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大安区地方海事处按照水上交通“稳”、“进”、“快”的工作要求,以重振水运为目标,以科学规划为龙头,以开拓创新为动力,以为民服务为宗旨,抢抓机遇,应对挑战,全面加快水运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水路交通运输,全力保障水上交通安全,持续提升队伍素质,实现水运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实现大安追赶跨域奋力崛起提供坚强支撑。
自2005年8月全市行政区划调整后,原来的自贡市四城区海事处解体,成立自贡市大安区地方海事处(自贡市大安区航务管理处、自贡市大安区船舶检验处),实行三块牌子一套人马,属区交通运输局二级参公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区水路运输行政管理、水上交通安全监督、船舶检验、港口航道管理及行政执法等职能。
我处管辖通航水域全长71.5公里,其中:沱江河39公里(庙坝金井湾至回龙红珠)、釜溪河10.7公里、旭水河1.2公里、威远河20.3公里,非通航水域22.73公里(长滩河)。经区政府批准的渡口50道,其中:沱江河10道,其它乡村渡口40道。规划渡改人行桥或渡改公路桥40座、经区政府批准的公益性10道。目前,已完成省局下达建设渡改人行桥8座,在建1座,建成农村客(渡)运小码头29个,10艘公益性渡船新建和改造完成。
目前,大安辖区现有各类船舶149艘,共计10175千瓦13080总吨。其中:采石船27艘,计1775千瓦2430总吨;运输船106艘,计8140千瓦10580总吨(货船最大载重吨已达500吨级);客(渡)船舶16艘计280千瓦70总吨514客座。因此,我区现有船舶拥有量,在全市仅次于富顺,但单船载重量500吨级,是目前全市总吨位最大的。
一、强化安全底线,突出常态化管理
区海事(航务)处的重要职责之一,就是辖区通航安全秩序的维护的巡查,换句话说就是确保辖区不发生重特大事故,确保辖区水上交通安全井然有序。
(一)强化源头管理。船舶是水上交通管理的物质基础,船舶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船舶的安全航行,对船舶按法律规定,实施船舶年度检验和货船半年一次安检、客渡船三个月安检和定期签证,对安检和定期签证中不具备安全条件的船舶发出整改通知并实施复查。船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一检、二帮、三把关”要求进行每年年度检验。近年来,我处共检验各类船舶410余艘次,检验不合格船舶50余艘次,船舶合格达98%以上,从源头上把好了船舶安全技术关口。
(二)狠抓季节性安全工作。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季节性很强,受河流水位的影响,一年有枯水期(10月至次年4月),高水位汛期(5月至9月),我区管辖沱江河水域,枯水期滩多、水浅、雾多,能见度不良,行船最忌讳雾天,看不到对岸辩不清方向,很容发生触焦、碰撞等事故。汛期水流湍急,水位形成暴涨暴退,船舶容易被洪水冲走或搁浅。针对这些特点和多年来的经验,我处制定了有效保障船舶安全航行的措施和办法。比如:枯水季节,严禁冒雾航行,大雾时段实施禁航和辖区水域定点巡航检查;汛期制订《防汛抢险预案》、每年举办一次汛前船员培训班,完善信息通迅和短信互动平台及水情上下传递工作等。
(三)加强现场执法巡查,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根据水上交通点多面广、战线长、现场执法难度大的特点,我处结合省市区开展各项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对重大节假日、重点时段、重点水域进行检查,特别是在涉砂船舶专项整治、打非治违、治超限载等专项活动中,对各类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近年来,我处共处罚各类违法行为55起,罚款8万余元。
(四)完善应急抢险救援船舶自救互救机制。俗话说:“水能载舟,亦能复舟。”说明水能行船的地方就会有船舶发生沉船事故。从2012年5月起,各有船乡镇、街道、航运企业按照构建“政府统筹协调、部门协作配合、群众广泛参与、防范严密到位和处置快捷高效”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船舶自救互救机制建设,全面提升水上交通应急救助能力。目前,我区共建立水上交通应急救援队伍7支,应急救援小组14个,落实应急救援船舶63艘,救援人员达264人,沿江(河)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点14个,储备救生衣708件,救生圈58个、救生浮具493个、救生绳索1080米,基本建立政府、企业、社会相结合,多方共同支持的水上交通安全应急保障投入和应急救援物资储备机制。自建立之日起,我处共处理各类险情 20余起,救援船舶和人员5 起,避免了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深受地方群众和船主的拥戴。
