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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新店镇看失联、流出党员处置工作的探索
发布时间:2014-09-23 09:59:14       作者:王洪剑 陈玉       来源:区委组织部 新店镇

新店镇总人口约2万人,辖51社区,123个村民小组。镇党委下辖17个党支部,共有党员463名,其中农村党员380名,社区党员83名,女党员83人。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切实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和管理,保持党的先进性,进一步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新店镇党委结合实际,在基层党组织探索开展失联党员、流出党员处置工作。

一、失联党员、流出党员的基本情况

失去联系党员的失联时间以参加最后一次支部生活会时间或交纳党费月份的次月进行计算,经过前期初步排查,新店镇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半年以上的党员达70名,占全镇党员总数15.12%,全部是正式党员。与党组织失去联系的党员分为两种,一种为完全失去联系党员,状况表现为“三无”,即:无外出登记记录(包括在村组登记)、无有效联系方式(电话号码等)、无直接或便捷的联系人(多数全家一同外出),这种状况的党员我们称之为失联党员,有21名,占党员总数4.54%;另一种是本人离开党组织驻地,状况表现为“三有两无”的党员,即:有村或组外出登记记录、有1种以上联系方式、有直接或便捷的联系人、无流出党员登记记录、无组织关系转递记录,这种状况的党员我们称之为流出党员,有49名,占党员总数10.58%

(一)失联党员、流出党员情况分析

1.失联党员。21名失联党员,占新店镇党员总数4.54%,超过全区平均数3.57%。其中,65岁(含)以上的有10人,占47.62%65岁以下有11人,占52.38%。从户籍上看,年龄最大的83岁,年龄最小的37岁。因其无有效联系方式,通过间接调查后,初步判断外出务工8人,占38.10%;投靠子女、亲戚养老7人,占33.33%;不能查明原因6人,占28.57%。失去联系时间最长的达15年,最短的1年。从类别来看,全部是农村党员。由于失联党员无有效联系方式(电话号码等)和直接或便捷的联系人,处置工作存在“三困难”:外出时间及原因确定困难、查找方式执行困难、处置风险评估及防控困难。

2.流出党员情况。49名流出党员,占新店镇党员总数10.58%。其中,65岁(含)以上的有16人,占32.65%35岁(含)以下有10人,占20.41%。从户籍上看,年龄最大的83岁,年龄最小的24岁。经调查,外出务工的32人,占65.31%;投靠子女养老的15人,占30.61%,其它原因的2人,占4.08%;流出时间最长的达13年,最短的半年。从类别来看,目前的流出党员绝大多数是农村党员,仅有1名社区流出党员。流出党员通过组织努力查找一般都能联系上,处置工作思路应以如何加强对他们的教育和管理为主。

(二)失联、流出原因分析

1.党组织管理原因。基层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一是基层党组织对党员特别流动党员的管理不到位,党组织关系转递不规范,党内统计系统维护、更新不到位。二是“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不正常,使党员被动游离在组织之外。三是党内组织生活枯燥单一,缺乏参与的吸引力。四是党员管理纪律逗硬不到位,致使党员缺乏必要约束。四是基层支部没有充分调动起党员积极性,发挥好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导致部分党员党性意识淡薄。

2.党员思想原因。部分党员党性意识不强,受社会不良习气影响较大,组织观念淡薄,不珍视党员身份;部分党员纪律观念淡化,不参加组织生活,不做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不履行党员义务,甚至长期不缴纳党费,从而游离于党组织管理教育之外,导致个别最终与组织失去联系。

3.其它社会原因。部分党员长期外出打工,或因居无定所、当地不接收或不方便接收组织关系,没有及时转递党组织关系;由于长期不与党组织联系,联系方式发生了变更也不告知党组织,从而失去联系;部分党员搬家失去联系;部分党员年老后因跟随子女生活、照顾小孩等原因长期在外地外省生活,由于年纪偏大、手机号码变更等因素失去联系,有的失联老党员可能已经去世(如:共和村党员陈炳银现年79岁,流出15年,流出前没有成家且身体较差,亲戚与其也无往来,走访的村民多数估计其已不在人世)。

二、全力开展失联党员、流出党员查找

(一)深入宣传动员,统一思想认识。镇党委明确把加强党员教育和管理作为处置工作的目标,而不以简单地处置党员为目的。从上述分析不难看出,造成党员失联原因有很多种,但是基层党组织在疏于教育和管理方面负有责任,既然有组织的原因,组织就应该采取补救和挽救措施,而不是简单的抛弃失联党员。镇党委分别召开党委会、支部领导班子宣传动员会,统一党组织核心领导的思想认识;各基层党组织分别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宣传动员,广泛统一党内思想;镇党委向各支部派出督导组,全程监督、指导和参与各支部的处置工作。

