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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杂志阅读>>《大安》2022年第9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
发布时间:2022-10-10 11:44:37       作者:戴强       来源:区检察院

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强调指出:“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团结带领乡亲们脱贫之后接续推进乡村振兴”。作为基层检察院应当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一、切实深化思想认识,准确把握服务保障乡村振兴的总要求

1.正确把握为加快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法治服务的指导思想。加快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我们全院干警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加快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服务和保障。

2.深刻认识为加快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法治服务的重大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历史关口,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是关系全局性、历史性的重大任务。我们全院干警要充分认识新发展阶段,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把服务和保障“三农”作为工作重中之重,采取切实有力措施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3.精准对接为加快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法治服务的目标任务。“十四五”时期,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依然在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依然在农村。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是“三农”工作中心的历史性转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目标是农业农村现代化。我们全院干警要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围绕目标任务,忠诚履职尽责,推动我院服务和保障加快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各项举措落实落地。

二、稳固农业发展基础,促进农业高质高效加快发展全面发展

4.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严厉打击破坏土地资源犯罪行为,依法提前介入事实监督认定违法占用耕地建房等合同无效,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开展土地行政执法工作。积极支持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涉及乱占耕地建房违法行为生效裁判和行政处罚决定的监督力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积极探索和综合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检察职能作用,推进耕地污染管控,坚守国家耕地红线。

5.依法惩处涉重要农产品违法犯罪行为,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依法从严从快惩处走私大米、玉米、食糖等农产品犯罪行为,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卫生安全。依法严厉打击超剂量超范围用药、违规使用原料药、不执行间隔期休药期等违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推动农药兽药残留治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持续推进惩治制售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药等伪劣农资犯罪行为,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应安全,保护农业生产经营秩序,助推质量兴农。

6.加强农业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的引领和倒逼作用,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重要区域地下水保护与超采治理。加大对涉农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违法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确保保护生态环境“最严厉的法治”有效实施,维护农业生态安全。依法办理涉农村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坚守“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强化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工作。

三、助力乡村建设行动,打造宜居宜业美丽精彩新乡村新环境

7.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促进乡村和谐稳定。持续推进农村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依法严惩各种黑恶势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依法惩处侵害农村留守儿童、妇女和老年人以及残疾人、困境儿童合法权益犯罪行为,加大对农村留守儿童、妇女和老年人以及残疾人、困境儿童等特殊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力度,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妇女和老年人以及残疾人、困境儿童的关怀服务。加大对农村非法宗教活动的惩处力度,严厉打击组织和利用宗教组织犯罪,防止宗教向农村渗透。

8.服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人居环境提升。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总体目标,依法履职尽责,支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行动,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对农村污水、黑臭水体、垃圾污染等突出问题,依法配合和支持相关部门公正高效处理相关案件,应用司法手段推动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助力推进乡村清洁和绿化行动。

9.发挥法律文书规则引领作用,促进乡风民风文明。以深入宣传贯彻民法典为抓手,加强法律文书说理与当事人面对面说理,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律文书释法说理,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转化为人民群众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深入宣传贯彻《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检察工作,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加强以案示法和法治宣传,以法治大力弘扬真善美、打击假恶丑,实现法安天下,德润民心。

四、落实惠农富农政策,保障农民群众过上富裕富足的美好生活

10.依法惩处涉农业投资和农业补贴犯罪行为,确保政策落地见效。严厉打击侵占、挪用、贪污农业投资资金犯罪行为,促进涉农资金管理和规范使用,确保农业投资有效利用。依法惩处截留、挤占农业补贴犯罪行为,确保农业支持政策落到实处,切实保障农业补贴真正惠及农民。依法惩处集体资产管理、土地征收等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推动开展农村基层微腐败整治,不断提升农民群众幸福感。

11.依法惩治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犯罪案件,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积极支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切实提高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质效,并加大对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等行业农民工权益保护力度,保持治理欠薪高压态势。依法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工合法权益,不断提升农民群体获得感、幸福感。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工作,依法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犯罪案件,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12.加大涉及民生领域各类民事案件办理力度,保障农民基本生活。积极支持配合相关部门加大对追诉劳动报酬、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保险待遇等案件审执力度,切实维护农民生存生活基本权益。对于被执行人确实无履行能力、申请执行人面临生存生活困难的执行案件,以及因刑事、民事案件导致生存生活困难的农民群众,充分利用司法救助资金,及时对符合救助条件的申请执行人进行司法救助。

五、坚持强基导向,积极服务推进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

13.增强服务乡村振兴司法资源供给,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检察机关关于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的部署要求,把强化基层基础建设、服务推进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抓紧抓实,推动基层基础工作和建设实现新发展新跨越,促进构建基层治理新格局新动能。坚持强基导向,改革和优化基层工作布局,围绕新情况新特点,因地制宜,大力推进检力下沉、巡回接访、定点接访等,为解决“三农”涉法涉诉问题和农民群众司法诉求提供更加优质高效服务。

14.加大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力度,推进法治乡村建设。进一步加强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工作,深入宣传与农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的行为自觉。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时间节点和农村赶场集会、学校家长座谈会等,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促进农民群众学法、懂法、信法、用法。创作具有乡土文化特色、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小品、法制情景剧、法制微电影等优秀作品,助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营造良好乡村建设法治环境。

15.加强理论学习和调查研究,提高服务保障水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新发展阶段做好“三农”工作的一系列重大重要论述和实践要求,真学真做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调查研究,根据形势任务变化,出台、修订优化服务保障举措,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深化改革创新,持续完善服务“三农”工作机制。更加注重系统观念,聚焦目标任务,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不断提升服务保障加快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能力水平。

 

(作者: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