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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区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的思考
发布时间:2013-12-10 17:03:56       作者:黄文全       来源:区安监局

深刻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形势,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为我区改革开放和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是一个重要的课题。

一、我区安全生产的基本情况

目前,我区共有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体工商户一万户左右,主要有机械、化工、食品、医药、运输、建筑、包装等行业,从业人员约6万人。就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来看,需要重点监管的行业和领域分布在全区的各个方面和不同层次:一是辖区内有通车运输道路296条,总里程374公里(其中县道987公里),农用机耕道287533公里,客运企业6户,各类机动车近1700台(其中客运车辆92台);有沱江通航河道36公里,渡口18个,航运企业1户,各类船只230余艘(其中客渡船只9艘、运输船只138艘、采砂船14艘,其余为渔船、自用船和游船);二是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14户,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43户,另有使用危险化学品数量较大的企业4户,其中海滨化工公司存储液氯已达10/日以上,属重大危险源;三是有非煤矿山企业20户;四是有居民棚户区61处,面积约10万平方米;五是有烟花爆竹经营点210户,其中,常年经营点37户。

二、当前我区的安全生产形势

2010年,我区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38件,同比下降39.7%;死亡13人(市下指标14人),同比下降13%;受伤6人,同比下降83%;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9.2万元,同比上升429.6%;全年未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四项主要指标“三降一升”。

2011年,我区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61件,同比上升69.5%;死亡11人(市下指标11人),同比下降15.4%;受伤5人,同比下降16.7%;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86.9万元,同比上升100.5%;全年未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四项主要指标“二降二升”。

2012年,我区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56件,同比下降8.2%;死亡10人(市下指标10人),同比下降9.1%;受伤4人,同比下降20%;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19.36万元,同比下降36.1%;全年未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四项指标实现全面下降。

根据2010年—2012年三年的数据不难看出,我区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定,工作成绩明显,但总体形势依然严峻,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较大损失,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如一些企业重生产轻安全、安全管理薄弱、主体责任不落实,一些地方和部门安全监管不到位等。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提高我区安全生产水平,认真分析找准我区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增添工作措施十分必要。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乡镇、街道的安全管理人员不稳定。目前有大部分单位安全管理人员都是兼职,且变动大、业务不熟悉、工作没有连续,造成基层工作不能很好开展。

(二)行政执法部门之间,安全责任不明。在执法过程当中,各部门相互推诿的现象依然存在,致使一些安全问题无法即时解决。

(三)企业安全意识不强,重视不够。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区的企业逐渐做强、做大,但由于企业经营者的安全意识跟不上,没有按照《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的要求建立安全管理机构、落实管理人员、保障安全投入;不按规定用工、不按规定发放劳动保护用品的现象十分严重;有一些招商企业片面理解市、区的招商政策,不落实“三同时”,甚至出现拒绝安全检查、瞒报事故的情况。

(四)公共安全隐患整治资金投入不足。按照《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的规定,各级政府应将公共隐患整治纳入工作目标,所需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但我区区、乡两级都没有此项预算,造成一些隐患迟迟得不到整治,欠帐较多,为下一步的工作带来较大困难。

(五)区安监局还存在一些实际困难。一是人员编制少。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几乎陷入“无所不为,无所不包”的境况,目前的人员编制无法满足工作需求。根据我区实际还需扩大区安监局的人员编制,充实精干力量,区安监局至少需12名执法人员(其中领导3名、综监股2名、办公室2名、法规宣传培训股1名、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3名、执法工作车司机1名)。二是办公环境过于拥挤。来办事的群众坐处都没有,经常需要站在走廊上等待。三是装备差。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少,仅有一台执法车辆、一台摄像机,其他执法装备几乎为零。四是安全生产经费不足。由于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是适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需要而新设立的部门,起步晚、基础差、工作压力大、经费支出难保证,每年所开展的大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监察检查、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安全生目标管理考核奖励、先进表彰、事故调查处理、应急救援指挥、业务会议等都需要大量资金作保障,而目前,我区安全生产工作经费保障,还不能完全确保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主要工作措施及建议

(一)抓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规的学习贯彻工作

1.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将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按照区委、政府的统一安排,在全区范围内广泛开展学习活动:一是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各级领导带头学习《安全生产法》(国法〔201023号)、《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安全法律法规;二是各乡镇、街道、区级各部门,应利用学习会、工作会、党团组织生活等形式,组织各级干部进行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提高各级干部对安全生产的认识;三是各生产经营单位,作为安全生产的主体,必须认真组织本单位、本企业职工,进行深入的学习、贯彻活动。四是区安监局结合日常工作和例行的安全检查,对各重点领域和重点企业的学习情况进行抽查和辅导,促进各单位自觉地用安全法律法规来规范生产、经营、服务等方面的工作。

