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区人大常委会坚持“与党委同心、与政府同力、与大局同步、与法律同向、与人民同声”,注重宗旨引领,把握职责所在,关注人民期盼,依法行权履职,为促进全区经济跨越发展、社会事业全面进步、人民安居乐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年来,共召开常委会会议7次,作出决议、决定(规定、意见)10件,审议意见4个,评议意见3个;开展部门工作评议3个,执法检查3次,专题询问1次,专题调查11次,视察、调研19次;开展主任接待代表日活动4次;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7人次;补选市人大代表1名。充分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
一、紧扣跨越发展大局,依法决定重大事项
区人大常委会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委工作思路、紧扣全区追赶跨越发展大局,审议决定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一年来,区人大常委会依法认真审议了2013年财政暨部门预算方案、201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2012年区本级财政决算、2012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楼房湾水库建设移民工作上报方案、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革试点、民事审判工作、检察文化建设情况、2013年财政预算变更情况等议题,并作出了相应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
二、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依法开展人事任免
区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职能,促进了我区的政权建设和国家机关的组织建设。在人事任免中,认真严把五关,即:人事议案审查关、任前了解关、法律考试关、材料报送关、法律程序关。一年来,共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7人次。同时,坚持对区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进行书面述职报告测评,一年来共对未开展部门工作评议的24个部门和单位任命人员进行了民主测评。
三、围绕工作重心重点,依法行使监督职权
一年来,常委会依法监督“一府两院”的有关工作,督促有关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了我区经济社会各项工作协调发展。
——依法开展专项工作调查和执法检查。区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区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和人大履职重点任务,采取听工作汇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走访群众、现场察看等方式,专题调查了我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革试点工作、“六五”普法暨依法治理工作、医改工作、代表建议意见办理等情况,并形成了专项调查报告,提出了相关建议意见。如通过人大代表的呼吁,在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区政府2013年财政预算方案中增加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预算140万元。
一年来,重点检查了我区贯彻执行《产品质量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的情况。检查组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深入基层和现场了解实际情况,形成了执法检查报告,提出了相关建议意见。
——全面开展重大项目和重点工作视察。区人大常委会坚持“加强监督工作、力促民生改善”理念,践行服务大局促发展,保障民权惠民生。先后视察了东北部新城规划及园区项目建设推进情况、大山铺铁路专用线建设情况、川南生活资料市场聚集区建设情况、超导大储能竹炭产业化项目建设情况、楼房湾水库建设的前期工作情况、十二五重大项目建设情况、特色农业发展情况、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三多寨镇及何市镇的新农村建设情况、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情况,乡镇集中式供水水源地保护管理情况、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情况等,并提出了针对性强的建议意见。
——深入开展工作调研。倍受代表、群众关注的本应于2012年底关停的自贡水泥厂,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未完全停产,群众多次上访,影响了社会稳定。为传递群众诉求和呼声,督促企业兑现承诺在2013年10月31日前全面关闭该厂,区人大以“自贡市水泥厂‘按时’停产应引起高度重视”为题,于2013年9月2日通过民情直报向市人大反映,并引起了市人大的高度重视,通过市、区相关部门的努力,该企业于2013年10月31日前成功关停。
根据区委工作安排,为掌握我区基层自治组织换届前工作情况,区人大成立专门调研组,于2013年5月开始,开展对12个乡镇、4条街道的村居民自治情况调研,对发现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建议意见,形成了调研报告,及时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反映,得到了高度肯定,并在《大安》杂志上发表。
——探索开展专题询问。2013年5月30日,区人大常委会对我区乡镇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询问。询问组在现场视察了大山铺镇农技站的情况后,召开了座谈会,听取了区农牧林业局关于全区乡镇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情况汇报,委员及代表们现场询问了“我区乡镇农技推广机构管理体制”、“农技人员队伍现状”、“如何调动基层农技人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等情况,并提出了增加技术人员、改善工作条件等建议,区农牧林业局、区人社局、区编办、区财政局等部门负责人作了现场解答。2013年区农牧林业局新公招公务员2名,选用西部志愿者1名,其专业人才补充引进方案也得到了批准,正逐步改善农技人才青黄不接的状况。
四、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强化代表意见建议督办
区人大常委会始终注重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采取多种途径和方法,提高代表素质,搭建代表履职平台。一年来,组织代表开展了人大工作基本知识培训,对基本程序进行规范,对基本要求进行明确,并组织代表参加《预算法》《监督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提升了代表整体素质和履职能力;始终坚持重要会议邀请代表列席,重大活动邀请代表参加,重大事项向代表通报,拓宽了代表知情知政渠道,搭建了平台,为促进代表依法履职,提供了必要保障。
健全完善代表建议意见督办工作机制,坚持“三联系”制度,层层明确责任,形成工作合力,有效促进了代表建议意见的办理。一是狠抓督办跟踪环节。在法定期限内及时召开建议意见交办会,明确办理时限、办理质量和目标要求。同时全面跟踪检查,对重点督办件、建议意见所承办单位进行对口督办,针对办理工作中存在不规范、不认真、不及时、答复不落实等突出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二是对重点督办件实行“回头看”。如2012年“唐国平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跃永路建设的问题”,在2013年的主任接待代表日活动中,人大代表再次强烈反映该路段问题,区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以民情直报形式将问题及时反馈给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并督促部门办理,该重点督办件已于2013年全面完成跃永路改造和黑化,人大代表及群众十分满意。
2013年,区第十七届人大第二次会议期间,共收到区人大代表建议104件,市人大转办件2件,全部分解到24个承办部门进行办理。到2013年底,已办结106件,办结率为100%;答复率为100%;满意和基本满意率为100%。同时,认真做好闭会期间代表建议意见收集、交办、督办工作,闭会期间共收到区人大代表建议意见68件,交办68件,交办率达100% 。
(作者赵仁贵为大安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钟源为大安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