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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配置建制度强监督促进国企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3-02-14 16:23:35       作者:程旭 冯丽娜       来源:区审计局

为充分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的重要作用和“经济体检”功能,着力推动国企深化改革,助力国企高质量发展。按照区委审计委员会工作安排,区审计局于2022711月派出审计调查组,首次组织开展了区属国企经营和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重点对15户国企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国有资本布局和经营发展、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实施重大经济决策等方面进行了调查,发现问题28个,部分突出问题亟待有效规范治理。

一、突出问题

(一)经营绩效不理想。一是主营业务不突出。区属国企基本为政府投资项目承接业主或承担主管部门职能延伸管理业务,经营性项目少、体量小、质效低,主营业务收入低。如:部分公司主要作为政府投资项目业主或收取资产租赁收入,2021年租金收入占总收入49.73%;具有建筑资质的公司承接工程项目小而少,2021年收入仅249.61万元。二是运营效益不佳。公司市场化程度低,过度依赖政府补贴收入,缺乏稳定经营收入来源,自身造血功能差,盈利能力不足。如:2021年部分公司财政补贴等非经营性收入占营业总收入的100%;部分公司连年亏损或无经营业务活动,公司自主运营效益不理想。

(二)资源整合不到位。一是经营业务重合度高。公司经营业务低端,实质性市场化经营项目少,且存在同质竞争、业务分割的情形,业务枝干小、散、交叉,难以做大做强主导产业,业务资源有待优化整合。二是人力资源不够优化。部分企业同属于一个行业,或关联性较强,缺乏全局思维和“一盘棋”思想人力资源、未有效整合,同类业务板块公司间存在部分公司人员不足、部分公司业务不饱和的矛盾,存在有的公司人多事少、有的公司人少事多。

(三)制度约束不够强。一是薪酬管理有规不依。我区制定《大安区国有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明确了薪酬管理等审批程序,但部分企业未严格执行。如:部分公司存在违规支出费用、违规发放补贴、违规制定并发放年终绩效奖金等。二是项目实施无规可依。我区缺乏国企工程项目实施、货物服务采购等操作性强的管理办法,存在管理漏洞和风险隐患。如:部分公司实施工程项目多,但单个项目未达到400万元,不属于招投标法管理范围,由企业自行询价选择施工单位;公司年采购费用达100万元以上,由于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企业未通过公开竞争程序选择供货单位。

二、原因分析

(一)高管配置不齐。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三会一层”人员配置不齐,部分企业管理层专业不匹配、学历不高、工作经历单一,缺乏一批真正懂企业市场化运营和管理的企业高管。同时,“三权”制衡的作用未能有效发挥,决策与实施更多的是表现在形式上,易导致企业领导人权力过大、内部制约失衡、企业发展方向偏移、国有资产流失等后果。

(二)激励约束不够。缺乏对国企有针对性的考核激励机制,没有形成与岗位贡献、企业效益密切挂钩的激励约束考核体系,部分企业管理层有“躺平式”“守摊子”的心理,存在“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现象。同时,缺乏考核惩处机制,存在“能上不能下”现象,企业活力不足,市场压力传递不到位。

(三)监督制约不强。我区出台的区属国企管理制度集中在体制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及投资管理等领域,在工程项目实施、货物服务采购等重点风险领域缺乏统一分层分类可操作性的管理办法和指导意见。

三、工作建议

(一)加强资产资源整合。一是建议进一步明确企业主导产业发展方向,围绕区委“一城三区”建设目标,优化国有资本重点投资方向和领域,集中资金资产资源,着力打造城乡建设、农业开发、工业园区运营、文旅产业四大龙头企业,提升国企整体功能和运营效率。二是建议进一步推动国企“瘦身健体”“强身健体”,整合产业相近、经营范围相关但发展不足的企业,加快“僵尸企业”的关停出清,推动企业资金资产、人力资源的整合,形成“一套班子几块牌子”,降低运营成本,推动企业集约化、规模化发展。

(二)完善企业管理制度。一是建议进一步理顺企业内部权责关系,完善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议事规则及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董事会、股东及经理层的权力边界,在相互制衡的制度规范下运行,强化内部监督作用。二是建议进一步加强顶层制度设计,细化国企系列管理制度指导意见,督促国企细化“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完善工程项目实施、货物服务采购、薪酬管理及考核、差旅费管理、公务用车管理、公务接待等办法制度,扎紧扎牢制度“笼子”。

(三)强化激励约束管理。一是建议选优配强企业管理及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市场化公开遴选等择优方式,储备一批具有专业技术能力、企业运营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的国企经营队伍,同时加大对国企人员的培训力度,提升履职水平。二是建议健全激励约束考核机制,实行目标化管理,建立严格的年度考核和企业负责人任期绩效考核制度,根据公司规模、工作任务和工作贡献等,分类设置考核指标,并纳入区委目标绩效管理内容单独考核,推进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增减同向联动,形成能上能下、既有激励又有风险约束的长效机制。

(四)健全完善监督体系。一是建议加强常态化监督,充分发挥各监督单位职能,延伸监督“触角”,通过纪委派驻片区纪检组入驻日常监督、巡察纳入监督规划定期监督、审计开展国企负责人经济责任或专项调查等方式,让权力时时刻刻受到监督。二是建议整合综合党委、纪检、巡察、国资、审计等监督资源,明确各监督单位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形成相互促进和共享的监督工作机制,推动党内监督与职能监督、专职监督、管理监督深度融合,促进企业规范高效运营。

 

(程旭:区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冯丽娜:区审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