2.切实加强宣传工作力度。各单位、各部门、各企业要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一是要将《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条例》以及《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发放到各乡镇、街道、部门、高危企业主要管理干部手中;二是通过有线广播、宣传栏、悬挂宣传标语等形式,向全区广泛宣传安全法律法规知识,扎实开展安全知识“进学校、进乡镇、进社区、进企业、进家庭”的五进活动;三是组织各相关部门,利用节假日等重要时段,上街进行宣传,特别是在每年6月的安全宣传月中,区政府要组织各部门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日渐深入人心,增强全民安全意识。

3.继续抓好培训工作。一是组织开展全区各级干部、职工的安全知识培训活动,特别是要组织全区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法律知识培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提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二是全力抓好各类特种作业人员的专业培训工作,通过近年的努力,我区主要行业的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已达100%

(二)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落实责任

1.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根据国发〔201023号文件,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16号相关规定,对安全生产的要求更严了,对安全责任的划分更明确了,事故赔偿金额也更高了,因此,要进一步宣传贯彻文件精神,时刻领会其精神,增强企业业主搞好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责任。

2.落实政府监管责任。我区安全工作面宽量大,必须是政府统一领导,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综合协调,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才能搞好安全工作。在抓好以12个乡镇、4个街道为骨架,以交警、消防、建筑、交通、国土、文体旅游等执法部门为主体,以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公共场所消防安全、非煤矿山、建设施工等高危领域为重点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的同时,还要进一步细化安全责任:一是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实行一把手责任制,还要明确各分管领导对所分管的范围的安全工作职责,实行“一岗双责”;二是安全生产要进一步明确属地管理,以块为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三是进一步明确区政府各部门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责任;四是要求各乡镇、街道、部门在与区政府签定责任书后,除单位交纳风险抵押金外,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经办人员也要交纳,这样可以增强相关人员的责任心;五是各乡镇、街道、部门要对所辖企业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交纳风险抵押金。通过明确安全责任,强化目标考核等手段,使我区的安全生产工作逐步形成“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管理模式。

(三)狠抓制度建设的落实

下大力气搞好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的建设,制定出适应我区安全工作实际的管理制度和办法,要着重完善以下几方面的制度:一是要落实好《大安区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二是落实好大安区政府出台的《一岗双责》;三是落实好出台的《大安区安全生产委托执法管理办法》,使委托执法工作有章可循;四是结合上级的安排,制定出我区高危企业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推进企业风险金的收取工作;五是严格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奖惩兑现。

(四)加大监管力度

1.认真开展安全检查。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除搞好日常的检查外,每年在各重要时段都要组织全区性的安全大检查,对全区各行业、各领域采用明查暗访等多种形式进行检查,特别是要对工业企业、非煤矿山企业、建安企业、危化企业、大型商贸企业、网吧等重点企业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

2.继续开展专项整治。要开展好非煤矿山、道路交通、消防、危险化学品、学校安全等重要领域专项整治,根据我区的实际情况,开展好专项整治工作。

3.抓好隐患排查和整治。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是搞好安全工作、确保安全的关键。一是要对已经存在的隐患要加大协调整治力度,开展好安全隐患整治工作;二是要加大隐患排查工作,每月要进行汇总分析,建立好隐患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

4.严格依法行政,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按照《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严格依法办事,加大违法处罚力度。

(五)加大安全投入

各级政府要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彻底治理公共安全隐患;各单位要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彻底治理安全生产中的隐患,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各级政府、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配备安全生产装备。

(六)加强安监队伍建设

一是突出职能建没。充分发挥区安委会办公室和安监局的职能作用,进一步理顺安监部门职责,多向领导汇报交流,安监部门不能陷入“无所不包,无所不能”的局面,正确处理好安全事故调查(主体)与维稳(配合)的关系。二是突出机构建设,提供必要保障。配全配强综合监管队伍。乡镇街道各主管部门要配备专职安全员,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认真落实各部门安全工作职责,加强各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沟通与配合,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三是突出作风建设,积极开展法律法规学习活动。号召全体干部“搞好法律法规学习,争当安全法律专家”,力争打造出一支“忠诚敬业、廉洁高效、作风过硬、执法文明”的安监执法队伍。四是关心安监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大,压力大,待遇低。近年来,国家对安全生产事故的问责越来越严厉,安全监管人员更是首当其冲,动不动就受到处分。甚至还有司法问责的风险。安全生产工作责任重、压力大,在加大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力度的同时要建立安全生产激励机制,关心和爱护安全生产监管队伍,进一步提高工作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