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作为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重要力量,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取得了一定的发展,整体实力逐步增强,带动作用显著提升,为农业农村发展做出了不小贡献。
一、发展现状
我区农民专合社始终坚持市场引导、政府支持、典型带动和部门参与的发展模式,形成了农民自愿参加、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负盈亏的运行机制,发展呈现出区域分布广泛、产业规模壮大、组织形式多样、融产供销于一体等特点。
一是总体实力明显增强。截止今年三季度,全区工商注册登记专合社156个,其中2017年新注册40个,26个贫困村都已建立专合社。全区专合社注册资金共计19714万元,入社成员10600余人,带动农户58000多户,入社成员人均年增收680元,带动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增收60元。涌现出了三绿水产、嘉东生猪、艾康农机、双河农牧等优秀专业专合社。目前,已有国家级示范社1个、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示范社3个、省级示范社13个、市级示范社24个。
二是整体格局基本形成。自2007年7月全区第一个农民专合社成立以来,经过10年的发展,农民专合社已覆盖全区所有乡镇,涵盖蔬菜、水果、花卉苗木、畜牧、水产、林业、农机植保等产业,从分布来看,种植业34个、畜牧养殖业43个、农机类4个、林业1个、联合社2个、资金互助社1个、信息服务类6个。
三是管理制度日趋完善。区委、政府高度重视专合社的发展培育,出台了《大安区大力培育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的意见》。作为全区农民专合社的业务指导部门,区供销社牵头制定了《大安区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评定管理办法》《大安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考核细则》《大安区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系列文件,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专合社培育、管理、监督、考核机制。
四是品牌化建设正在起步。农民专合社是新型农村社会经济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想走出一条既促进专合社自身发展又符合现代农业发展需求的道路,就必须走品牌化建设之路。近年来,我区农民专合社的品牌化建设意识明显提高,有11家专合社通过了农业部无公害产品认证、1家通过了国家健康水产认证、2家注册了自己的商标、3家健康示范场,一批有特色、品质好的农产品正逐步走出大安,销往更加广阔的市场。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我区农民专合社发展总体趋势较好,但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影响了作用的发挥,也使农民专合社在承担财政支农项目过程中各种潜在风险发生率普遍较高。
一是内部管理不规范。未按《农民合作组织财务会计制度(试行)》的规定设置会计账簿或登记会计账目。部分专合社支付凭证未附票据,存在白条列支现象。个别专合社没有聘请财会人员,只在笔记本中记录日常收支,甚至没有做任何书面经济往来记录,只有记在脑袋里的“袋子账”。
二是整体水平不够高。大部分专合社尚处于发展初级阶段,入社成员少、注册资本少、经营规模小,发展后劲不足,抗风险能力较弱。还有的专合社因固定资产较少,信用抵押融资普遍困难,只得借民间高息资本周转,增加了专合社的经营成本。
三是组织结构不科学。部分专合社由直系亲属作为成员或通过借用他人身份证件等方法成立,实际由法人一人出资、独资控股的现象存在。
四是总体运行不理想。个别专合社的建立只是为了申报产业扶贫项目资金,至今未发生任何经营业务、存在“僵尸型”现象的问题,经过实地调研走访,正常开展经营活动的仅有95个,占总数的57.6%。
五是收益分配不量化。一些专合社未按规定将可分配盈余的剩余部分以及财政扶持资金形成的财产量化到每一位成员,扶持项目的增值收益实际被创办人获取,农民很少能从农民合作组织直接获益的问题。
分析问题原因,我们认为有以下几点:
一是扶持力度小。一方面缺乏财政支持。扶持力度不够、扶持资金少,覆盖面窄。扶持资金涉及发改、农业、水利、财政等多个部门管理,来源渠道多,投入分散,资金量少,每年得到政策补贴专合社的数量少,仅占总数的5%。另一方面缺乏信贷支持。专合社融资渠道狭窄,季节性资金需求矛盾突出,各类商业银行基于专合社运行的不可预知性和自身资金安全等因素考虑,不愿发放贷款,致使发展难上档次和规模。
二是认识不到位。一些部门、镇村干部对发展农民专合社的必要性、重要性缺乏认识,没有认识到发展农民专合社就是发展农业,扶持农民专合社就是惠及农民,对专合社工作重视程度不够。