二、强化长效机制,突出“五个重点”
针对目前我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严峻、管理难度大的情况,交通、海事以及有船乡镇、航运企业等部门建立了水上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力争扭转水上交通安全状况,以杜绝水上交通重特大事故发生。
(一)加强预防预控,重点突出联动巡航执法和关键水域的通航环境改善。深化“定线制”实施,加强通航环境治理,不断提升海事巡航执法工作质量,准确掌握辖区水域船舶航行特点和规律,研究落实有针对性管控措施,增强海事巡航工作的目的性和计划性,规范巡航工作的组织实施,提高巡航执法效能,做好事故险情预防预控工作。从安全宣传、实施监管、完善预案和应急反应等不同层面,细化辖区重点船舶、重点水域、重点时段的管理内容,实现季节性安全监管工作的体系化运作。同时,继续开展联合执法,清除碍航捕捞船舶和非法采砂船舶,确保航路畅通。着力改善辖区通航环境和通航秩序。
(二)依法许可,重点突出船舶适航、船员适任。严格执行行政许可内部审批流程,使行政许可行为得到有效控制,规范办理船舶进出港签证程序和台帐建设,保证基础数据录入准确性,加大对辖区巡查力度,切实消除隐患。
(三)提高监管手段,重点突出视频监控运行和现场巡航执法有机结合。强化值班责任意识,进一步明确值班纪律和工作要求,统一和规范信息处置程序,杜绝信息中梗阻,不断完善各类险情事故的应急预案,不断提升水上应急反应能力。同时,我区已争取到的大功率应急救援艇1艘,预计明年汛期前就能投入使用。
(四)优化介入服务,重点突出服务沿江重点项目建设。在港口岸线规划和功能设置上积极献计献策,提供服务,加快渡改人行桥、公益性渡口码头、侯船亭建设,确保计划完成。
(五)构建长效机制,重点突出对专项整治成果的巩固。强化督促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监督指导水运企业或船主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尤其是督促水运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切实承担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保证安全投入,改善安全条件,全面落实了安全“三个”责任,确保隐患治理出成效。全面开展水运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在重点抓好日常管理的同时,注重分析薄弱环节,完善监管措施,积极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强化安全监督管理,从根本上实现辖区水上安全的长治久安。
三、强化对上争取,推进基础设施建设
目前,我区水运基础设施建设已取得突破性进展,省下达计划9座渡改人行桥和5座渡改公路桥,现已分别完成8座、3座,占计划78.6%。还有3座也正在设计中,总投资2000余万元,其中省补助资金1130万元。公益性渡口建设已完成8艘公益性渡船的新建和改造工作,于2013年8月全部投入使用,省补助资106万元。
另外,我处还积极争取到水上应急抢险救援艇1艘,省补助资金135万,现正在招投标中;省下达海事工作趸船计划1艘,补助资金200万元,现正在设计中。
四、强化航道开发,致力打通水上经济命脉
“十二五”期间,我省继续以建设大通道、大港口为依托,充分发挥航道和港口的集聚辐射功能和水运在西部综合交通枢纽建设中的比较优势,加快包含沱江自贡港在内的“四江六港”建设,形成干支结合,水陆联运、功能完善的内河体系。2011年,经省交通厅交通勘察设计院组织有关专家赴沱江沿线进行实地调研论证,可以通过对9个已建船闸的改扩大建、7个已建梯级的改造、5个未建船闸的补建、54个滩险的整治以及16座跨河桥梁的改造,实现沱江龙门阵至泸州河口IV级航道的可行办法。近期(2011年—2020年)建设泸州河口至内江市区航道,匡算投资达44亿元。
在此大背景下,区委区政府审时度势,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带领大安交通人,抢抓机遇,谋划“自贡港”落户千年古镇牛佛,致力构建大安全域、立体交通。目前,港口选址、规划等前期工作紧锣密鼓。届时,岸线长1200米,宽500米,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的自贡港口将亮相盐都。
随着牛佛沱江二桥建设开工在即、牛佛镇入选全国重点镇等聚集态势,我区沱江水运经济“大开发、大发展”格局指日可待。这将会给大安乃至自贡市的经济带来前所未有的突破性发展,也将成为自贡水运事业发展的新篇章。
到那时,民谣“扯不空的牛儿渡,塞不满的大山铺”景象将是一番新的解读。
(作者:大安区地方海事处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