(二)多途径宽渠道,积极寻找失联党员。由于新店镇失联党员、流出党员绝大多数是农村党员,失联原因多数是外出务工和投靠亲戚,因此寻找渠道主要集中在亲戚、朋友、邻居和认识的人提供线索上。根据实际情况,镇党委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寻找。一是制作了三封信,第一封《致广大父老乡亲的公开信》200份,张贴在各村组宣传栏、公示栏、人群集居地、交通要道口;第二封《致全体党员公开信》400份,发到每名在家党员手中;第三封《致失联党员和流出党员一封信》100份,委托党员、组长、亲友转送;所有信后附各支部负责人联系方式和失联、流出党员名单。二是对有电话联系方式49名流出党员,逐一进行电话联系并发送短信。三是暂无联系方式的,由所在支部在其户籍所在村(社区)、组公开栏张贴寻找公告;镇党委根据各支部提供的失联党员名单,在镇党务公开栏及其他方式发布公告,呼唤失联党员“回家”。四是各支部入户对失联党员和流出党员进行逐一调查,走访其所在村组群众,再次核实失联情况及失联时间。通过以上寻找方式,目前已经寻找到62名失联、流出党员,占总数88.57%,寻找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效。

三、实行与形势相适应的失联党员、流出党员处置程序

(一)按章确定处置方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一章第九条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由于新店镇地处中远郊,产业以传统农业为主,农民主要增收渠道为外出务工,每年有大量外出务工人员,包括党员,如果简单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将起不到教育管理的作用,会打击党员的积极性。结合新店镇组织工作实际,失联党员和流出党员的处置方式为批评教育、限期整改、除名(预备党员失去联系,取消预备资格),并以批评教育和限期整改为主要处置方式。

(二)分类确定处置措施。经组织查找到后,本人有继续留在党内的强烈愿望,能够回来的在规定时间内回所在支部报到的,支部给予批评教育或限期整改半年处理;自愿转出党组织关系的,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党组织接转手续;流出党员居无定所或流入地不能接收组织关系的,本人要求留在党内的,向所在支部递交本人签名的申请书,请求所在支部保留其党籍并承诺履行党员义务,同意申请的党员可给予保留党籍限期整改1年处理。本人无改正愿望,对是否留在党内抱无所谓态度的,按程序除名;本人无故不在规定时间办理相关手续的,按程序除名;失联党员经组织多方查找仍无下落的,失联时间在1年以内的,按程序停止党籍至1年期满,期间恢复联系的视情况确定处置方式,1年期满后仍无法联系的按程序予以组织除名;失联1年以上多方寻找无下落的,予以除名。在预备期内与支部失去联系半年以上的预备党员,按程序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三)全力开展联系工作。从统计数据来看,寻找到的62名失联、流出党员,除有4名在附近外,其余58名均在市外省外,由于路途遥远和工作繁忙、年老体弱等原因,不方便回来办接转组织关系手续和递交申请书。考虑到以上因素,采取两种委托方式帮助外出党员办理手续:一是邮寄书面委托书给亲戚、朋友,委托其办理;二是本人电话委托所在支部书记办理,电话委托时支部书记免提接电话,告知党员转出组织关系内容和申请书内容,另有3名以上在场人签字证明。到目前为止,寻找到的62名党员,有3名已经回到党支部报到,有58名委托办理了保留党籍申请书;有1名党员没有办理手续的意愿,并对留在党内报无所谓态度;另有8名党员还外于失联状态。

四、科学有序推进失联党员、流出党员处置工作

处置失联党员、流出党员是教育和管理党员的有效手段之一,也是发挥党内民主的有效途径,处置工作首先必须保障党的权威性,同时既要让受到处置的党员服气又要使更多的党员受到教育,既要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又要防止出现或激化党内矛盾,因此必须要有严格且规范的组织程序。在整个过程中要体现出民主化、公开透明化和严谨性。

(一)民主化。要召开不少于五分之四在家党员参加的党员大会,一是宣传动员失联、流出党员处置工作,统一党内思想。二是集体投票决定处置失联、流出党员方式,超过到会二分之一党员同意为有效处置方式。三是向党员大会宣布最终处置决定。

(二)公开化。“三榜”公示,全程动态公开处置工作。一是公示失联、流出党员初步名单,广泛发动党员群众寻找失联、流出党员。二是将党员大会表决出的失联党员和流出党员处置方式结果在村党务公开栏中进行公示。三是完全失联的党员,送达通知在支部党务公开栏中公示。

(三)严把关。公示无异议后,镇党委提出预审意见。镇党委预审后,最终区委组织部审批。

(四)可申诉。一是党员可在通知送达或公示后的15日内向党支部提出书面复议申请。二是对组织除名的党员,决定生效之日起半年内,暂时保留其党籍,失去联系党员可提请申诉,并提供申诉理由,报镇党委同意后,可予以重新登记;申诉期内,失去联系党员自行放弃申诉或申诉理由不充分,报区委组织部同意后,予以除名。

 

(王洪剑:区委组织部副部长,陈玉:新店镇党委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