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4年11月21日 星期四     欢迎光临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大安》
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    
站内搜索:
首页 > 杂志阅读>>《大安》2013年第2期>>工作研究
当前村干部及村级管理信访问题的研究
发布时间:2013-12-10 16:10:54       作者:王国雄       来源:永嘉乡 区纪委

一、主要特点

大安区纪委监察局在2012年度共受理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件54件,其中针对村级干部及村级管理相关问题的信访举报22件,占受理总量的40.7%

(一)反映的问题具有一定集中性。主要集中在:土地征用、房屋拆迁、村(居)务公开、财务公开,村(社区)干部贪污、贿赂、挪用公款、违反财经纪律等方面。特别是村(社区)集体资产的管理和流失、村级事务不规范等问题成为近两年来反映的突出问题,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村级财务、事务不公开或公开不规范。

(二)信访举报越级反映突出。即信访高递、人员高访。大多群众心理认为,机关越大,领导级别越高,阅批的信访件“震动”越大,解决问题才快。去年所受理的涉及村级干部和村级管理问题的22件信访举报中上级交办件占9件,比例达40.9%,越级上访现象仍然突出,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基层的初信初访处置能力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三)一信多投、重复访现象较为严重。不少信访群众认为,多向几大机关举报,多找几位领导反映问题,总有一件得到受理或能形成轰动效应,从而出现相同内容的信访举报件同时向多个不同级别的部门同时投递,甚至每间隔一段时间就进行重复投递一次。在去年所受理的村级干部及村级管理相关的22件信访举报中,重复件或已经做办结处理后重复信访举报的共8件,比例达36.4%。这类信访件多为群众对现任村(社区)“两委”班子不满、与村干部存在积怨或者个人诉求明显不符合实际等情况,举报人信访举报的目的往往着眼于通过重复上访来引起上级的重视并达到改变现状、实现个人诉求等目的。

二、原因分析

(一)村(居)民的民主法制意识普遍增强。近年来,基层民主得到了充分发展,村(居)民管理村(居)务的主人翁意识进一步增强,监督村(居)务的积极性普遍提高,懂得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利益,甚至,许多群众在上访期间都找律师咨询。与此同时,许多村级干部依纪依法办事意识不强,加之处理问题方法简单,与群众产生矛盾,导致群众上访。

(二)部分村级干部为政不廉。有的村级干部思想觉悟不高、办事不公、关心群众利益不够或民主意识不强,办事决策独断专行,或者在位时不是考虑如何带领群众脱贫致富,而是盘算如何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对待群众不是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而是态度生硬,作风粗暴,方法简单,这些行为都可能引起了群众的强烈不满,严重损害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引发群众上访。

(三)个别村(社区)财务管理混乱。有些村(社区)的办事透明度不高,群众有疑问。部分村级干部不严格执行财务制度,随意将上级下拨的各类款物、集体收入款、征地补偿费等款截留、不及时入帐、不上报,长时间不向村(居)民公开村(居)务、财务,即使公开也只是象征性地公开收支总额,不公开明细帐,透明度低,群众有疑问。当群众提出质疑时,一些村级干部不予说明和解释,甚至压制、打击群众,造成群众情绪对立,引发群众越级上访。

(四)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查办不到位。有的乡镇(街道)干部不认真听取群众的呼声和要求,没有对群众反映问题及时查办;有的甚至纵容包庇,在一定程度上损害群众利益,群众认为他们是官官相护、串通一气,而进行越级上访、重复上访。

三、对策建议

(一)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做到有诉必答、有答必果。一是丰富举报平台,充分利用网站、手机、电话、邮件等媒体平台,受理群众举报,让群众有地方发表诉求。二是坚持重心下移,下到基层接访。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面对面地听民声、察民情、帮民困、解民忧,通过约访、专访和回访等形式,倾听群众意见和呼声,帮助群众解决诉求。三是积极合理解决群众信访诉求,做到有诉必答、有答必果,从而有效减少群众上访量,避免群众集体访、越级上访事件发生,确保村级信访稳定。

(二)强化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干群和谐,确保稳定。一是抓教育,切实提升村级干部推动村(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稳定的能力和提高村级干部廉洁为民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二是抓管理,认真理顺村(社区)“两委”关系,加强和规范对村级干部的管理,促进村级组织有效运转,充分发挥村级组织的作用。三是抓体系建设,逐步完善乡镇、村、组三级信访工作网络体系,建立健全信访举报常态化报告制度,对辖区信访举报问题进行动态化管理。

(三)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发挥惩处效力,确保实效。一是完善信访举报工作责任制,将群众信访举报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各级相关考核,建立健全考核机制,保证相关工作落到实处。二是抓制度建设,强化对村级干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并增强党务、村(居)务、财务的透明度,保障村(居)民对最关心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三是严肃惩处,加大对村级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尤其要重点查处村级干部贪污、侵占、挪用等经济类方面的案件,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不断纯洁村级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