三是宣传不到位。农民专合社为一种新型的农业经营服务主体,在我区还没有得到广泛的宣传,群众对农民专合社的知晓率不高,导致了农民入社率不高,带动作用不强。
四是制度不完善。在建立“区级领导、部门联动、乡镇主导、村组配合”的三级联动机制方面还不够,对农民专合社的支持鼓励政策发挥作用还不明显。
三、发展建议
(一)完善专合社管理运行机制。农民专合社作为农民群众自愿联合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其生命力强弱取决于能否让农民持续受益。只有引导其健全规章制度,依法办社,依章办事,才能维护好成员权益,切实增强专合社的吸引力、凝聚力和向心力。一是建立健全组织管理机制。指导农民专合社规范组织形式,实行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明确“三会”的职责和权力,保证专合社组织内部运作的公开、公平。二是建立健全民主管理机制。严格遵守《合作社章程》规定,认真履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程序,确保专合社成员的主人翁地位和经济利益。三是建立健全利益分配机制。指导专合社正确处理企业与农户的利益分配关系,从兼顾投资者与生产者双方利益出发,形成“利益均沾、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真正做到联办、联心、联利。四是将更多的专合社、企业吸纳进大安区会计服务中心,指导和引导农民专业专合社以及农村经济组织财务规范管理,做到账目清楚严谨,管理有序,权责明晰。
(二)强化服务与指导。一是强化组织功能。涉农部门应指导专合社真正承载起组织功能,把势单力薄的农户组织起来,参与到生产、加工、销售等各个环节之中,有效降低分散农户参与市场竞争的风险和交易成本。二是强化服务功能。根据现代农业发展实际,结合农民生产需要,强化农民专合社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系列化服务的能力,力求以服务为宗旨,发挥独特的中介优势,在农村经济的服务领域里占据主导地位。三是强化带动功能。应积极倡导农民专合社充分利用自身优势,逐步建成一批规模宏大、独具特色、品质优良、区域性强的农产品生产基地,促进农产品深度系列开发。通过延长产业链,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使其成为名副其实的带领农民闯市场的重要依托力量。四是根据各专合社的资金需求,加强与自贡市中成村镇银行的战略合作,解决专合社发展运行中贷款难、资金匮乏的问题;五是强化技术指导。我社应主动进行农业科技推广与技术创新,通过聘请专家能手授课指导、印发培训资料、建立培训中心等方式对入社成员和当地农民进行培训和指导,切实提高农民生产经营素质,加强对农民专合社的技术培训与指导。
(三)大力推进产销对接。专合社是带领社员“抱团闯市场”的一个重要主体,针对部分专合社销售不强的问题,借农产品产销对接试点县建设的东风,强力推进专合社直销网络体系建设,一是按照《自贡市农副产品产销对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积极发展农副产品产销对接直营店,扩大专合社农产品直销率,减少中间环节,增加收益。二是积极申报主要农产品产地集配中心项目,建设农产品配送中心,农产品检测工作常态化,开展质量朔源体系建设,扩大配送规模和覆盖面。三是开展电子商务试点建设,组织全区市级以上示范社,通过自建平台、借助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等形式开展网上销售,注重打造地方特色,塑造地方品牌,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和追溯体系,将电子商务作为促进农产品流通的重要手段。
(四)强化各级各部门职责。一是相关部门要按照区政府《关于大力培育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意见》的要求,落实各项优惠扶持政策,积极多争取扶持农民专合组织的项目资金,农业产业化项目、扶贫项目等由相关的有条件的农民专合社实施;二是各乡镇要积极发挥主导作用,结合本地农业现代化、产业化建设工作,积极发展培育农民专合社,并按照“一社一品”的品牌化建设思路,逐步打造出一批有实力、有特色、有品牌的农民专合社;三是各村组要积极配合区、乡两级开展工作,在土地流转、场地建设、环境保护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和配合。
(五)加强专合社人才队伍建设。人才是专合社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是推动专合社提升素质、健康快速发展的第一资源。一是是建立专合社人才培训基地。这是培养专合社人才的主要阵地。二是建立健全评价考核机制,对效果突出、学员公认的培训基地给予表彰奖励。三是广泛开展专合社带头人、经营管理人员和辅导员培训。重点抓好专合社带头人、经营管理人员和辅导员培训,造就一批熟悉合作理论、合作政策和合作实践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指导者、经营管理者和带头人。四是支持鼓励各种人才、高校毕业生到专合社工作,发展壮大专合社人才队伍。
(张兴素、潘利:区供销社副主任)