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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安区中小企业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思考
发布时间:2018-11-05 18:05:22       作者:李勇 陈婉莉       来源:区委政法委

大安区有中小工业企业588户,涉及机械制造、化工、建材、农产品加工、硬质合金等众多领域。据统计,2017年全区发生与中小企业有关的合同纠纷100件,占各类矛盾纠纷的3.70%;劳动争议65件,占各类矛盾纠纷的2.41%;环境污染纠纷91件,占各类矛盾纠纷的3.37%;土地承包租赁纠纷58件,占各类矛盾纠纷的2.15%;资源纠纷12件,占各类矛盾纠纷的0.44%

为推动中小企业各项工作的和谐快速发展,维护中小企业政治和社会稳定,必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营造良好的环境。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责任目标管理,全面落实综治工作领导责任制。一是签订综治责任书,工作落实到位。区委、政府和综治委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及人民政府(办事处)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将综治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行业主管部门与中小企业均签订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全面落实综治领导责任制。二是健全综治运行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局面。企业成立了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在企业安保处,由安保主任负总责具体抓,建立了综治、纪检、组织、人事、安全五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了各部门协作配合形成齐抓共管局面。三是健全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加强综治考核结果运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明确各车间、科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将综治工作纳入科室、车间的业绩考核内容,同经济挂钩。切实做到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到人,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在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领导下,企业健全了“基层治保调解委员会”、“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委员会”等组织,凡在本企业发生的或涉及到本厂职工相关的矛盾纠纷、治安刑事案件一经发现和举报,专班人员迅速到场开展工作,调解纠纷,杜绝激化矛盾,既保护了职工权益,又维护了社会稳定,确保企业正常运转。

(二)突出工作重点,维护企业安全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我区企业紧紧围绕“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综合治理,长治久安”这16字方针做文章,积极与村社区、辖区派出所密切联系,争取外力建立相关制度,确保矛盾纠纷的及时排除和化解。一是强化安全监督,强化企业内部安全管理。企业成立了安全工作检查领导小组,定期和不定期的开展安全工作大检查。按照企业的要求和公司检查实施方案,企业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场所、源头,认真逐项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彻底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做到排查治理不留死角,不留隐患确保了企业的正常经营。二是“三防并举”,完善治安防控体系。坚持人防、物防、技防“三防并举”,完善治安防控体系,建立综治长效机制。组织职工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抓住扫黑除恶契机,坚决查禁“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大力排查整治安全隐患,重点排查企业周边、办公大楼、要害部位的安全隐患,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企业经营安全。三是积极排查调处,及时处理化解矛盾。坚持做到矛盾纠纷每月一排查,每季度一会研,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企业领导加大对分管工作范围的矛盾纠纷排查和调解,建立了排查调解责任人制度,并经常深入基层与员工交换意见,掌握职工思想动态,对可能出现的各类矛盾纠纷苗头做到早发现、早调处,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四是加强信访维稳,切实做好稳定工作。企业领导高度重视信访维稳工作,经常到各部门走访,利用各种场合认真听取和正确处理职工群众的合理诉求,着力解决好广大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对重大涉稳问题,采取包案、调解和解、说服教育、心理疏导、帮扶救助等多种形式,高效化解矛盾纠纷。

