚至遇到威胁师生与保安员人身财产安全的事件。加强保安人员法律法规、危机处置、实际操作等方面的业务知识培训,是加强校园安全保卫队伍建设, 提高保安队伍整体素质,增强战斗力,从根本上预防涉校涉园重大恶性案件事故的发生必然选择。只有保安队伍全面掌握了相关法律法规和保安基础理论知识,掌握了社会治安工作的动态和规律;学会了守护、巡逻和盘查的本领,掌握了对违法犯罪的识别、对犯罪现场保护的技巧;学会了防卫与救护技能,掌握常见问题的处置与治安纠纷的调解,才能真正看好学校的门,管好校园的人,当好师生的守护神,确保校园的平安和谐。
(四)强化校园安全管理。校园安全是学校一切工作的保障线,是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基础,关乎每个家庭、每个学生的生命安全。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务必做到“四个到位”,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到位。党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党政主要领导要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亲自研究部署、亲自协调解决、亲自督促检查,促进问题及时有效解决。二是加强隐患排查,整改到位。坚持常规排查、专项性排查、敏感期排查相结合,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到位。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应急演练培训。学校要把安全教育列入学生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做到教材、师资、课时三落实,利用开学第一课和放假最后一课,强化安全教育,针对性、时效性地开展安全教育,特别是要发挥法制副校长作用。同时强化应急演练,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演练活动,着力提高第一时间、第一现场的处置能力。四是加强统一协作,综合治理到位。各学校要主动争取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支持,加强与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的联系合作,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切实营造良好校园环境。
(陈开友:区教育局党委书记、副局长,宋武利:区教育局党政办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