(三)落实普法宣传,增强企业法治意识。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是靠群众的积极参与,必须全面提高每个职工的法治意识。区综治、科经、商务、人社、乡镇街道等单位联动积极督促指导辖区企业抓经济发展的同时不忘抓好职工的普法教育,利用综治宣传月、企业宣传栏、LED、安全学习日等对企业及职工开展宣传教育。同时,要求企业每年对职工进行至少两次安全教育和法治宣传培训,不断提升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四)强化监管执法,加强部门联动。公安机关加强落实相关内保工作职责的监督,在物防、技防、人防措施督促落实到位,相关应急处置预案制定到位,择时组织企业及企业员工开展相关演练,提升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人社部门不定期地对各企业开展企业书面审查和季度检查、工资拖欠专项检查等,有效杜绝企业因参保、欠费和拖欠工资引发的源头性稳定事件。工商和质监部门规范办证流程、缩短办证时限等,严格执行商事制度改革一系列举措,大大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激发社会民众投资的热情和创业的活力,为企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人员复杂,管理上缺乏行之有效的制度。据调查统计,目前全区中小企业中的就业人员大多数文化水平偏低,人员也极为复杂,既有下岗工人、农村剩余劳动力,又有外来务工人员,加之一些企业主目前只追求眼前的经济利益,缺乏长远企业发展规划和员工培训,致使员工的岗位意识、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差,管理方面又缺乏有效的制度,造成了一些完全可以避免的隐患,导致劳资纠纷等时有发生。

(二)认识不足,理解上存在偏差。调查过程中我们发现,大多数的企业“关键少数”认为综治工作是个花钱的事情,不能直接为企业带来效益,对综治工作的认识基本上是盲点。规模稍大的企业的综治工作也只停留雇请几个保安、门卫上,安几个监控摄像头,适当配备了调解、消防、看楼护院以及治安信息员等,综治基层队伍没有建立,一旦有了纠纷,很容易酿成事端,要么把矛盾推向社会,要么花点钱买平安。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产物,综治工作还没有完全将民营企业这块纳入综治责任范围,客观上使这块成为综治工作的盲区和死角。

(三)环境欠佳,利益冲突时有发生。近年来,我区大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由于时间短,经验不足,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中小企业或多或少存在内外环境相对混乱的状况,企业和当地利益冲突有时得不到及时调处化解,土地纠纷、企业合同纠纷以及周边的居民村民乱搭乱接乱建、环境污染等现象时有发生,加之企业内部管理不到位,劳资纠纷、经济合同纠纷、财物被盗等问题也会时常出现,困扰企业的发展和壮大。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给社会造成了不稳定隐患。

三、几点建议

(一)提高认识,强化企业负责人综治工作的责任意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要提高企业负责人对综治工作的认识。企业在搞好经济发展的同时,应该认识到加强企业内外治安整治的力度,创造和谐发展环境不光是政府的责任,企业主也应该切实担负起保一方平安,促一方稳定的责任,要切实加强本企业内部及周边环境的治理。强化责任意识,安全意识,顾全大局,主动配合当地政府综治部门切实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自觉地接受政法、综治部门及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

(二)加强监督,大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在优化发展环境服务经济建设的过程中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能,防止一些场所由“治”到“乱”。要加强对流动人口和企业从业人员的教育管理,督促建立健全行业内部规章制度,强化行业自律意识,同时要加强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公安机关必须始终保持对严打的高压态势,采取有效措施,巩固打击整治成果,防止治安形势出现反复。要定期开展治安排查,及时发现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适时进行集中整治,常抓不懈。

(三)健全机制,加强企业自我防范意识。要不断完善机制和制度,有效地把企业“创安”工作引向深入,着重从建立健全各项机制入手,配齐配强保卫力量,健全门卫、值班、巡查等管理制度;要加强集防护、预警、监控为一体的物防建设,改善并加强内部重点保卫目标安全防范建设,安装必要的报警、监控、防火防爆技术等装置。企业要认真落实单位内部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下发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责任书,配套设置单位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管理人,落实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健全生产、经营、生活场所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重要物品及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生产、运输、使用、保管、储存等各环节的安全管理综合治理,确保企业安全、有序生产。

(四)强化措施,大力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要进一步加强企业对群防群治队伍的管理,特别是要发挥辖区网格员、雪亮工程的作用,大力提升人防、技防水平。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要帮助企业建立保卫体系、建章立制,规范行为,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企业要采取各种方式、利用各种渠道、各种载体,向员工大力宣传“平安建设”的意义、目标任务及措施,统一思想、统一认识,努力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

 

(李勇:区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陈婉莉:区综治办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